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新聞] 罵「北七」慘虧4千!他不爽上訴…法官1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罵「北七」慘虧4千!他不爽上訴…法官1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21

我講實在的
這兩級法官講的攏有道理

這件代誌
就是看你徛啥物角度爾
無仝角度講的攏有道理

毋過對老百姓來講
就會感覺講
毋知按怎做矣

所以我是感覺
妨害名譽罪會使共公然侮辱部分提掉
留誹謗罪就好

誹謗罪的惡性較重大
需要刑法處理
公然侮辱兩个人相駡這款代誌
予民事法院來判就好

連真正去幹人某、通姦攏會當除罪矣
駡人幹恁娘、肏你媽敢有較嚴重?


---------------


我說實在的
這兩級法官講的都有道理

這件事情
就是看你站什麼角度而已
不同角度講的都有道理

不過對老百姓而言
就會覺得說
不知怎麼辦了

所以我是覺得
妨害名譽罪可以把公然侮辱部分拿掉
留誹謗罪就好

誹謗罪的惡性比較重大
需要刑法處理
公然侮辱兩個人互駡這種事
讓民事法院來判就好

連真的去幹人家老婆、通姦都可以除罪了
駡人幹恁娘、肏你媽會比較嚴重嗎?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29.67 (臺灣)
PTT 網址

marktak 11/17 01:09我覺得不行 畢竟我們沒入黨

todao 11/17 01:10扯到黨太遠了啦

todao 11/17 01:10真要扯黨,現在藍白國會最大,要修就能修

todao 11/17 01:11這種修掉後也不會被說違憲

RisingTackle 11/17 01:14最大問題不在於有罪沒有罪

RisingTackle 11/17 01:14而在於法官的自由心證太重

todao 11/17 01:17但像這案子兩個法官講的其實都有道理,而

todao 11/17 01:17且公然侮辱這種事本來就不用刑法介入,乾

todao 11/17 01:17脆修法拿掉比較乾脆

todao 11/17 01:21*不如修法拿掉比較乾脆

srasn 11/17 01:29前面是在講啥 講國語

etiennechiu 11/17 01:43他後面有講國語啊

todao 11/17 03:02srasn 歡迎來台灣網路玩 (^ ▽^ )

todao 11/17 03:03我們這裡也可以講台灣本土台語客語原住民

todao 11/17 03:03母語喔

todao 11/17 03:03要習慣喔 (^ ▽^ )

todao 11/17 03:04etiennechiu大,我習慣練習對譯所以都寫,

todao 11/17 03:04最近在考慮拿掉國語

todao 11/17 03:04(*^ω^*)

unclefucker 11/17 08:20拿掉啊

steelheart3 11/17 08:28法律人秀下限 就是一直降低執法跟判

steelheart3 11/17 08:28罰標準

todao 11/17 14:18其實不是每種事都需要動用刑法處理

todao 11/17 14:19尤其刑事司法資源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