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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李柏璋否認是「沒品維尼」:我沒發文但1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李柏璋否認是「沒品維尼」:我沒發文但1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4

其實就是跟外國的遊說法案一樣

不是不可以遊說

但是要有規則,更重要的就是資訊揭露

舉例來說腦殘戰車收了錢寫了文章

必須要揭露依但未揭露被查到處罰的不是收錢寫文章這件事

而是沒有揭露的這件事 (如同政治獻金一樣)

另外沒有揭露或登錄自身是收錢撰寫的公關公司亦同





※ 引述《yoyoflag (武漢肺炎乃神罰天擇)》之銘言:
: ※ 引述《Healine (let me think...)》之銘言:
: : 台南市不願曝光的綠營人士說,類似李柏璋的角色在政治圈就是「拿錢辦事」,且開價不
: : 菲,為打擊對手,利用網軍帶風向攻擊特定對象,無所不用其極。他感慨,特定政治人物
: : 豢養網軍,攻擊自家人比對手還狠,希望檢警早日刨除網路亂源。
: 之前立院三讀 政黨不可養網軍
: 但偷養根本沒人知道
: 我覺得最好方式 是直接把 輿論公關公司 定義為非法行業
: 違法理由就是 侵害社會法益
: 你如果自己罵人
: 可以主張言論自由
: 但拿錢叫別人說出你罵人的話
: 不論是否為事實
: 都一律算妨害名譽
: 因為那不是說話者發自內心的話
: 而是有對價關係而說
: 甚至更嚴一點
: 像部落客寫手去寫美食評價 給餐廳招待
: 還有一些PTT垃圾版務 花P幣叫人推的
: 這種有對價關係的發言 一律定義為非法
不是定義非法而是必須公開揭露你是收葉配....

一但被查到就是定義為"詐欺"行為處以重型啊...

不過以台灣立法的尿性就是規範嚴格處罰從輕

: 這樣才能導正當今社會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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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42.20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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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ky (1.173.42.208 臺灣), 12/03/2021 11:06:19

POWERSERIES 12/03 11:06我贊成,與其禁止不如透明

lovetina 12/03 11:08+1

chyou2003 12/03 11:08不可能也沒辦法禁止公關公司,所以就是

chyou2003 12/03 11:08公開才對

Marty 12/03 11:10行政院用廣告洗腦人民 也是故意不揭露啊

Marty 12/03 11:10塔綠斑都是用騙的 被抓到也不改

smalltwo 12/03 11:13說什麼與其禁止不如透明...問題是誰去查

eduardo 12/03 12:46監督花錢容易 監督收錢很難 錢經過私人

eduardo 12/03 12:46公司洗一下就很難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