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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實質廢死後是否可能終身監禁? 法務部長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實質廢死後是否可能終身監禁? 法務部長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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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像這種事, 正常國家就是國會制衡,
但我們不是正常國家,
掌權的政黨為了徹底掌權,
不惜一切代價: 攻擊/誹謗立法院及委員+控制大法官,
才會搞得好像沒出路一樣。

前面我就說了, 大法官也不敢說死, 實際上也做不到,
所以有留了一個「情節最重就仍可判死」的伏筆,
法官的評議更是無法公開。

所以在立法上是可以破解的:
1. 立法定義什麼叫情節最重, 然後把標準降到現行死刑標準即可.
2. 法官評議無法公開, 所以可以立法將評議「視同」全部同意判死即可.
3. 偵查、起訴程序的問題, 可以把被害人家屬的地位寫進去,
然後以「公務員的非明知故意所造成的瑕疵,不能苛責於被害人家屬」為由,
再次將之「視為無瑕疵」即可。

本來就是國會優先原則, 立法院除了生小孩, 本來就都可以做。

大法官獨大的問題, 也該正視了,
除了憲法訴願部分, 其他均是以前法制局概念的東西, 可以順勢全部廢掉。

現在是立法院多數黨聯合不爽, 故意讓子彈飛吧~~
是說反正就不正常國家, 執政的一直惡搞, 這種結局也是必然,
怨不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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