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為什麼不讓科技業適用勞基法84-1
咱們護國群山非常自豪
台灣的工作文化跟組織紀律
台積電人資長受外媒採訪時
非常驕傲的說機台半夜壞掉
工程師得馬上回來
就是這種精神造就了世界級產業聚落
政府為啥不順水推舟
讓科技業適用勞基法84-1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意旨在使部分工作性質特殊者,與雇主間有合理協商工作時間之彈性,非可使勞工之工作時間完全不受限制或無例假與休假及不另給予延時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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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208.6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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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奴基法
科技業工作不僅是為了自己,是承擔了國家社稷的重責大任
噓
※ 編輯: jacket664 (203.204.208.68 臺灣), 05/30/2024 11:55:40
勞積法
推
相對的獎金也沒照勞基法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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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先看北檢公告的起訴書 引述自台北地方檢察署公告資訊-新聞稿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銘言:24
Re: [新聞] 快新聞/民進黨一直與勞工站一起! 賴看到勞工政策,就想起2017年修勞基法的事。 剛剛去維基百科複習了一下,節錄了幾個重點。 ==以下節錄== 來源: 2017至2018年台灣勞動基準法修正爭議,又稱一例一休再修法,是指蔡英文政府在2017年所提出之《勞動基準法》修正案(經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三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9781號令修正公布,並自一百零七年三月一日施行。),主要為因應2016年一例一休修法後,關於適度調整延長工時限制、例假安排及特別休假規定等建議之修法。被勞工團體認為其過度鬆綁之方向,將造成勞權大幅倒退,稱之為「勞基法修惡」。其主要修法方向包括:取消休息日「做一給四」加班費計算方式,改核實計算;放寬加班時數上限;放寬更換班次時應間隔11小時休息時間之規定ꄊF放寬「七休一」之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例假日可在14天週期內調整,每2週內的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4日、每8週內的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16日;以及放寬特休假結算工資之期限。21
[問卦] 勞基法84-1為何針對保全?勞基法84-1條, 讓雇主可以突破勞基法的限制, 正常工時不受每週40小時限制。 但是你真的去看勞基法84-1的適用對象, 多半都是律師會計師住院醫師等高薪專業人員,5
Re: [問卦] 南部到底有沒有勞基法啊雙北以南都很難落實勞基法 除了勞工跟民眾沒有基礎的法學概念以外 最直接的就是勞工迫於收入必要 妥協危險的工作環境以及不合理的待遇 最常見的事業單位違法事由3
Re: [新聞] 起薪28K「月休只有4天」她嚇壞!內行一^^^^^^^^^^^^^^^^^^^^^^^^^^^^^^^^^^^^^^^^^^^^^^^^^^^^^^^^^^^^ 這個薪資直接就違反勞基法送上門的罰款啊 最低薪資 26400 平均時薪 26400/30/8=110 每周休二日一個月至少休八日(四休息日+四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