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彭振聲偵訊消失1小時13分後認罪!
根本不需要問彭的律師到底有沒有不當訊問吧,都交換條件了,當然不說話。
但光消失錄音前的誘導訊問來說,全部都是林俊言說,然後要彭去認,彭不認就判定有罪不認要羈押,直到錄音消失一小時交易後,彭就認罪換交保了,中間的轉折完全沒有記錄,一般人都認為是不當訊問,更不用說還不敢寫進筆錄,林俊言心虛不言而喻。
再者,隔天訊問更有林俊言強迫彭認“送研議就是有圖利”,若彭不認,
林俊言說:‘’昨天說的可能都不算了‘’
彭的律師說:“昨天說的承諾就沒有了”
私下交易內容是什麼?公訴檢察官完全不敢回答。
這等司法訊問公正嗎?當然是不正訊問!!
誰敢說公正的,請出來大聲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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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言 作繭自縛 慘 牢坐定了
很脆弱了,禁評
只要騎飛輪.在市長辦公室收現金.都是無罪
清清白白收現金.坦坦蕩蕩買商辦柯能你不能
又再轉移話題,青鳥爛招XD,柯是民眾黨主席身份收政治獻金,但沒申報違反政治獻金法 ,北檢起訴書也這樣寫歐。
※ 編輯: treeeasy (111.71.69.129 臺灣), 08/30/2025 11:42:14
先不論小草是不是法盲,應該是文盲了,看
內文很難?
對呀,若只是律見當然不錄音,但是這段時間卻偷跟彭交易,因為其他錄音根本沒有出現 交易的對話,但隔天卻有不認罪交易就不算的對話,顯見就是違法利用律見時林俊言又去 訊問交易,但但卻不錄音不筆錄,不然叫檢察官來法院作證,這段消失錄音時,林俊言沒 有跟律師及彭交易呀,顯然不敢嘛。
說到文盲阿 民進黨說第二 沒人改稱第一
不要臉至極
你這個很不柯學
你的偷偷交易、顯見,都是你自己腦補的推
論,1小時13分真的有問題,彭的兩個律師
不發一語難道都死了?
我本文上面都寫了耶XD,林跟彭的律師隔天都說彭不認罪,昨天說的不算耶,請問您:昨 天說的是指什麼?在哪裡說的?時間點?您回答看看。 彭的律師都跟林俊言交易了,現在當然不說話。
※ 編輯: treeeasy (111.71.69.129 臺灣), 08/30/2025 12:08:58 ※ 編輯: treeeasy (111.71.69.129 臺灣), 08/30/2025 12:16:53用莫須有控詞指罪無罪之他人
檢方交易的東西是不以權勢對證人作出
不利的行為
交易存在就沒有自白任意性
彭的律師就聯合檢方坑殺自己人啊
要彭當汙點證人律師費比較好賺啦
優惠到底是什麼
爆
Re: [爆卦] 林俊言疑似變造公文其實整件事的核心是為啥北檢三月要發新聞稿澄清 因為小沈3/11在庭上指控林俊言到醫院逼供,要其陷害柯文哲, 不然他公司要被抽銀根,而且是不錄音錄影,威脅他就範 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 100-1 條 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Re: [爆卦] 林俊言疑似變造公文 Re: [爆卦] 林俊言疑似變造公文](https://i.imgur.com/cnWafgnb.jpeg)
爆
[問卦] 北檢林俊言是不是代表司法改革成功樣板北檢林俊言檢察官 從目前的公開資訊來看 其訊問手法: 去醫院假視察真訊問 2小時偵訊無錄音錄影筆錄 威脅被告只要不認罪或咬其他被告公司就可能會被抽銀根 交保也有困難 訊問時還直接對被告說你們中國人 有嚴重意識型態 現在還直接威脅被告不認罪就會放出不知有無存在的不雅影片![[問卦] 北檢林俊言是不是代表司法改革成功樣板 [問卦] 北檢林俊言是不是代表司法改革成功樣板](https://i.imgur.com/i4HFyht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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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陳智菡:請問林俊言大檢查官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32
[轉錄] 柯文哲 FB轉錄網址︰ 轉錄來源︰FB 轉錄內容︰ 20250320柯文哲案準備庭速記 (小編) 我發現這案子所有認罪的人,都是林俊言檢察官訊問的。因為林俊言也是用威脅、罷凌的25
[問卦] 犬檢林俊言問過的人都有中斷錄影?邵琇珮去年9月回台接受訊問,當天晚上11點到隔天凌晨兩點19分,也有3個小時空白,後來 就認罪。 另一名被告也是中間空白2個小時,後來就認罪。 犬檢林俊言也跑去找沈慶京也是跑去兩個多小時,最後兩個多小時只錄10分鐘,而且還跑去 不只一次。![[問卦] 犬檢林俊言問過的人都有中斷錄影? [問卦] 犬檢林俊言問過的人都有中斷錄影?](https://i.imgur.com/J00E1gB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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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消失2小時遭不正訊問?彭振聲打臉柯文哲彭現在還會說檢察官問案態度很好嗎? 能還原當初那一小時錄音內容嗎? 從不認罪突然變成認罪是什麼原因 還有從頭到尾認為自己合法但認罪 到底是認什麼罪?15
[討論] 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檢察官態度很好也就兩個月前 柯文哲指控林俊言不正訊問,還質疑偵訊出現空白兩小時 法官當然關切這件事情 特別詢問彭振聲![[討論] 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檢察官態度很好 [討論] 柯文哲副市長彭振聲:檢察官態度很好](https://i.imgur.com/ytkfKPT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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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柯文哲:檢察官林俊言違法訊問彭振聲去年的9月3日,檢察官 #林俊言 私下跑到台北看守所,不正訊問、離間挑撥被告、一再暗 示「推給柯文哲」,全程沒有記入筆錄,而今日勘驗光碟時,檢察官姜長志竟然辯稱:「我 們只是友善地聊一聊,我們是在保護彭振聲。」 林俊言一開始就提到108年處理 #大彎北段 不符預期而被調職的林玄理科長,他說「基層都 嚇得要死」,暗示彭振聲可以用柯文哲經常以職權施壓為理由,推給柯文哲。![[討論] 柯文哲:檢察官林俊言違法訊問彭振聲 [討論] 柯文哲:檢察官林俊言違法訊問彭振聲](https://i.imgur.com/aLQdWqt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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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恭喜賴清德又打掉一個雜質了林俊言檢察官多次違反刑事訴訟法,對被告 進行不當訊問,前面已經搞到柯爸病逝了, 今天彭振聲老婆承受不住墜樓自殺,恭喜賴 清德又打掉一個雜質了,林俊言檢察官應該 快要升官了1
Re: [新聞] 林俊言不正訊問彭振聲連累柯文哲?法官刑事訴訟法第 100-1 條 訊問被告,應全程連續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連續錄影。但有急迫情況且經記明筆錄者, 不在此限。 筆錄內所載之被告陳述與錄音或錄影之內容不符者,除有前項但書情形外,其不符之部分, 不得作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