[問卦] 為什麼雇主寧願收掉不做?
勞基法越修越嚴,
雇主跟勞工的關係越來越差,
勞基法照顧勞工保障勞工,
應該是好事,
為什麽反而勞資關係變差,
雇主寧願收掉不營業也不想再找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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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98.1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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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經濟學你沒學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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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成本都賠掉了
推
租店面的話老闆會被房租跟人事費夾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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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正常歷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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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
噓
因為虧錢,就這麼簡單
→
很多雇主賺錢 是因為從薪資上偷的啊^^
→
沒本事賺錢當然只能收起來
噓
人事 房租 原物料 這些你是不用付錢嗎
推
俄烏戰爭 原物料大漲,人事成本高 又缺
→
工
推
因為利潤來源就是便宜的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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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很多雇主收掉是因為年齡健康問題
→
除非做不來 如果賺錢誰會收
推
越來越難賺 就會收了
推
台灣的優勢只有便宜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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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離職告知時間 合約VS勞基法: : 如題 : 小弟這份工作很確定自己不喜歡 : 而勞基法三個月內想走就可以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