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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沒入並銷毀車輛,應該是酒駕最佳解?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沒入並銷毀車輛,應該是酒駕最佳解?作者
nba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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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 推:1 噓:1 →:4

※ 引述《dahlia7357 (dahlia  )》之銘言:
: 現在看了一下風向,酒駕沒入並銷毀車輛,應該是大家的共識
: 1.只要酒駕超過標準,警方當場直接沒入銷毀
: 2.銷毀過程公開透明,開YT頻道全程直播順便震怒,降低民怨
: 3.借車酒駕,一律銷毀,讓嫌犯跟借車的朋友斷絕關係(以後沒酒友)
: 4.開公司車酒駕,一樣沒入銷毀 (公司自己負全責,以後一律不採用酒駕犯)
: 5.沒有監獄不夠關的問題,沒有判死刑違反兩公約的問題
: 6.立竿見影。像台北市本月多了400多件酒駕,路上直接少400台凶器。
: 7.被酒駕銷毀者要買車,提高400%稅金 (專款撥給酒駕受害家屬)
: 好像這招是唯一解,也沒關你,只是把凶器給拿走而已
: 而且立委的車被銷毀再買就好了(公務車就自己賠吧,一個月幾十萬薪水)
沒問題啊!!
酒駕等同殺人
車子等同菜刀
把菜刀從殺人者的身上拿掉沒收!
這邏輯很正確!!

菜刀只有在殺人者身上才會成為兇器
在一般人身上 菜刀只是正常使用用的

除非有人要推翻之前酒駕等同殺人的共識
不然 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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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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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421 12/27 12:05殺了人 沒收菜刀 有問題嗎

jupei 12/27 12:06兇器本來就會沒收啊 無言

baiya 12/27 12:08酒駕只是車快變兇器 不代表已經是兇器

baiya 12/27 12:09早早沒收 叫預防性安全

sweetsmoke 12/27 12:17你邏輯還好嗎

baxs 12/27 12:23撞死人沒收兇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