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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1歲小桃子遭虐死 國民法官僅判保母9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1歲小桃子遭虐死 國民法官僅判保母9作者
AIDaLanPa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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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目前是法律研究生

正好在國民法官制度正式施行前參與過司法院舉辦的模擬法庭

藉此法普並幫大家整理一下
可能對於國民法官制度程序的疑問

1.國民法官參與評議的範圍

按國民法官法第82條第1項

「終局評議,由國民法官法庭法官與國民法官共同行之,依序討論事實之認定、法律之適用與科刑。」

終局的評議是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評議,評議的範圍有三點:

(1)犯罪事實的認定

(2)法律的適用

(3)科刑(也就是刑期)

我國的國民法官制度有別於美國的陪審制度是單純認定犯罪事實,國民法官評議還包含法律適用與被告的刑期。簡單來說就是國民法官要「認事用法」

2.關於科刑是如何評議

按國民法官法第83條第3項

「有關科刑事項之評議,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之。但死刑之科處,非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不得為之。」

死刑以外的科刑,就是使用多數決決定,這個多數決必須要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皆至少有一票同意才行

此外關於沒收與保安處分處分也屬科刑評議的項目

3.刑期長短怎麼決定(量刑)

量刑總共有四個階段:

[法定刑][處斷刑][宣告刑][執行刑]

(1)法定刑就是法律就特定犯罪行為規定之刑度範圍

以殺人罪為例,刑法271條第1項所規定的「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即殺人罪之法定刑

(2)處斷刑是當有法定事由得加重減輕時,針對法定刑加重減輕後行程法院得判處的刑度範


以殺人罪有累犯加重情形為例,依刑法第64、65條規定死刑與無期徒刑不得加重不討論,刑法累犯的加重依刑法47條是加重本刑二分之一,注意這是最多加重二分之一,只要有加就好,最少加一個月。

以此計算殺人罪有期徒刑最輕10年最重15年,依上開累犯加重規定,最輕10年1個月最重20年
(15*1/2=7年6個月,15年+7年6個月是22年6個月,但刑法33條規定加重不得超過20年)

如果有減輕事由的話則按刑法第71條規定先加後減

(3)宣告刑是在處斷刑的範圍依刑法57條規定審酌一切情形決定宣告被告應受的刑度

依上開殺人罪的例子,要先決定死刑、無期徒刑還是有期徒刑。若非死刑或無期徒刑,則有期徒刑即要在10年1個月至20年之間決定最終具體的刑期,如有期徒刑16年6個月

(4)執行刑是被告被宣告多個刑法且符合法定要件時,依刑法第51條的原則決定最後要執行
的刑罰

舉例來說被告被宣告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16年6個月,依刑法51條第4款規定只會執行無期徒刑

以上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皆會參與討論與投票

綜上所述,國民法官的案件皆為重罪,而這些案件的有罪無罪刑度是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一同投票決定,決定的過程每個人的意見與討論都很重要(每個人都要投票)

這個制度算是讓非法律專業的人能深刻接觸司法的一個機會,至於制度是否健全、國民法官案件所判決的刑度高低是否符合社會期待又是另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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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brother 04/19 12:44八卦板到底有沒有人當過國民法官了?

serrier 04/19 12:45印象只有一審才有國民法官?應該沒記錯?

TopGun2 04/19 12:45所以刑期常常不符社會期待,一切都是87

TopGun2 04/19 12:46的立委,智障的法官,以及帶風向的假掰

TopGun2 04/19 12:46總統造成的

noesy1123 04/19 12:48八卦版一堆堪比半獸人的鍵盤法官

vwpassat 04/19 13:00台灣國需要的是國民判官戰警,獲報出勤

vwpassat 04/19 13:01、偵查、筆錄、起訴、判刑、執行行罰 全

vwpassat 04/19 13:02不須在15分鐘內完成,並就地斬立決!

xhl12000 04/19 13:04法官只要沒人同意,國民法官=沒用

xhl12000 04/19 13:06而且只有一審,眾所皆知二審量刑大減

xhl12000 04/19 13:07反正會到二審,一審隨便你判

xhl12000 04/19 13:07讓國民法官判死二審也能翻回來

xhl12000 04/19 13:08光是法官可以拒絕,就推翻你結論的「每

xhl12000 04/19 13:08個人的意見都很重要」,老子三票不同意

xhl12000 04/19 13:08,你六票都判死也沒用啦

xhl12000 04/19 13:09找六個人來給一審法官羞辱

xhl12000 04/19 13:09媒體可以拿來下聳動標題的新聞

xhl12000 04/19 13:10很明顯只是個政治工具而已

xhl12000 04/19 13:13法律人真的覺得這制度有助於接觸司法喔

hikaru77613 04/19 13:13既然立意良善那二三審為何都沒國法

hikaru77613 04/19 13:14?一審判的重,二審再翻掉,所以國

hikaru77613 04/19 13:14法從頭開始就是個笑話,唯一的功能

hikaru77613 04/19 13:14就是大內宣,說唉呀國法判的重…之

hikaru77613 04/19 13:14類的屁話…

xhl12000 04/19 13:14還是覺得坐在那邊就會心生憐憫輕判

xhl12000 04/19 13:16現行判例呈現與職業法官量刑差距巨大

k44754 04/19 13:42廢話一堆,事實上「法官說了算」

k44754 04/19 13:43幹未成年沒14歲的,都能「緩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