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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懷疑北檢來陰的 柯文哲聲請調取3名書記官私人錄音筆遭駁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懷疑北檢來陰的 柯文哲聲請調取3名書記官私人錄音筆遭駁作者
DogT
(星星知我心)
時間推噓 8 推:8 噓:0 →:12

關於錄音筆這點我來解說一下,
以下是以法院經驗說明。

基本上法院或地檢署開庭人員應該都會有配置錄音筆,原則上書記官或通譯人員都會有,甚至委外轉譯也會有。

但早年或是機關預算不足,或錄音筆老舊的情況下,要工作不出包,也蠻有可能是開庭人員會自備錄音筆。

因為要完全仰賴法庭原生錄音設備,風險實在太大了,比方說停電或錄音主機當機等等,都會造成錄音異常而違反刑事訴訟法錄音錄影的規定,而影響證據能力。

還有筆錄錯誤需要修改或補充記載也相當仰賴錄音,因此雙設備錄音是法庭或偵查庭常見的情況(但也有心臟大的同仁或忘記帶錄音筆的同仁只會使用法庭設備錄音。)

聲請勘驗書記官私人錄音設備我認為沒必要,因為時間已經過太久了,就那一支錄音筆早就不知道重複覆蓋多少新錄音了,根本就無重還原。

除非書記官下庭有先備份出錄音筆原始檔到電腦,否則錄音筆內基本上不可能會有錄音檔可以還原了。

※ 引述《femlro (既得此生當盡其用)》之銘言:
: : 律師在場,檢察官的問話態度都很好。
: : 另,書記官使用錄音筆錄音是個人習慣,因人而異,錄音筆也屬私人物品,柯文哲未

: : 書記官於庭訊的錄音錄影設備之外,也有使用錄音筆錄音,本案已交付庭訊光碟,彭
: : 未主張不正訊問,無從調取書記官私人錄音筆及辦公室電腦檔案必要,駁回聲請。
: 前面法院的解釋都很合理
: 這段太令我震驚了
: 為什麼書記官可以在工作場合以私人錄音筆錄音?
: 那律師為什麼不可以錄音?
: 之前偵查不公開不就讓
: 北檢成為司法笑話
: 法務部也三令五申
: 而錄音筆可用可不用
: 是私人物品
: 錄影可錄可不錄
: 也可以覆蓋
: 今天我並不是替柯文哲說話
: 這些錄影錄音制度
: 就是司法史上這麼多冤獄
: 特別是來自於自白的證據
: 刑事訴訟制度最為人詬病的就是靠自白
: 蘇建和案後來被鑑識專家認定
: 怎麼現在的司法是這種素質?
: 甚至可以找到最高法院開記者會
: 公開以「過去」多次庭審
: 都判決蘇建和死刑
: 最高法院不會錯
: 日本2007年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第198之二 條規定,偵訊筆錄或錄音錄影光碟限於訴訟

: 也就是連日本這麼保守的國家
: 都支持一定程度律師可以質疑檢方
: 使用偵訊筆錄與光碟質疑檢方
: 法院理由認為私人錄音筆
: 書記官可以帶去錄音
: 難道軍人可以帶私人錄音筆紀錄
: 國防機密嗎?
: 真的太荒謬了
: : 柯文哲日前因輸尿管結石戒護就醫,柯對此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北院認為,柯文哲左

: : 輸尿管有一顆1.0x0.5公分的結石,未併有泌尿道感染,先以體外震波治療,血尿及疼?
: : 有改善,4月1日回診發現結石仍未完全排出,隔日經輸尿管鏡碎石取石手術,已完全
: : 結石,4月3日症狀改善並出院,依目前就醫治療及手術安排,已經排除症狀,難認非
: : 治療顯難以痊癒的情形存在,羈押原因依然存在,駁回具保停止羈押聲請。
: : 輸尿管有一顆1.0x0.5公分的結石,未併有泌尿道感染,先以體外震波治療,血尿及
疼?
: : 有改善,4月1日回診發現結石仍未完全排出,隔日經輸尿管鏡碎石取石手術,已完全
: : 結石,4月3日症狀改善並出院,依目前就醫治療及手術安排,已經排除症狀,難認非
: : 治療顯難以痊癒的情形存在,羈押原因依然存在,駁回具保停止羈押聲請。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8745140
: : 6.備註:
: : 光碟即便重要部分已經被複寫
: : 但總是已經給你25張光碟了,要知足
: : 不要妄想什麼錄音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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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beri 05/17 13:57推 問題在設備老舊不堪負荷 那應該換新

scarbywind 05/17 13:59都心臟小了還不會備份嗎

linceass 05/17 13:59基本上都是錄心酸的 表面工夫

scarbywind 05/17 14:00不過就算有私人備份也沒義務告知糾是

TAZUSA 05/17 14:02院刑庭都委外轉譯了吧,有也是委外人員的

dra7763 05/17 14:06有沒有可能有人有錄 但沒合法管道交給柯

CA1ROS 05/17 14:06有一種不必要,叫做黨說不必要

dra7763 05/17 14:06讓柯用這種要求讓他們交出

dra7763 05/17 14:07不然一般哪會提說要調私人錄音筆檔案

ADS1 05/17 14:14這種大案子的資料會留吧

fonzae 05/17 14:21司法改革 刻不容緩,公用錄音筆太爛!

fonzae 05/17 14:22書記官自行準備

fonzae 05/17 14:23其實被告要求公開,我覺得北檢不用拖拉!

Habiptt 05/17 14:45東廠

errorr 05/17 15:13正常情況所有錄音原始檔都會留著

kiopl 05/17 16:428又翻

serrier 05/18 00:47所以你的意思是錄辛酸了?不用留檔紀錄?

你可能沒看清楚,公用系統有正常運作錄音或錄影。備用錄音筆就不會刻意留檔。所以法院才會說已經拷貝提供,沒必要。

serrier 05/18 00:47那以後法院紀錄是不是也要這樣玩?

serrier 05/18 00:47法院經驗?那法官跑去跟某人吃飯也是經驗?

serrier 05/18 00:48法官搞學長學弟制度要幹嘛呢?

※ 編輯: DogT (49.215.225.40 臺灣), 05/18/2025 09:5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