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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沒入並銷毀車輛,應該是酒駕最佳解?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沒入並銷毀車輛,應該是酒駕最佳解?作者
ok1338kk
(新竹貢丸湯姆克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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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dahlia7357 (dahlia? ?)》 之銘言:
:  
:  
: 現在看了一下風向,酒駕沒入並銷毀車輛,應該是大家的共識
:  
: 1.只要酒駕超過標準,警方當場直接沒入銷毀
:  
: 2.銷毀過程公開透明,開YT頻道全程直播順便震怒,降低民怨
:  
: 3.借車酒駕,一律銷毀,讓嫌犯跟借車的朋友斷絕關係(以後沒酒友)
:  
: 4.開公司車酒駕,一樣沒入銷毀 (公司自己負全責,以後一律不採用酒駕犯)
:  
: 5.沒有監獄不夠關的問題,沒有判死刑違反兩公約的問題
:  
: 6.立竿見影。像台北市本月多了400多件酒駕,路上直接少400台凶器。
:  
: 7.被酒駕銷毀者要買車,提高400%稅金 (專款撥給酒駕受害家屬)
:  
:  
: 好像這招是唯一解,也沒關你,只是把凶器給拿走而已
:  
: 而且立委的車被銷毀再買就好了(公務車就自己賠吧,一個月幾十萬薪水)
:  
: ----
:  
: 補充,有人談到比例原則
:  
:  
: "1500萬大牛沒掛牌遭銷毀!機師求償千萬國賠"
:  
: https://i.imgur.com/IJHPFNo.jpg

:  
: "車子只要沒掛牌開上馬路,就可以直接沒入銷毀了"
:  
: 請問,酒駕犯跟沒掛牌,哪個對國人性命安全危害最大?
:  


來來來

就我塔綠班社會觀察家來看

直接跟你說網軍會怎麼嗆:

違憲啦!!!

怎麼可以沒收人民財產!!!

共產黨喔!!!國共一家啦!!!

然後又開始帶風向都是民眾黨和國民黨來搗亂

現在只要批評政府都是在野黨的錯

執政黨都是受害者

再來出來說一堆冠冕堂皇的話:

遇到這種事情很痛心

我們一定會聯絡相關部盡快做出相對應的政策

一定給人民一個交代

一切一切都會負責,不會逃避責任!!

然後兩天後又一個藝人出軌還是什麼

皇城之內又一片和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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