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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嗆韓不懂?洪申翰:唱名3次不在場可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嗆韓不懂?洪申翰:唱名3次不在場可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8

※ 引述《chart (まどか NO.1 \(^O^))》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 2.記者署名:劉宛琳
: 3.完整新聞標題:嗆韓不懂?洪申翰:唱名3次不在場可跳過不適用總質詢
: 4.完整新聞內文:
: 立法院總質詢上周五發生因質詢立委不在場,立法院長韓國瑜唱名3次即宣布了休息,

: 民進黨立委抗議剝奪質詢權。其中一位「被跳過」的民進黨立委洪申翰今晚表示,唱名3
: 次不在場可跳過,不適用於總質詢。
: 洪申翰表示,許多人會以「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9條:「登記發言之委員,經主席唱名
3
: 次仍不在場者,視為棄權」來說韓國瑜符合議事規則,那顯然沒看清規範。
: 洪申翰表示,此規定是規範「廣泛討論的登記發言」,而非是總質詢的議事程序。立委

: 總質詢是憲法賦予的權利,和議事規則的位階層次不同,兩者不能相提並論。洪強調,
: 沒有說謊,請不用望文生義的影射。
: 此外,洪申翰也表示,有人在社群媒體上發了張上周五的時序說明,寫當日11時30分和
13
: 時50分他都有被議事處「通知」,似乎在影射他有被通知到總質詢時間調整。但真相是
: 「至始至終,我都沒有被通知陳亭妃委員改書面質詢」。
: 洪申翰強調,他和辦公室一直都沒有從議事處收到陳亭妃改書面的訊息;而議事處建議

: 進場的時間就是14時35分。以上的訊息,和他前幾天的發文和受訪並無違背。
: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9條規定,出席委員請求發言,應親自向主席台議事處簽名登記,並

: 登記順序發言,如經雙方同意者,得互調發言順序;登記發言之委員,經主席唱名三次
: 不在場者,視為棄權;主席得於討論適當時間,宣告截止發言之登記。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75/7839596
: 6.備註:這咖到底在共啥小?
恕刪

他不要再喊剝奪質詢權了,就沒有人在場。
https://i.imgur.com/TiiXauw.jpg

每天換理由很丟臉欸,
正常人是低頭道歉下次改進的

一年才多少次的總質詢,一天上去15分鐘,而且立委在立法院有辦公室的,可以舒服看直播再走過去。

行政院官員是一早準時,在那邊待整天的,還要等他們,好像院長部長的時間都不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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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44.15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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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09312 03/19 00:24啊你們還不是乖乖投 叫什麼

holyhelm 03/19 00:26是誰把台灣國會弄成全世界最丟臉國會啊

holyhelm 03/19 00:26?歷任立法院長要追究責任

meatbear 03/19 00:28民進黨寧可放這咖進不分區保障名額也不

meatbear 03/19 00:28願給陳俊翰

lokoo 03/19 00:29所以要唱名幾次不在場才可以跳過??

hydralee 03/19 00:36我看這高中生連班會都翹去打球沒開過

DimlyLit 03/19 01:11每天換耶,油否C?

※ 編輯: hkcdc (125.228.166.241 臺灣), 03/19/2024 01:32:27

dickey2 03/19 02:12你最聰明

illawang 03/19 07:53吵這個不覺得很丟臉嗎?都當到立委了

illawang 03/19 07:54由此可知前面八年這些立委有多廢

aigret 03/19 08:13綠共的垃圾又不是一天兩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