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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王義川怒告黃國昌、記者等7人 律師:違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王義川怒告黃國昌、記者等7人 律師:違作者
GN02209611
(米津律師)
時間推噓 4 推:6 噓:2 →:13

: 【記者謝亞庭/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近日遭踢爆,被控自2022年起指揮「狗仔
: 團」跟拍綠營政治人物,集團內不僅有現任記者涉入,背後出錢的公司「凱思國際」疑
: 還涉有港資背景,引起熱烈討論。而被跟拍的當事人之一、民進黨立委王義川今(3)
: 也現身北檢,控告黃國昌、記者謝幸恩等7人涉犯《個資法》、《社維法》、妨害秘密
: 罪。
: 王義川表示,身為被偷拍的當事人,今天前來北檢提告黃國昌、凱思國際負責人李麗娟

: 組織狗仔的記者謝幸恩及不起訴處分書中的4名狗仔,共7人,提告的內容包括《個資法
: 、《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秘密等罪;同時,因凱思國際疑涉有港資,因此也一併告
: 《國安法》,並檢附相關事證。
: 王義川指出,過去在不起訴處分書中,明確記載的是對方跟了我整整9天,不是在路上

: 到,也沒有事先接獲訊息,從他去銀行、返家再出門,全程均遭跟拍,這也都不是公開
: 活動、行程,因此才針對此部分再提出告訴。
: 王坦言,被跟拍當下他還沒擔任公職,當下也完全不知情,這些內容和狗仔間有什麼關


首先是前案不起訴,王沒有提再議?就算再議駁回沒有提自訴
就這樣再另外提告一次嗎?

: ,也需要進一步釐清。
: 律師表示,即便是公眾人物,不代表其私生活要被攤在陽光下,包含狗仔違規跟拍他違

: 左轉,這都屬於王義川私人的事情;另外,若媒體要去跟拍或跟監,前提是該名對象已
: 有不法,在法律層面才合理,但在還沒有明確事證的情況下,卻全面性、無差別、不分
: 派、不分人士地進行政治跟監,這很明顯已經觸法。

再來是這個時間序

跟拍-有違法=合法
跟拍-沒違法=違法

那不跟拍之前怎麼知道違法與否?
律師說的違法程度要到哪裡

警察移送
檢查官起訴
法院有罪判決
判決定讞

請問最後要到什麼程度才能豁免前面的跟拍行為?

然後是違法請問是行政違法即可還是刑事不法才行
民事違法全部都不行這樣?

前面所有跟拍行為是否違法居然要看好幾年後的判決確定與否,這律師真是厲害,不知有無實務見解供參?

原來我國科予媒體記者甚或公民記者的查證義務高到這個程度,必須要確定違法才能進行跟拍

跟拍之前要先熟讀法條、學說見解及實務見解,對法律的掌握度要比法官高

這樣才能確定自己是合法跟拍


那當什麼記者啊,考司法官不就好了?

有厲害的大德肯提供相關實務見解讓小弟拜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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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219.3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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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behome 10/03 13:02實務就是我有錢就可以叫人跟拍

luninyou 10/03 13:02你跟低能兒認真幹嘛

waijr 10/03 13:02不管跟拍有沒有違法 王義川都是先違法 不

fan8512 10/03 13:02這不重要 因為台灣現在是講法綠的地方

waijr 10/03 13:02然人家怎麼拍的到你違法。 難道說沒人看到

waijr 10/03 13:03你就覺得不用守法 這樣的人有道德嗎?

greensaru 10/03 13:03君子才會不愧屋漏

greensaru 10/03 13:04正所謂君子坦蕩蕩,小人長雞雞

xling5216 10/03 13:04好了啦王e3,不要違規就好了啊

awdslijk 10/03 13:06鳥:反正沒證據也能羈押一年,怎麼樣

LYS5566 10/03 13:09實務上一堆人開行車紀錄器 檢舉違規的

LYS5566 10/03 13:09他們也不是記者 檢舉對象也非公眾人物

LYS5566 10/03 13:10確實也同行一段路程 這些人也要吃妨礙秘

LYS5566 10/03 13:10密喔?

RockCat03 10/03 13:37所以偵信社都違法還不抓光

ymfx000a 10/03 13:59那檢調怎麼還沒辦四叉貓

eko112 10/03 14:47我只知道 有人闖紅燈 確實違規了 XD

marc47 10/03 14:50政治人物屬於公眾人物,

marc47 10/03 14:50在公開場合,做違法的事情,

marc47 10/03 14:50屬於公眾監督!!

marc47 10/03 14:50http://i.imgur.com/0cuxTrE.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