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暫時處分未裁准 憲訴法正式生效
大家早上安
大法官是15人
要求10人才能釋憲
應該不過分
過分的是連民進黨
自己都否決自己提的
大法官候選人
不是因為專業
不是因為私德
只是因為無差別
批評朝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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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什麼叫 不爽選上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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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了就要認 挨打要立正
推
但是預算被刪可以賴皮情勒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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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提名人不是狀世代
推
叫什麼叫,不爽就立院過半呵呵沒用51席
推
輸了要認 那些喊罷免的 立法院投票投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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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有要認嗎
推
等著看大罷免翻車
推
整個民進黨就被柯賤民跟無思瑤把持了
推
大法官都要求死刑一致決了,違憲三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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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還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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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後諸葛的角度來說這結果不太意外,原因是之前大法官人事同意綠共做的實在太難看,讓劉靜怡教授得到史上最少的八個同意票數。 劉靜怡教授去看她臉書就知道,她可是深綠的代表。只是靠背一下林志堅的論文抄襲就被綠共立院黨團人事否決,給出的訊息就是擺明了就是要聽話的忠狗才能當大法官。 雖然現在還在位的大法官大多還是偏向綠共的,但以他們的學經歷,再怎麼偏袒綠共也看得出來當今執政綠共的意思。 根據這些大法官本身的學經歷,那可能像那些青鳥蟾蜍一樣被當夜壺還喜孜孜。 會這樣技術性缺席讓暫時處分無法成立,應該是這些大法官對於被當成夜壺無聲的抗議。![Re: [新聞] 暫時處分未裁准 憲訴法正式生效 Re: [新聞] 暫時處分未裁准 憲訴法正式生效](https://i.imgur.com/UsqCiWo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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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 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 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Re: [新聞] 暫時處分未裁准 憲訴法正式生效 Re: [新聞] 暫時處分未裁准 憲訴法正式生效](https://i.imgur.com/jWerhsM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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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爽啦 憲法法庭確定繼續運作XDDD哈哈哈 看的有夠爽 政院透露憲訴法生效前就會釋憲預防救濟 看來大法官二月初就要上班暫時處分囉 目前翁上人已經出來哭了 下一個月的美麗島又可以期待了![[討論] 爽啦 憲法法庭確定繼續運作XDDD [討論] 爽啦 憲法法庭確定繼續運作XDDD](https://i.imgur.com/xRWuHY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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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現有的8個大法官繼續審案?如題 在臉書上看到的 新任的提名人今天全滅 為了維護憲政秩序 (而且憲訴法修正確實有違憲疑慮)8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暫時處分聲請收到了! 司對不起各位法綠人,我就法盲... 今天各位法綠人一直講新修的憲訴法違憲, 立論的基礎是建立在大官法人數不足這個條件上, 那...如果...我是說如果... 大法官在朝野合作下人數補齊了...5
Re: [黑特] 憲訴法修法100%違憲啦我來獻一計 就是大法官緊急處分三法 緊急處分不是暫時處分 暫時處分是大法官自創的一個案例 釋字599號 後來才寫入憲訴法
[黑特] 沒有規定大法官不能主動釋憲吧如果賴總統公布憲訴法,他就生效了 然後憲法法庭做暫時處分會有爭議 畢竟人不夠釋憲自然不夠暫時處分 解法就是憲法法庭現在就主動找一條憲法 宣布憲訴法違憲1
[討論] 憲訴法的創意解決現在有很多解決 我來想一個 總統在公佈憲訴法的公告上 指定公佈生效日是3天後 注意 這裡是公佈生效日 不是法律生效日
[討論] 民進黨反三惡法的大絕招準備要來了選罷法,財劃法,憲訴法 看來還有一個大招等著用 接下來藍白要準備吃鱉了 也就是當政院提覆議的第一時間 跟三天後總統得公告的這段時間內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暫時處分聲請收到了! 司憲訴智障一直跳針我倒是很佩服 : 誰在跟你談未來給付之訴?我明明說的預防性權利救濟之訴,最典型就是以下二種類型, : 條文都是行政訴訟法115準用民訴246,小草大法盲就不要在那邊鬼打牆了好嘛! 準用3小 一開始林明昕好棒是憲訴46還裝傻?
Re: [轉錄] 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分享一下我的心得 首先,暫時處分是否「受理」目前還是未知數。 憲法法庭昨天的新聞稿也沒有提到「已受理」只說處理中。 而且受理與否也是要經過大法官評議表決的,憲法法庭收件不代表就是受理。 「第 3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