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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網紅爆「4女1富商」泡裸湯!暈船想扶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女網紅爆「4女1富商」泡裸湯!暈船想扶作者
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
時間推噓 8 推:16 噓:8 →:57

不知道對方提告內容
不過先看兩條常見的條文:

毀謗罪(刑法第310條):

要件是「散布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而且「必須是指摘特定事實」,
且該事實是可以具體查證的。
如果是「純粹侮辱」(比如罵人是高級妓女這種價值判斷),就不屬於毀謗,
反而是下一個罪。
公然侮辱罪(刑法第309條):
不需要指出具體事實,只要公開用言語、文字、動作去貶損他人名譽、人格尊嚴就成立。

比如「高級妓女」、「有錢人不算嫖妓」這類留言,容易被認定是公然侮辱。

就309、310而言 先不考慮新聞內容
310條成案機率蠻低的,但是309條可能就非常高了。
如果你的留言有針對性(明顯是指該新聞中的女性),那麼法院通常會認定「有具體指涉性」,符合侵害名譽要件。語氣是貶損人格尊嚴,不是基於合理評論或公共利益的討論
,法院傾向認定公然侮辱罪成立。

因為
新聞內容->新聞對象->你的留言就有具體的指涉性...
因為看你推文的人一定多數都認為你講的是新聞內容當事人....
再來你的評論不具有公共利益...
當事人並非公職人員或民代 ..


對方不是亂告 這一定有請律師看過推文...
包含你在內有被告的鄉民 我建議先去想要怎麼道歉吧
這要一筆和解金 請對方撤告....

這件事情讓我回憶起2020網路上一堆韓粉出征 被告到亂七八糟....
還是老話一句 在網路上要罵人 要聰明一點




※ 引述《Lailungsheng (狼不會入眠)》之銘言:
: 那個,我被告了,應該是以下內推文內容被告,
: 推 Lailungsheng: 高級妓女
: → Lailungsheng: 有錢人不算嫖妓,窮人給3000就會抓
: → Lailungsheng: 警察:這就是你嫖妓的供詞
: 推 Lailungsheng: 不能這麼說,有錢人的錢又不是錢
: → Lailungsheng: 要找到願意一起讓你幹的不容易
: → Lailungsheng: 窮人嫖妓一個都要想很久,有錢人拿錢出來就是1+3個一起幫你吹喇叭: Lailungsheng: 女生:我不要你的錢 有錢人:好喔,這房子車子送你
: 女生:我不要你的錢 窮人:好喔end
: 等等我要去警局筆錄,我的回應如下,
: 我並不認識原告,對於她也不認識
: 我是看到新聞,根據的新聞標題推的文,
: 沒有其他的想法。
: 以上是我的辯詞,這樣可以嗎?還是有地方可以加強修改,急,在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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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與舞雪之光
https://i.imgur.com/ZGzxwgN.jpg https://i.imgur.com/uoh8K51.jpg
https://i.imgur.com/zgbMzHp.png https://i.imgur.com/kIwwW5e.png
https://i.imgur.com/0VNzKh4.png https://i.imgur.com/bUjLU5D.jpg
https://i.imgur.com/XlK5CHy.jpg https://i.imgur.com/mIxUZ1Y.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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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175.33 (臺灣)
PTT 網址

cerberi 04/26 10:07專業

cklovework 04/26 10:09被告留言感覺更像像評論時事

hihimen 04/26 10:11不和解罰點錢而以

obovqq 04/26 10:11怕.jpg

purplebfly 04/26 10:12法律沒有罰錢,是"緩刑"易科罰金

ncc5566 04/26 10:13新聞有4女 你是針對誰

新聞內只有寫到一位女性....指涉性更高

t4lin 04/26 10:13在想是不是因為那篇讓原告被警察約談

t4lin 04/26 10:13是否有犯法實情,氣不過就告一圈?

i386 04/26 10:13我怎麼覺得根本沒找律師而是AOE直接全告XD

內文推文其實有評論 流量 外表等等 這個就可受公評 應該沒被告

i386 04/26 10:14有一個推文根本也沒說什麼的也中獎

t4lin 04/26 10:14確實,若都沒有直接開大絕也是蠻猛的XD

maxisam 04/26 10:15他可以說他在描述一個現象 他的句

maxisam 04/26 10:15子可以套用在同類型的新聞 不一定

maxisam 04/26 10:15是指定新聞中的人 我覺得這有抗告

策略上可以這樣 但你要法官接受 但是他用的詞已經是名詞居多了.....很難去辯解說在描述一個現象

※ 編輯: MacBookAir12 (175.182.175.33 臺灣), 04/26/2025 10:17:24

maxisam 04/26 10:15的空間

i386 04/26 10:16就算用309條告成了,是能判妳罰多少?

ncc5566 04/26 10:16幾個抗辯的方向 只看標題 4女非針對

chen360 04/26 10:17乖乖認罪求對方原諒才是正解,狡辯只會

ncc5566 04/26 10:17評論新聞客觀事實 千萬別和解

chen360 04/26 10:17越慘

chen360 04/26 10:17一定要和解

ncc5566 04/26 10:17這種根本不可能成立

hihimen 04/26 10:17這種意氣用事的和解金都不會太低吧

i386 04/26 10:18309條公然侮辱人者 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ncc5566 04/26 10:18標題就4女了 你哪來的只有1女

hihimen 04/26 10:19一堆新聞堆文都在罵人,那真的告不完了

ncc5566 04/26 10:19這告得成 馬英九早就是台灣首富了

hihimen 04/26 10:19才罰九千?可以直接付錢不用跑警局嗎

touchbird 04/26 10:21她要告誹謗要去告記者

s203abc 04/26 10:21罰單能這樣嗎 當然不可能

s203abc 04/26 10:21她搞不好有夠記者阿 想也知道NCC處理

s203abc 04/26 10:22媒體一定有特殊法條

s203abc 04/26 10:22有告

s203abc 04/26 10:23搞不合早告完了

i386 04/26 10:23記者更不怕她去告,記者只要能證明他的報導

i386 04/26 10:23有來源就告不成了

icantsay 04/26 10:26我就問 法院不會認證嗎

i386 04/26 10:27除非這新聞是記者瞎掰的,不然告記者就是等

i386 04/26 10:27著法院認證

mopigou 04/26 10:33你的講法不都自動連結

mecca 04/26 10:33毀謗還是誹謗?

swgun 04/26 10:45釋憲後幾乎告不成 律師騙人上地檢

swgun 04/26 10:45署拼和解而已

touchbird 04/26 10:47公然侮辱八成是告不了的...記者就說她

touchbird 04/26 10:47跟已婚富商搞在一起 還拉姊妹一起來

rainight1218 04/26 10:47毀謗跟公然侮辱不是都是針對非事實

touchbird 04/26 10:47這個行為你在下面評論妓女頂多是一般

rainight1218 04/26 10:47的言論嗎?如果事實也會成立嗎?

touchbird 04/26 10:47評論

rainight1218 04/26 10:47我很好奇

coffee112 04/26 10:49就賭看法官怎麼認定吧 太難聽會賠點錢

www8787 04/26 10:51可以評論 但不能罵 你看新聞也不敢寫污辱

kaodio 04/26 10:53https://reurl.cc/kMapjn

www8787 04/26 10:53留言那些用語阿 當然不一定告的成 但你賭

kaodio 04/26 10:53釋憲後真的放寬很多了 別那麼玻璃心

www8787 04/26 10:56檢察官法官的變形蟲心情沒有標準ㄉ

paufan 04/26 11:03最近才告過,老實說成案率非常低,1.這是

paufan 04/26 11:03新聞報導,本就是可受公評之事。

paufan 04/26 11:042.非指名道姓且原被之間沒有直接、間接關

paufan 04/26 11:04聯性

paufan 04/26 11:06別和解,了不起刑判易科罰金加刑附民給法

paufan 04/26 11:07官判價格

paufan 04/26 11:07很高機率連起訴都沒有

paufan 04/26 11:08對方給律師看過又怎樣,律師想賺錢當然會

paufan 04/26 11:08說有機會

paufan 04/26 11:09上面有幾個真的跟檢察官、法官、律師實際

paufan 04/26 11:09接觸的

cihumori 04/26 11:22沒那麼好告 但要跑流程讓你煩而已

eddie0912 04/26 11:57嘻嘻愛留言就乖乖接受

elvaismylove 04/26 12:12評論公開新聞,且新聞內容無法聯繫

elvaismylove 04/26 12:12或辨識特定人,光要件就有問題了

mark2326 04/26 12:28不是法律人就不要評論了

Hellery 04/26 13:28訟棍就是喜歡這種人,所以才一天到晚濫訴

worshipyou 04/26 13:58奇怪整篇新聞都沒說誰

worshipyou 04/26 13:58結果自己承認是自己還人

worshipyou 04/26 13:59看不太懂這操作,是要當訟棍嗎

g27834618 04/26 14:05亂講一通 那麼好告 隨便一篇新聞都能

g27834618 04/26 14:06把版友告翻了

ikaros5566 04/26 15:53你不要亂教好嗎

qber 04/27 09:43喔喔 鍵盤法官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