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交通違規放水修法案將於明天送委員會審查
民眾檢舉 第一次給予警告
可以啊
那第二次是不是要加重罰則
原本罰金900 是不是至少要1800以上
幹
就只會警告
那再犯為什麼不加重??
這不是變相鼓勵大家違規嗎
反正有一次機會
免本錢的誰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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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51.85 (臺灣)
推
意外嗎?
推
乾脆記聯絡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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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問一下以後警察抓未兩段式左轉也是先勸導再開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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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喔 垃X立委們改這條是只有民眾檢舉的案件要先勸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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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甚麼未兩段式左轉 機車騎在禁行機車道等等天理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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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搶劫的也該給一次勸導的機會吧 人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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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警察要怎麼勸導?寄勸導單嗎?那沒寄可以告他瀆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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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違規是要馬上開單的 四輪違規停車? 你有看過鴿子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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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嗎? 幹
噓
正義魔人崩潰喔 又不是什麼重大違規 給人方便是會怎樣啦
推
請問給人方便....是真心話嗎?
推
勸導本來就鼓勵犯罪呀,意思就是被抓到但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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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民進黨
推
修這條還說是怕民怨呢,乾脆都不要罰就不會有民怨了
推
不戴安全帽不影響交通安全記得勸導呦
爆
首Po立法院第十屆第三會期交通委員會第七次全體委員會議就在明天! 由陳大立委歐珀等 19 人提出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即將付委審查啦! 原本的第七條之一是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8
哀 台灣就是這麼可悲啦 我看下面推文氣得要死 看起來好像大多數人支持嚴格執法 但看這些民意代表群起提出類似法案就知道 其實台灣大多數人還是下賤 只顧著自己爽8
還好啦,要是去看更多法案提案 你都會開始懷疑這些立委諸公的邏輯怎麼了? 1100406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林俊憲等 案由: 本院委員林俊憲、林宜瑾等 16 人,有鑑於近日民眾檢舉交通4
這條看來沒意外明天就是人數優勢通過了,台灣變成犯罪天堂根本不是沒道理的。 希望明早前能有媒體來轉發報導一下,看一下有沒有辦法在最後關頭撐一下,全面執政根 本就全面腐敗的開端 下次滑落邊坡第一次也勸導,第二次再開罰就好。一堆垃圾民代。 ※ 引述《rutw (Formosan)》之銘言:7
警 : 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 陳大立委歐珀等 19 人想把它改成 :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 警1
嗯吶 笑死 以後就是 有黨證 有關係-》你以前違規過 啊今天第一次違規哦 好我們給予勸導 沒黨證 沒關係-》你三年前違規過哦 這第二次囉 要開單囉4
陳歐珀真的是立法委員嗎? 到底知道警察什麼器具要標準檢驗? 依照度量衡法要檢定的法定度量衡器如下 所以智慧型手機檢舉是檢舉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