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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檢建議再押!控柯文哲以科技突破法律禁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檢建議再押!控柯文哲以科技突破法律禁作者
TBOC
(花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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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3bp6 (來自97號世界)》之銘言:
: 檢建議再押!控柯文哲以科技突破法律禁令...是「司法奇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983086
: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罪,審判中「第4押」押期到下月1日,台北
: 地院今提前召開羈押訊問庭,檢方主張,柯創造「司法奇觀」即人在看守所卻以「科技突破
: 法律禁令」,於重要證人未全詰問完之前,應繼續羈押禁見。

檢審也以自身智障邏輯製造了司法奇觀自己卻不自知

柯文哲的臉書發法庭「公開審理」的內容有什麼問題
檢察官對公開兩個字是不是有什麼誤解,今天他臉書不發,記者就不會報?
柯文哲臉書發的就是柯文哲以科技突破法律禁令?
你乾脆說月餅裡面包著殺韃子叫外面發臉書好了
人被你關在裡面要怎麼發文,你要法庭資訊密不透風
乾脆秘密審判、秘密槍決就好,如此可悲的党國司法走狗

這種事就跟你在他家搜到USB,就說USB裡面東西都是他的一樣可笑

8/30 搜索柯文哲住家搜到USB
9/1 馬檢的經營之力就知道內容 https://i.imgur.com/JVqSeWJ.jpeg
9/8 馬檢開始連載內容
9/11 硬碟才做成映像檔

這樣子的數位證據才是「司法奇觀」
這中間誰都能修改裡面的內容,你跟我說這種東西具證據力?

柯文哲關在看守所,臉書發表東西,叫做人在看守所以科技突破法律禁令
柯文哲的USB搜到11天後才做成映像檔,USB內容期間媒體已經連載數回
這種拉基能做為證據才是以智障邏輯突破科技常識,創造司法奇觀

https://i.imgur.com/MBAlOeo.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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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爾輩,從前何等樣人,爾自摸心頭,再來拜佛。
朝過我,往後莫作歹事,吾這條鞭下,不肯容情。
天竺山三天竺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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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91.24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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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BOC (123.192.191.244 臺灣), 09/04/2025 17:42:43

KuRaZuHa 09/04 17:41朝廷鷹犬,東廠太監

sinars 09/04 17:44退回秘密審判的檢察官,還有臉說司法脆弱

kenash 09/04 17:45垃圾北檢,洩密垃圾,馬臉三立,出來負責

※ 編輯: TBOC (123.192.191.244 臺灣), 09/04/2025 17:46:34

dogdudu 09/04 17:48「wen」是誰?雯、聞、蚊、文?便簽呈現

dogdudu 09/04 17:48柯的習慣是用ko 。

kklighter 09/04 17:48http://i.imgur.com/xXk332O.jpg

xixixxiixxii 09/04 18:02牢記這些手段,未來用回去他們身上

overno 09/04 18:13https://i.imgur.com/ihCtmRW.jpeg

lenta 09/04 18:28垃圾狗檢

seans 09/04 19:40嘻嘻,人家也想得很辛苦,老闆要押沒辦法

cerberi 09/04 20:23

shonemax 09/05 08:19被關還能用臉書放話,早死早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