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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彭振聲偵訊消失1小時13分後認罪!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彭振聲偵訊消失1小時13分後認罪!作者
winterson
(含淚復活長期持續更新)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5

: 一、 有關京華城案被告彭振聲於113年9月3日在台北看守所訊問過程之爭執,業據被告柯: 文哲及其辯護人聲請法院勘驗錄音錄影檔案,且法院已於昨(28)日逐一勘驗完畢,本署: 檢察官也當庭就辯護人提出之質疑,具體說明回應,證明上開過程並無涉及強暴、脅迫、: 詐欺、利誘或其他不正方法,且全程均錄音、錄影,被告彭振聲之辯護人黃律師、李律師: 亦在場陪同,對於此一過程,均無異議,足證被告彭振聲的辯護依賴權已充分獲得保障,: 更無違法情事。某政黨所稱「清洗筆錄」云云,實屬不實誤導,應予澄清。
麻煩北檢澄清一下
彭振聲:我怎麼會生在這種國家?檢察官要我的命,檢察官的良心在哪裡啊?
: 二、 至於某政黨所稱「消失的 1 小時 13 分鐘」乙節,本署檢察官已於昨日勘驗程序具: 體說明該時段係被告彭振聲與其兩位律師單獨接見的時間,依法不得錄音、錄影,以保障: 被告與律師充分自由溝通的權利,且被告彭振聲與其辯護人前已向法院陳明此部分並無異: 議。某政黨仍刻意渲染誤導,企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澄清。
麻煩北檢澄清一下
彭振聲:我怎麼會生在這種國家?檢察官要我的命,檢察官的良心在哪裡啊?
: 三、 本署重申偵辦京華城案均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毋枉毋縱」之客觀中立態度: ,也呼籲京華城案之相關程序與實體之爭執,法院均已排定調查證據之期日,外界應予尊: 重並應維護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法庭外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及: 法院心證形成,而斲傷司法公信力。
麻煩北檢澄清一下
彭振聲:我怎麼會生在這種國家?檢察官要我的命,檢察官的良心在哪裡啊?


當事人的發言你不敢澄清

在那邊發聲明影射攻擊特定政黨

台灣司法獨立進行政治攻擊

真是好棒棒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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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kim9988 08/30 10:30書法令人輸望

ltytw 08/30 10:30勿問 再問就..... 沒事

gankgf 08/30 10:31聽聞噩耗情緒崩潰胡言亂語不必認真

dogdudu 08/30 10:37筆錄為準,其餘均不足採,謝謝!

mintex 08/30 11:11清清白白收現金.坦坦蕩蕩買商辦柯能你不能

mintex 08/30 11:11只要騎飛輪.在市長辦公室收現金.都是無罪

d86506 08/30 11:21如果鄭捷說 檢察官要他的命 難道鄭捷就無

d86506 08/30 11:21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