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林俊言遭控不正訊問今勘驗 警告黃景茂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林俊言遭控不正訊問今勘驗 警告黃景茂作者
TBOC
(花嚴)
時間推噓11 推:14 噓:3 →:38

※ 引述《copybrown (copybrow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NOWnews
: 2.記者署名: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林俊言遭控不正訊問今勘驗 警告黃景茂律師「再出意見到後面去」
: 4.完整新聞內文:
: 今天開庭勘驗林俊言偵訊黃景茂的影像,當天偵訊結束後,黃景茂與律師總共花了21分鐘: 看筆錄,書記官再根據黃景茂指出的地方更正,重新列印筆錄後讓黃景茂簽名。
: 黃景茂對此表示,當時很晚、他很累,看筆錄看太快,沒看得很清楚,「我一直說沒有明: 知違法,他(林俊言)寫明知違法,」無法相信國內檢察官會這樣,他跟律師事後覺得,: 當天應該叫檢察官修正「明知違法」才對。

高級法犬說黃景茂花了21分鐘看筆錄才簽名,可見有檢驗筆錄云云

且不說依刑事訴訟法第100-1條,筆錄內容與錄音不符者,根本不能作為證據

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除有前項但書情形外,其不符之部分,不得作為證據。

這種筆錄在長時間偵訊後簽的,看21分鐘後很久嗎?
何況你在被傳18小時之後精神狀態會怎樣

所以黃景茂在庭上表示當時很晚、很累,筆錄看太快
我們就來還原這個筆錄「前一天」的時序

9/13 上午9點 檢廉以「證人身分」在廉政署約談黃景茂(證人身分不能帶律師)
https://i.imgur.com/yQtUcUc.jpeg
≡≡≡≡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黃景茂涉嫌犯圖利罪嫌,列為被告)
≡≡≡≡
9/13 下午6點 列為被告,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https://i.imgur.com/ExWnN7H.jpeg
≡≡≡≡
9/13 晚上11點 林俊言開始訊問,然後警告黃景茂律師「再出意見到後面去」
≡≡≡≡
(訊問到9/14凌晨2點多)
黃景茂沒說明知違法
林俊言自己把明知違法塞到筆錄裡
≡≡≡≡
9/14 凌晨2點多 黃景茂看筆錄21分鐘後簽名
https://i.imgur.com/2qChn7y.jpeg

總時長,9/13 上午9點 到 9/14 凌晨近3點
從被約談到筆錄簽名約18小時

這就是「優秀公務員」的羅織罪名技巧
司法好脆弱?

--
問爾輩,從前何等樣人,爾自摸心頭,再來拜佛。
朝過我,往後莫作歹事,吾這條鞭下,不肯容情。
天竺山三天竺寺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90.184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TBOC (123.192.190.184 臺灣), 10/31/2025 10:26:05

dnzteeqrq 10/31 10:26通常一般人也覺得怎麼說就會怎麼寫

dnzteeqrq 10/31 10:27畢竟是 "司法" 人員阿 =.=

Mradult 10/31 10:27司法很脆弱了,不要討論了好嗎

dnzteeqrq 10/31 10:28結果是 "私法" 人員

thomaspig 10/31 10:29超扯

WTF1111 10/31 10:29沒差,你們吵半天媒體根本不敢報

dnzteeqrq 10/31 10:30沒報嗎 有吧

pttuser0280 10/31 10:33凌晨三點讓你簽名 嘻嘻

pttuser0280 10/31 10:33拿空白本票給你大概也簽了

killme323 10/31 10:34只差沒有嚴刑拷打而已

firetim 10/31 10:34這就是法綠人口中的"進步",笑死人~還老

firetim 10/31 10:35說古代司法落後,現在實務上也沒進步到

firetim 10/31 10:35哪啊

firetim 10/31 10:35這些古人也會用

firetim 10/31 10:35

Oggy 10/31 10:41結果 今天八卦版 被王、姜、粿 洗版

ghostxx 10/31 10:48疲勞訊問加上關押的恐懼,還以為白色恐怖

※ 編輯: TBOC (123.192.190.184 臺灣), 10/31/2025 10:52:59

sergt 10/31 10:52唐朝的來俊臣

lemonblue 10/31 11:05所以這位仁兄的意思是「我就是搞你啊,

lemonblue 10/31 11:05怎樣?」的意思嗎?

lemonblue 10/31 11:05https://i.imgur.com/BsVNX56.jpeg

treeeasy 10/31 11:05新聞上更正筆錄是指今天還是指去年9/14

treeeasy 10/31 11:05

TBOC 10/31 11:07更正就是9/14黃景茂有請書記官更正

TBOC 10/31 11:07沒看到算你倒楣,誰想到林檢會加料

cokecolatw 10/31 11:11疲勞審訊、不正訊問、登載不實,這

cokecolatw 10/31 11:11樣還不用被羈押調查,台灣司法沒救

cokecolatw 10/31 11:11

pudding86200 10/31 11:39這真的扯

turbomons 10/31 11:53違反濫權政治迫害昭然若揭

ssccg 10/31 11:53不管得不得做為證據,重點是法官心證

ssccg 10/31 11:54證據只是形成心證的參考

ssccg 10/31 11:55法盲才會以為揭發的檢察官作為在一般常識下

ssccg 10/31 11:56有多誇張有什麼意義,實際上檢察官才不理你

ssccg 10/31 11:57那些只是牠們寫起訴書的材料,起訴完了,剩

ssccg 10/31 11:57下法官要怎麼判那是上面要去辦的,牠他做好

ssccg 10/31 11:58自己的事升官就好

ronga 10/31 12:34簽筆錄應該要可以讓人回去看完再簽

ronga 10/31 12:34至少偵訊多久就要給多久時間看完

ronga 10/31 12:34不然一堆人問完 相信檢察官當下 只想回家

ronga 10/31 12:34休息 看一下大致沒問題就簽了

MatchaMille 10/31 12:35綠色恐怖

ronga 10/31 12:35但裡面一堆語意問題 有時真的會看漏

m7532005 10/31 13:39只想問 筆錄是做18小時嗎 其他時間不能

m7532005 10/31 13:39休息唷 哈哈 自己不休息再怪人耶

TBOC 10/31 15:19你在北檢休息給我看看

ronga 10/31 15:54那種環境叫休息嗎.....

duringtime 10/31 16:12上站6000多次說可以在地檢署休息 讚

duringtime 10/31 16:12

ssccg 10/31 17:55的確是不能休息啊

ssccg 10/31 17:56除了夜間,偵訊是強制的,不能拒絕不能休息

ssccg 10/31 17:57就算你可以要求暫停,那只是檢察官去休息

ssccg 10/31 17:58被偵訊人只能被關著,又不能回家睡覺

shyangwang 10/31 23:15快提告啦?

cerberi 11/01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