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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刪除侮辱公署罪、加重侮辱公務員罰則 立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刪除侮辱公署罪、加重侮辱公務員罰則 立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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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這條本來就疊床架屋

刑民法本來就有公然侮辱的法條

今天被汙辱

為啥不能用公然侮辱自己告

還非要特別弄條專法出來?

今天公務員執行公務容易被罵

超商店員叫人戴個口罩還她媽被捅哩

那要不要搞條專法出來,超商店員汙辱罪?



其他類似的還有社維法63條

被說吃的便當金額不對

警察幫你用社維法63條約談,並送法院

網傳蔡政府開會吃7千元便當 音樂老師送辦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93504

被說裝潢金額不對

警察幫你用社維法63條約談,並送法院

轉傳蔡英文官邸整修費破億假訊息 總統府報警抓他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8305

我就他媽搞不懂了

像這種鳥事

自覺名譽受損,自己去告公然侮辱不就結了?

幹嘛還要社維法63條警察主動偵辦,用國家資源幫你當原告?

可悲的是

定罪率低到哭爸啊




說回來公務人員污辱罪

今天公務人員又不是甚麼特別的低收入戶

收入在台灣社會也屬於中間水準

窮鬼要告國家也不會花錢幫忙

公務人員不想告

還有國家力量幫忙處理

有沒有這個必要?

公務人員鑲金的?

聽說這條是KMT推的

但反智的修法管他誰推的都應該被罵

投同意的也不該免責

台灣只要有公然汙辱罪就可以處理

拜託不要再弄一堆特權份子出來疊床架屋

造成司法單位與警方多餘的人力浪費

多一個警察處理這些垃圾案子

就少一個警察去做警察應該執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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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21.22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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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masakiayu (1.171.221.220 臺灣), 12/28/2021 16:46:55

Lailungsheng 12/28 16:48https://i.imgur.com/jtZ1oMf.jpg

Lailungsheng 12/28 16:49期待一個低能兒政黨是不對的

brodf084972 12/28 16:52其實社維法也就是個較輕的刑法

brodf084972 12/28 16:53社維法分則裡也是有很多和刑法雷同

問題是在於很多東西刑法是不告不理 社維法63條裡面則變成國家幫你告 且很多時候你平民百姓就算告了,警察也不見得受理 因為所謂造謠與否,是警察主觀認定(甚麼鬼?) 要不社維法也改不告不理,告了就要辦 去給檢察官簽結或法院裁判 我相信爭議也不會這麼大

※ 編輯: hamasakiayu (1.171.221.220 臺灣), 12/28/2021 16:56:12

leecliff 12/28 17:07跟假消息一樣啊 起手式300萬 人民寒蟬

winger 12/28 17:13社維法我記得是行政法也

winger 12/28 17:14好笑的是遇到爛警察也罵不得 罵下去 警察

winger 12/28 17:15當場可以刑法-妨礙公務 行政法-妨礙公務

winger 12/28 17:16民法-公然汙辱 然後因為是現行犯,當場就

winger 12/28 17:17就可以壓制逮捕,就算是警察自己搞錯,傷

winger 12/28 17:18害不罰過失,警察自己不熟法條亂抓人,我

winger 12/28 17:20國不會追究責任 哈哈哈 真是了不起的民主

winger 12/28 17:20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