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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汽車紅線隨便停 害機車煞不及騎士受傷 判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汽車紅線隨便停 害機車煞不及騎士受傷 判作者
skyoun
(skyo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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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中國時報
: 林偉信
: 汽車紅線隨便停 害機車煞不及騎士受傷 判賠13萬多元定讞
(恕刪)
: 士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汽車停車時,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 ,且本件詹男因涉犯過失傷害罪遭判刑2月定讞,他在禁止臨時停車之處所停放車輛,致: 使該車道行駛路線受有阻攔,以致吳女騎乘機車閃避不及而撞擊受傷,明顯有過失。
: 士林地院認為,案發當時天候雖雨,但夜間有照明,路面無缺陷及無障礙物,視距良好,: 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且該路段屬直線道路,吳女疏未注意車前狀況,致撞擊詹的小客車: ,吳女也須負30%過失責任,判決詹男須賠償29萬3000元,詹男不服提上訴。
: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依據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事故發生地點、兩造之: 過失情節,認為詹男只須負擔60%之過失責任,依過失比例酌減40%後之損害額後,判決: 詹男賠償13萬878元,全案定讞。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1115000807-260402?chdtv

講個長輩轉述的早年交通事故
1.違停是違停、車禍是車禍 ---> 違停罰單一張
2.車禍,後車撞前車,前車靜止 ---> 後車賠償前車

看起來終於改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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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nts 11/15 10:23第二點有什麼問題?

kutkin 11/15 10:23現在都有行車記錄器

spirit119 11/15 10:24你長輩是錯的 一直以來就是這樣判的

iPadProPlus 11/15 10:28我覺得長輩才是對的

iPadProPlus 11/15 10:28原事故那個判案才有問題

pierreqq 11/15 10:30一樓, 就鴿子先騙你和解的話術...

pierreqq 11/15 10:31很多還真的會信了

chenweichih 11/15 10:33沒聽人講過這樣 通常聽到都是違停要

chenweichih 11/15 10:33負責 但責任較小 這新聞也算是跟我

chenweichih 11/15 10:33認知不同

pierreqq 11/15 10:33還有那種道路中行駛後車推撞前車,前車賠

pierreqq 11/15 10:34的咧. 在鴿子店裏 什麼情況都有

ffaatt 11/15 10:37違停本來就該負擔一半以上

ffaatt 11/15 10:39只是有些違停 變三方 警察都懶得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