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中妹遭「拖進暗巷」性侵!高雄洗車工認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之方法。
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這就是為什麼被告的自白不能作為有罪判決的唯一證據
因為自白或者口供不是在法官面前作成的
就算有錄影你也不知道按下錄影鍵前嫌犯是否已經NG被痛揍了幾次
甚至有可能小弟信誓旦旦是自己幹的
其實是幫老大頂罪
不過我是沒想到都2024了還有警察在搞這招
就算沒請律師也有公設辯護人
這樣搞一下子就穿幫了
彷彿又回到警總時代的感覺呢!
※ 引述《jk182325 (追加鰹魚)》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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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妹遭「拖進暗巷」性侵!高雄洗車工認罪 法官竟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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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一名高二女學生清晨5時許出門上課,卻在途中被男子拖入暗巷性侵。警方循線後,: 逮捕到一名黃姓男子,對方也自白認罪。沒想到案情大逆轉,法官卻判處黃男無罪,因發: 現警方有逼供嫌疑!
: 判決書指出,被害女高中學生事發當天正準備搭車上學,怎料清晨5時45分許,走在凱旋: 捷運站附近人行道時,突然被一名男子騎車撞倒,隨後被對方壓在地上,並被擒抱拖到暗: 巷侵犯。
: 男子穿著黑衣黑褲,戴上工業用白手套,犯案後還特地變裝,專挑落單女子下手。警方調: 出監視器畫面,循線逮捕到一名黃姓洗車工,並隨後查獲作案用的棉布手套、變裝後的衣: 物,聲押黃男獲准。
: 黃男遭捕後自白認罪,遭羈押5個月,以30萬元交保,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但他在: 開庭時翻供,並指控警方以「不認罪家人都會被帶回,一定會被羈押,關起來」、「我跟: 你講坦白一點,你們都不承認沒關係,最好,你們3個檢察官百分之百會把你們押起來」: 等語誘導認罪。
: 黃男直言,因為警方向他保證,只要承認罪刑,「這樣我跟家人就不會被羈押了」,所以: 才會自白。對此,法官審酌後認為,黃男在複訊時答不出犯案、逃逸的細節經過,更講出: 與事實不符的情節。
: 另外,黃男機車外型雖和犯嫌機車相符和,但嫌犯的擋泥板明顯破損,車頭燈還有橫條反: 光貼紙,但黃男的機車卻無這2項特徵,以及女學生描述嫌犯身高165公分至168公分左右: ,但黃男身高180公分,讓法官認定不能排除另有其他人犯案,最終判決黃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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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執政,刑求也不意外
這就是台灣價值
好日子要來了
塔綠班的烏托邦世界
同文同種
40%的選擇
開歷史倒車了
黃男完全不符合兇手特徵 很明顯就是抓錯人還逼供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還有鄉民要噓性侵無罪 當事人站得住腳啊,鄉民怎麼不覺得是黃男才是受害者? --7
面子工程就是這樣啊! 民眾跟政客要的 是真正的真相或正義伸張嗎? 不是 民眾與政客 只是想要「說服自己 自己生活的世界很和平安全」 「喔!犯人抓到了 我安心了!」9
如果新聞內容屬實, 會不會太誇張阿, 都已經2024了, 鴿子還可以這樣隨便抓個路人, 就說人家是性侵犯阿??![Re: [新聞] 高中妹遭「拖進暗巷」性侵!高雄洗車工認 Re: [新聞] 高中妹遭「拖進暗巷」性侵!高雄洗車工認](https://i.imgur.com/gHNIV0G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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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怎麼了 一堆人無所不用其極的 就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警察亂來 記者標題殺人法10
標題滿滿惡意 好像法官判錯了一樣 我就問 身高180跟身高16x 有誰會弄錯? 身高180是什麼概念? 走在路上根本會被一堆人注目的身高好嗎? 台灣是不流行像電影那種找一堆人站一排讓受害人指認的sop嗎? 所以問題來了 半年過去發現抓錯人20
這是當時的新聞 高雄36歲黃姓油漆工去年3月上午5時許,騎車至凱旋捷運站附近,發現穿著高中制服的16 歲女學生要搭車上學,黃男趁四下無人竟當街把女學生撞倒壓地,利用手指性侵女方,直 到旁人路過才罷手。事後,黃被依強制性交罪起訴,據悉,近期黃男修車不慎弄斷手指急 救,中指目前斷裂保存在腹部,等待接合。15
大家以為這是個案嗎? 不是。 直到去年,都還有類似這樣的辦案警察。 而且是在北部。 而今天新聞有警察所長因為被酒駕的告而自殺6
看這篇報導的內文,唯一正常的是法官 記者:用聳動標題試圖引人點閱,並且讓人容易跟民眾詬病的「恐龍法官」做不當連結,尤 其是一堆只看標題的人,像原文底下就一堆標題黨在亂舞 警察:明顯有用不正方法取得自白的疑慮,我還以為活在警總時代 檢察官:雖然沒看起訴書,但如果連外貌都明顯跟被害人描述不符的話,這樣真的可以達到4
先不論這嫌疑犯是不是真兇 總之這篇新聞告訴我們 光天化日之下少女被性侵 高雄與警政署做到了 2024年警察非法逼供 高雄與警政署做到了 性侵真兇逍遙法外 高雄與警政署做到了2
這驗DNA不就完事了嗎 難道台灣法律人都是白痴 連驗DNA就可以輕鬆解決的事情都不知道嗎 還是這是在南部 所以跟綠糞ㄧ樣智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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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tub] 大空警察問案前有遵從正當法律程序嗎?就是啊 刑事訴訟法94+95條說訊問被告前應先人別訊問及行告知被告有哪些權利之義務 98條則是說訊問應出於懇切的態度 100條之1則說要全程錄音 100條之3則是夜間訊問的原則禁止![[Vtub] 大空警察問案前有遵從正當法律程序嗎? [Vtub] 大空警察問案前有遵從正當法律程序嗎?](https://img.youtube.com/vi/WqsVfxLCWPw/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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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誰摔死了李新》最終章 李新前女友為2當鋪老闆做完證之後,過了五年突然自白作偽證,之前多次開庭都否認做偽證,也沒請過律師,突然有一天開庭請了二位律師(分屬不同事務所)說要自白犯罪,還說是郭新政要他做偽證。然後,完全沒有其他客觀證據,僅憑自白,當鋪老闆被認定做偽證被緩起訴,之後告發人嚴嘉惠撤告,然後老闆就再也沒出庭,郭新政無法跟他對質,檢察官拘提也不到,當鋪老闆從此人間蒸發。 過沒幾天,嚴嘉惠拿到這張自白犯罪的狀紙去告郭新政教唆偽證,在沒有任何客觀證據下,郭新政被北檢起訴 疑點是~ 1、偵查不公開,嚴嘉惠怎麼知道當鋪老闆什麼時候開庭要自白認罪,怎麼會在開庭前一天先寫狀紙跟檢察官說:「明天被告要認罪了!」 2、然後被告認罪的那張狀紙,就算是律師留底的底稿,不是呈給檢察官的那張,嚴嘉惠又是怎麼拿到拿張自白犯罪的狀紙,才能拿去告郭新政教唆偽證?X
Re: [新聞] 冤獄18年!改以每日5000元上限折算 謝志原本一天只賠3500元 沒有賠5000元這麼多 因為法官(ㄍㄡˇㄍㄨㄢ)說被告有過失 因為法官認為被告的律師沒有積極抗辯 加上被告自白犯罪所以被告也有過失4
Re: [新聞] 毒嫌無罪全因做筆錄「遭上銬」 法官判決看新聞不如看判決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1 年度原訴字第 10 號刑事判決 節錄判決理由 ...手銬為司法程序中之戒具,在本質上為戒護之保護措施,並非懲罰犯罪嫌疑人 或被告之工具,施用戒具之目的應僅在於維護秩序及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執法人員之安全;3
Re: [問卦] 鄉民為何不相信核四是不安全的電廠?核四內部的官說自己亂蓋 為什麼可信度存疑 很簡單 刑事訴訟法告訴你 犯罪者的自白1
[請益] 法院違法採證不具任意性之自白,救濟?題目是這樣 「被告抗辯其於警詢之自白筆錄係出於警方脅迫而來,法院應如何調查? 若法院於判決理由欄稱: 經調查後在心證上認為該不正方法之使用,並無達到確信之程度, 因此仍採用該自白,則法院之採證是否合法?」
Re: [請益] 刑訴-自白能否與告訴人指訴相互補強最近剛好有看到這個問題, 有參閱到PTTLikeshit以及mitransition內容,受益良多, 額外也參考了幾份資料,借標題回覆, 順便分享一下整理過後的內容。 先做一下分類,X
[問卦] 大家覺得警察抓到罪犯時需要上銬嗎?乳題 我一直以為警察抓到任何現行犯時應該都是要上銬,不論是竊盜、毒品…等等,以免對方逃走 但是剛剛看到一個判決文完全顛覆了我的認知 判決書全文: 以下節錄自判決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