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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女醫被爆悔婚擁吻小開輕生亡 生前親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女醫被爆悔婚擁吻小開輕生亡 生前親筆作者
louiswei1986
(禪寶寶)
時間推噓 7 推:42 噓:35 →:175

首先這就是劈腿,感情就是這樣,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
要在那邊扯付出多少歲月多少錢的,
只是自私捨不得那些付出打水漂,
換句話來說就是輸不起,其他都多講的而已。
就算結婚了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東西,
對法律來說現在不過是民事求償的根據,
更何況他們只是未婚夫妻。

張男黑函檢舉女醫師我覺得是自由,
畢竟規定就是可以檢舉,
但檢舉後整個查核內容有沒有符合個資,
相關人員有沒有外流那是另外的問題。

而最大的問題就是他上各大社群爆料,
這種人格毀滅就真的很不應該了,
就算不提女生有沒有輕生,
光是法律層面都應該這樣判了。
還是如同最前面說的,不愛了就是不愛了,
除非張舉證女生就是故意騙你錢財或一些好處,
但即使如此張也應該去提告而不是毀滅對方,
今天無論是直接或是間接,女生都是他害死的。

反正當事人都掛了,也只能給予RIP,
給活著的肥宅留一點勸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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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47.20.24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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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hw 11/06 02:47也是因為掛了才判7個月 不然不會這麼重

我相信法源是可以這樣判,當然自由心證上可能偏重, 但事實上造成的影響也是相對一般更重的。

bowenhp1234 11/06 02:47人們都病了 RIP

love0504 11/06 02:48不愛就不愛 幹嘛劈腿?

劈腿才知道不愛惹阿

a94037501 11/06 02:48人格毀滅是社會大眾毀滅的好嗎怎麼怪

a94037501 11/06 02:49說事實的人

有些事實不一定要被公布吧?某宅喜歡看NYKD-54就一定要讓全部鄉民知道?

a94037501 11/06 02:49如果今天社會可以接受多重伴侶這行為就

a94037501 11/06 02:50變抒發心情而已

我倒不覺得跟社會有關,自始自終是他們兩個人的事, 老婆跑了要全社會幫忙譴責有道理嗎?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他們相處出了什麼問題沒有人知道。

ted01234567 11/06 02:50啊不是說是她爸來亂小

那你去告他爸阿,他爸違法你就違法?

a94037501 11/06 02:50現在講話還要考慮社會風氣造成的影響

a94037501 11/06 02:50不然把你抓去關

我是認為法源有依據就判阿,無法上訴嗎?

pinjose 11/06 02:51你可以劈腿,為什麼別人不能爆料?

pinjose 11/06 02:51都是帶給對方痛苦不是嗎

因為每個人本來就不是其他人的所有物,我不愛妳是我的選擇, 我不能因為你愛我就要強迫我自己留在你身邊; 而我的秘密當然就是我的秘密,你隨意把我的秘密跟別人說,這樣合理? 那你怎麼不說信用卡號碼也是事實,那被劈腿的可以隨便散布對方信用卡號嗎?

linchw 11/06 02:527個月就是法官裁量拳判出來的結果

linchw 11/06 02:52翻一下刑法好嗎 私德 懂?

linchw 11/06 02:53不然有人要搞你就整天登報公布你私生活

a94037501 11/06 02:53根本就故意把人抓去關不能易科罰金

還是那句,法源判的了就是能判,不服可以上訴。

bigbowl 11/06 02:53是傷心的滋味啊 想起過去的風景 依然放

bigbowl 11/06 02:53在我心裡 無法忘記~

沒有人可以代替你痛,自己的傷口要自己呵護。

linchw 11/06 02:53從你每天打幾次手槍再到你打幾次砲都公佈

a94037501 11/06 02:53我每天吃飯睡覺打手槍沒什麼不敢公開

a94037501 11/06 02:54

a94037501 11/06 02:54我今天尻五次有什麼不敢說

linchw 11/06 02:54喔 你不在意有人在意啊 刑法不是為你設的

linchw 11/06 02:54沒人在意你的想法

a94037501 11/06 02:55因該要把他的家人朋友抓去關好嗎因為他

a94037501 11/06 02:55的私人行為影響到他的日常生活這明明就

a94037501 11/06 02:55是社會大眾的鍋怪給爆料的

u8809048 11/06 02:56所以在網上陳述事實 這樣犯法嗎

a94037501 11/06 02:56刑法就自助餐阿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kamichu 11/06 02:56不愛了是活該 付出打水漂捨不得是輸不起

kamichu 11/06 02:57輸不起跑去自殺的是誰 還告人

...這真的有點偏頗了,愛不愛是選擇,公布其他人秘密不是...

a94037501 11/06 02:57問題在於有人的行為無法被社會接受社會

remarkand 11/06 02:57法匠自由心證就是垃圾

世界上不存在沒有自由心證的判案。

a94037501 11/06 02:57大眾會嚴重懲罰這種行為然後這個行為沒

a94037501 11/06 02:57違法

就說張男他確實可以爆料女生爸爸對他的騷擾,但其他的就多餘了。

a94037501 11/06 02:57刑法邏輯:解決提出這個問題的人

u8809048 11/06 02:58有證據因為是張男才自殺嗎?有留遺書嗎

a94037501 11/06 02:58怎麼不學性騷擾反歧視把真正懲罰他的人

u8809048 11/06 02:58?怎不是夫妻感情問題才自殺

a94037501 11/06 02:58抓出來鞭

a94037501 11/06 02:58假掰刑法自助餐

suifong 11/06 02:59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suifong 11/06 02:59。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

suifong 11/06 02:59限。

kamichu 11/06 02:59自己輸不起跑去自殺 旁邊人還要負責 笑死

kamichu 11/06 02:59自殺是自己的行為 結果還被判刑 笑死

linchw 11/06 02:59說了200次 私德 法盲們是連字都看不懂嗎

marktak 11/06 03:00不是 沒結婚就不是劈腿

kamichu 11/06 03:00名譽受損是不會告民事拿賠償嗎 自殺輸不

Rin5566 11/06 03:00感情的事到法院解決本來就是一件愚蠢的

kamichu 11/06 03:00起哪招

Rin5566 11/06 03:00

a94037501 11/06 03:01我強姦別人也是私德阿法院又變公共利益

kamichu 11/06 03:01自殺死掉到底關對方什麼事情 那因為感情

a94037501 11/06 03:01

強姦是強制性交罪...

kamichu 11/06 03:01輸不起自殺的 對方要被判刑嗎?

probsk 11/06 03:01相信我 私下解決問題只會更多

a94037501 11/06 03:02我今天強姦一個人除了我跟被我強姦的人

kamichu 11/06 03:02所以法院因為自殺就判人是哪招

a94037501 11/06 03:02以外跟誰有關係了

probsk 11/06 03:02情殺案基本上就是私下解決的結果

應該說想不開的人還是會有,所以我發勸世文, 如果有看到,真的未來情傷的時候想想,不是放不下對方,只是放不下損失, 想清楚了就會知道對方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重要。

kamichu 11/06 03:03笑死

kamichu 11/06 03:04所以被外遇背叛 跑去自殺 對方要被判刑嗎

a94037501 11/06 03:05我強姦我朋友違法刑法還是私領域的事

Rin5566 11/06 03:05感情糾紛也不是每件都會變成情殺案

a94037501 11/06 03:05

強姦可以公訴啦,如果對方堅持不提告那當然也沒問題...

kamichu 11/06 03:05那以後大家都自殺啦 反正對方會被判刑

你這個就硬要了,外遇犯什麼罪?今天判的是什麼罪去看看好嗎?

a94037501 11/06 03:06我跑去路上隨機強姦不確定正妹才會變

a94037501 11/06 03:06公領域公共利益

就不一樣的法條你在那邊硬扯

a94037501 11/06 03:11我強姦別人會讓我的社會評價受損

你說能不能主張爆料你強姦過人這件事嗎? 如果對方無故散布你有前科這件事情也是可以判刑的喔。

a94037501 11/06 03:11我強姦我朋友跟公領域無關

a94037501 11/06 03:11現在又可以上網查判決書毀損我的名譽了

a94037501 11/06 03:11司法邏輯

判決書公開姓名但還是要盡可能屏除其他會關聯個資的資料, 從法律上來看,只是說了某某某犯了什麼罪但沒有明示某某某是誰。

a94037501 11/06 03:13做判決書查詢系統的怎麼還沒被抓去關

probsk 11/06 03:15強姦還分公私領域喔?

nutted 11/06 03:15法律有管社會風氣吧 講543到底想爭什麼?

pili30155 11/06 03:16這是毀謗罪

a94037501 11/06 03:17新聞媒體以後要報情殺仇殺也不能公開

a94037501 11/06 03:17個人資料了不然變誹謗

其實是不能公開,而且在判決前他都不是犯人阿,除非有一些可能在事件爭議中就表明身分出來反駁的。

a94037501 11/06 03:18誹謗造成的實害是社會大眾幹的結果去

a94037501 11/06 03:18抓講真話的

從這個案子來看,我推論張公布>輿論>產生女生跟小開的矛盾, 你要這樣說也不是輿論造成女生輕身,但無論如何張男就是散布了。

nutted 11/06 03:19那是告訴乃論和非告訴乃論的差別ㄅ 通識課

nutted 11/06 03:20再混啊

a94037501 11/06 03:21就算他被判刑定讞了如果他殺自己爸媽也

a94037501 11/06 03:21與公眾利益無關阿報導的都誹謗

a94037501 11/06 03:22去查台灣死刑犯每個都可以開專欄了

你可以去研究犯罪者到底應不應該被公布, 與公眾利益有無關係多半情況下記者直接報了, 但這些殺父母的如果請律師告記者也有可能勝訴, 但最後還是由法官判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lovebridget 11/06 03:23捨不得付出是自私喔 那逼人自殺和殺

lovebridget 11/06 03:23人都無罪了 想活只是自私想活而已

kamichu 11/06 03:23毀謗要抓去關喔?自殺死了就硬扯上去 那

kamichu 11/06 03:23外遇跑去自殺死的要不要硬扯上去 笑死

沒有法源要怎麼扯?你看過外遇對方跑去自殺被判刑的喔?哪條?

lovebridget 11/06 03:23自私想活干我屁事 想殺就殺

你去看醫生好吧?

ccccccccccc 11/06 03:24學到了 原來殺人罪與公共利益無關

kamichu 11/06 03:25今天你罵人一句沒什麼的話 結果他跑去自

kamichu 11/06 03:25殺了 那你就抓去關吧

你這個過度推論了,今天他因為你的話去自殺要用哪條判你?

jevin 11/06 03:26教育出問題 高中生應該必修生活法律課

a94037501 11/06 03:26台灣誹謗罪非常荒謬根本活在烏托邦不

a94037501 11/06 03:27能說他人不愛聽的事實不然就名譽權受損

台灣誹謗罪其實相當難成罪,前提要意圖使他人名譽貶損

probsk 11/06 03:27刑法310條第3項 如有不滿請敦促修法

kamichu 11/06 03:27因為外遇感到痛苦自殺 那對方要不要抓去

kamichu 11/06 03:27

就沒有法條要怎麼關。

jevin 11/06 03:28這種為了私德搞公審 就是誹謗 不是公眾人

jevin 11/06 03:28

nutted 11/06 03:28推原po熱心鄉民 我快吐血ㄉ說

a94037501 11/06 03:29別人在燒女巫不去抓獵巫的人跑去抓行

a94037501 11/06 03:29為證人

jevin 11/06 03:30張男可以告她要求賠償損失 偏偏要走公審這

jevin 11/06 03:30條路

kamichu 11/06 03:31公審人性騷擾 結果跑去自殺的要不要抓去

kamichu 11/06 03:31

這題如果是蓄意誣指其他人性騷擾意圖造成別人名譽貶損, 無論被貶損的當事人有沒有自殺,都是犯這條,關不關就看法官怎麼判定。

jevin 11/06 03:32殺人罪是危害社會治安的非告訴乃論罪

※ 編輯: louiswei1986 (27.147.20.244 臺灣), 11/06/2021 03:34:24

jevin 11/06 03:32誹謗不是

jump693 11/06 03:37兩個在一起也是剛好

jump693 11/06 03:37咎由自取

jevin 11/06 03:41目前也沒有張男自盡的證據

youngglasses 11/06 04:01雖然這是推測,因為我們不知道張男

youngglasses 11/06 04:02後來跟女方怎麼解決女方犯的錯誤

youngglasses 11/06 04:02但就一般台灣女性的情況

youngglasses 11/06 04:02八成都是敢做不敢認,然後傷害他人

darkdogoblin 11/06 04:04匿名版說不在意根本廢話

spursdog21 11/06 04:49害個頭 自己承受不了還怪人哦

spursdog21 11/06 04:51女醫生就是婊子沒啥好說的

jhct110 11/06 04:54

jhct110 11/06 04:55好好笑男女朋友外遇就是沒有法條可罰啊

jhct110 11/06 04:55 關三小 可憐

jhct110 11/06 04:55角色互換一樣啦 有種就去遊說不要只會靠

km612tw 11/06 04:55笑死 心理素質這麼差還怪人爆料 麻煩先

km612tw 11/06 04:55離婚再劈腿好嗎

jhct110 11/06 04:55北西北

jhct110 11/06 04:56被判7個月剛好而已

jhct110 11/06 04:56人家又沒有結婚 不好好看文章欸:))?

jhct110 11/06 05:02還沒結婚 法律就是無法罰她囉

qec 11/06 05:11男的也尋短的話,可以說因為法官造成,乾脆也

qec 11/06 05:11自己進去蹲,自己挖的洞自己跳

komifree 11/06 05:14我終於在八卦法盲群中找到一個正常人了

sunmoonzhang 11/06 05:21如果加分仔沈醫師沒自殺,張醫師這

sexygnome 11/06 05:21這篇某些推文真是讓人大開眼界

sunmoonzhang 11/06 05:21種程度妨害名譽會被起訴判刑!?張

sunmoonzhang 11/06 05:21醫師要多跟賴醫師學學,賴醫師能無

sunmoonzhang 11/06 05:21償誹謗他人,就是懂的利用台灣司法

jhct110 11/06 05:21張男有恐怖情人的跡象 愛不到就毀滅

sunmoonzhang 11/06 05:21科技偵查的無能

sunmoonzhang 11/06 05:21https://i.imgur.com/OGWhCui.jpg

sunmoonzhang 11/06 05:22但因黃育仁檢察官胡亂偵查,導致無

sunmoonzhang 11/06 05:22法確定為郭女、賴男所為而不起訴

sunmoonzhang 11/06 05:22https://i.imgur.com/GxpLnad.jpg

sunmoonzhang 11/06 05:22且黃育仁檢察官110年4/28還在萬年財

sunmoonzhang 11/06 05:22產利益

EVEREVER 11/06 05:23你何必跟他們這些人講這麼多,他們連白

sunmoonzhang 11/06 05:23https://i.imgur.com/PsGSa3t.jpg

EVEREVER 11/06 05:23話文都看不懂了,何況區分私益公益這種

EVEREVER 11/06 05:23抽象不確定的概念。

sunmoonzhang 11/06 05:23個資法早在109年12/9就統一見解在侵

jhct110 11/06 05:23這麼愛哭爸司法不公 就趕快就發起公投

sunmoonzhang 11/06 05:23害他人利益部分為『不限財產利益』

sunmoonzhang 11/06 05:23

jhct110 11/06 05:23 不要只會怪法官 怪天怪地怪爸媽 巨嬰?

sunmoonzhang 11/06 05:23https://reurl.cc/6DjZZO

sunmoonzhang 11/06 05:24賴醫師長年誇張的妨害名譽一點責任

sunmoonzhang 11/06 05:24都不用負

jhct110 11/06 05:24未婚出軌也要怪法官沒判?哪來的法盲 拜

jhct110 11/06 05:25託動腦

sunmoonzhang 11/06 05:25https://i.imgur.com/r9gElta.jpg

sunmoonzhang 11/06 05:26連賴醫師是誰都幫你檢方肉搜出來了

sunmoonzhang 11/06 05:26https://i.imgur.com/iOz1akL.jpg

sunmoonzhang 11/06 05:26https://i.imgur.com/j0Ee0W7.jpg

sunmoonzhang 11/06 05:27賴醫師連涉犯加工自殺罪的文字都寫

sunmoonzhang 11/06 05:27得出來

sunmoonzhang 11/06 05:28http://imgur.com/wi4mFUc

ypyebft 11/06 05:31出軌劈腿的時候沒想到以後可能會社死嗎?

ypyebft 11/06 05:31不愛了可以分手後再愛別人,被綠的氣到爆

ypyebft 11/06 05:32料根本剛好而已,扯什麼輸不起,承受不了

ypyebft 11/06 05:32社死當初為什麼要劈腿,是有人逼她劈腿

ypyebft 11/06 05:32嗎?既然有勇氣做違背道德的事,就要有勇

ypyebft 11/06 05:33氣承擔啊

jhct110 11/06 05:38同理 犯法的結果也要承擔

jhct110 11/06 05:39有人逼他po文 人格毀滅嗎

hyperyoujo 11/06 06:31這篇的價值觀簡直讓我嘆為觀止,還什

hyperyoujo 11/06 06:31麼劈腿不愛了就不愛了,講的好像是小

hyperyoujo 11/06 06:32小感情問題,後面還加碼結婚了也沒差

hyperyoujo 11/06 06:32只是民法,好像兩人在一起女方愛怎樣

hyperyoujo 11/06 06:32就怎樣,男方無論如何報復就是小鼻子

hyperyoujo 11/06 06:33小眼睛但女方愛怎樣就可以怎樣,結果

hyperyoujo 11/06 06:33後面po文爆個資又突然變成很大的問題

hyperyoujo 11/06 06:34了?是有多低能才能前後矛盾成這樣?

hyperyoujo 11/06 06:34找你這種護女方的邏輯,男方既沒說謊

hyperyoujo 11/06 06:34他愛po個資他家的事,他愛人格毀滅別

hyperyoujo 11/06 06:34人也是他的自由,講白了女方自己給人

hyperyoujo 11/06 06:35機會人格毀滅她的不是嗎?不然怎就沒

hyperyoujo 11/06 06:35人能來人格毀滅我?笑死

arice0411 11/06 06:51推你最中肯

badmark369 11/06 07:08這帳號就塔綠班混肴視聽用的

badmark369 11/06 07:09塔綠班和其培養的覺青真的是台灣毒瘤

s01714 11/06 07:25母豬台女還有人護得下去,到底是多犯賤?

kendiv 11/06 07:30這讓我想起之前被打斷鼻樑的女學生.

yoyoyoo 11/06 07:31比較推這篇

topic21000 11/06 07:39劈腿還這麼多理由喔?不會先分手?護

topic21000 11/06 07:39航成這樣噁心

jackyuki1 11/06 07:54劈腿了就劈腿了。

wmh1109 11/06 08:16命中注定的事,情理法都擋不住的

l998 11/06 08:17你很努力解釋了 推推

notimenofree 11/06 08:27小開跟張男都各判七個月行嗎

lionking1028 11/06 08:42推 一堆法盲看了就頭痛

Oisiossos 11/06 09:14死好該負責的就負責

GamaloveVaca 11/06 09:21邏輯死去,雞排妹爆料翁立友性騷擾

GamaloveVaca 11/06 09:21,也應該被抓去關7個月

GamaloveVaca 11/06 09:22騰飛屁股也是私德

GamaloveVaca 11/06 09:22偷摸屁股也是私德啊

VieriKing 11/06 09:26私事拿出來公審就是低能

AioTakumi 11/06 09:33換成男方劈腿女方爆料就是死好了

hypeng 11/06 09:49推你,很多人分不清私德的界線,女生是對

hypeng 11/06 09:50不起男的沒錯,但她並沒有對不起其他人,

hypeng 11/06 09:50男方的做法一看就是要毀滅女生的一切社會

hypeng 11/06 09:50人際。

innominate 11/06 09:50哪羅志祥是對不起誰了?

remarkand 11/06 09:54換成男的有人會同情?羅志祥該死?雙標

remarkand 11/06 09:54夠了沒?假道學的讓人噁心

w57208 11/06 09:58推這篇

ktpp 11/06 09:59劈腿的人死一死是應該的吧

ZhChiEn 11/06 10:03劈腿的人有什麼好護航的 早點死一死不是

ZhChiEn 11/06 10:03剛好嗎

eureka 11/06 10:14劈腿既然只是私德問題、無關公眾利益,劈

eureka 11/06 10:14腿的事實被公開為什麼會導致社會性死亡?

gs051233 11/06 10:15直接連結自殺的原因是張男,法官真棒

joshua830325 11/06 10:20活著的還有繼續爽玩台女的小開

Pigchi 11/06 10:34這篇才是正確觀念吧...

ines1969 11/06 10:38推文一堆觀念不清的人好可怕

jobechi 11/06 10:46女權自助餐出現了

yoyoyeeee 11/06 10:55推觀念正確,把私事拿到網路上公審霸凌

yoyoyeeee 11/06 10:55就是垃圾

ZhChiEn 11/06 10:56現在連劈腿都講不得了欸

sai80808 11/06 11:08自助餐吃爽沒?

diiky 11/06 11:11劈腿被爆料剛好而已

ryu1018 11/06 11:39都大人了,敢做就別怕人家說,好嗎..

uoyabc 11/06 12:02劈腿哪這麼多理由?

hotrain13 11/06 12:04被劈腿氣不過吧

hotrain13 11/06 12:04還是男生被劈腿真的只能乖乖吞下

loveponpon 11/06 13:11劈腿的人真的不需要護航

TOEY 11/06 13:30那如果是男方輕生?女方就會被判刑嗎?

jba445566 11/06 14:00女拳又來了

s900527 11/06 14:19講實話也錯了笑死

salkuo 11/06 14:30呵呵 上面某人說的倒是沒錯 這是現在這任

salkuo 11/06 14:30政府的核心價值之一 難怪台灣阿...

voyage0131 11/06 14:44贊同原po想法 通姦都除罪化了 劈腿也

voyage0131 11/06 14:44是他們的問題大眾無資格評斷 不再相

voyage0131 11/06 14:44愛就可以爆料揭露私德嗎 兩人價值觀

voyage0131 11/06 14:44不同勉強也不會有好結果 放手祝福也

voyage0131 11/06 14:44是一個選擇 執著戶相毀滅有比較好嗎

templar44 11/06 14:52婊子死了剛好而已

linleex 11/06 15:02同意樓上

edd1992 11/06 18:11劈腿被爆料剛好 婊子還想立牌坊

mosster0113 11/06 22:53感覺沒有新聞說的那麼單純

stja 11/07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