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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家|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女淚控「司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獨家|拾荒伯以死明志 撿278元廢鐵遭法辦!女淚控「司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時間推噓1X 推:5 噓:16 →:20

我想應該有部份網友搞錯一件事了

這種爭一口氣的人,未必是拒絕處罰,而是拒絕不恰當的罪名
舉例來說:我開車不小心撞到人
叫我道歉可以,叫我賠錢可以,說我是故意撞人就不行
我沒說我不肯賠,是我錯我認;但反正別說我是故意撞人
因為真的沒有

關於何謂偷,有人說不知道也是偷
但當事人認定他沒有犯意
或許可以好好向他解釋'中華民國的法律,不知道但拿了,仍然是偷'
與他的認知不同,但法律不會為他修改用字
認了這個罪,只是承認'不知道但拿了';有沒有此事?有就好

但如果中華民國法律並沒有'不知道但拿了仍然是偷'
只因為這樣結案比較方便

那就準備吃大便去吧!

https://tinyurl.com/4nbe2ycp
嗯,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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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鄉民說:不知道就拿,變成脫罪理由

這很簡單啊,我不是故意撞人但撞到了也還是要賠
如果我們的法律對於不知道但拿了也還是有處罰就好啦
不是拒絕處罰,是拒絕不恰當的罪名嘛

爭的是名譽啊..

哪天公車突然加速,我捏了正妹的胸部,真的是不小心的
要成立性侵嗎?

處罰可以,但不能叫性侵,我也會有這種掙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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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46.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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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tak 01/30 11:21中國日常

rinatwo 01/30 11:22摸胸部怎麼會是性侵 法盲嗎

WeGoStyle 01/30 11:23不告而取謂之偷,這作為就是偷啦

不是你背得出的句子就是真理好嘛

https://www.facebook.com/MrLawyerDiscount/posts/231357000992882/

有辯論空間的 至於怕被這樣脫罪,佔便宜的 我說了:照樣訂個罰則就好 罪與罰脫不了,只是維持個名譽給他 若我們真用你的字眼來寫刑法,那也要解釋清楚

※ 編輯: HuangJC (49.217.46.0 臺灣), 01/30/2022 11:26:16

kyozwhie 01/30 11:23小學老師沒教 不是自己東西別拿是不是

lakefox 01/30 11:25有部分的網友搞錯一件事 法律不會因為你

lakefox 01/30 11:25看不懂 搞不清楚狀況 就隨便你講喔

rinatwo 01/30 11:27不要貼個律師文就覺得很屌好嗎

rinatwo 01/30 11:28有沒有犯意 根本沒辦法證明

我不是覺得很屌 律師只是有一種主張,法院才能拍板 但是有這種主張,你也不能說'絕對這麼簡單'

pxycho 01/30 11:28那麼多不知道,死好

rinatwo 01/30 11:28犯意存在犯人的腦袋裡 神才知道到底如何

rinatwo 01/30 11:29實務上就是司法官怎麼說

rinatwo 01/30 11:29還不是從一堆證據行為推敲有無犯意

rinatwo 01/30 11:31律師的文基本上也都是廢文 收錢都能講

rinatwo 01/30 11:32反正收那個立場的錢 就講那個立場的論述

rinatwo 01/30 11:32你今天給他錢 他也能說檢察官不起訴不法

你講的我認為對,但不適合此例 此例正是收他錢的律師勸他認罪 XDDDD 老實說,他被自己人背叛了 收錢都能講?才沒有咧 收你錢還叫你認罪 你要講實務的話我也能講 一堆商人在打官司時,考量的是成本 比如盜版侵權官司,打下去要花很久的時間 這時間對方已經獲利脫手無法追查了 所以乾脆不告 這是把經濟學和法律混合在一起的實務做法 但不代表真的沒有侵權 這是去告侵權不符利益 你要直接簡化成沒有侵權很奇怪吧!

btaro 01/30 11:32真法盲

p597fg 01/30 11:34過失竊盜? 之後要不要來個過失性侵?

p597fg 01/30 11:34大學刑法課?

david3809 01/30 11:41反正他下次不敢了

rinatwo 01/30 11:41律師一開始有講啊 但是檢察官不吃啊

rinatwo 01/30 11:41檢察官不吃 就必須想更好的替代方案

rinatwo 01/30 11:42不然起訴 走通常程序再被法官洗臉?

rinatwo 01/30 11:42最好的教訓就是友達阿 律師一直說會贏

rinatwo 01/30 11:43結果高層被抓去美國坐牢 重罰百億

你怎麼知道當事人不願意? 記得日本電車案也有個不願認罪的 還拍成電影

※ 編輯: HuangJC (49.217.46.0 臺灣), 01/30/2022 11:49:19

> 讓他深感屈辱,堅稱:「我根本沒有要認罪。」 > 但檢察官完全依據事證偵查,吳男在警詢中、偵查庭上均表示認罪

檢察官是依據他自己認罪的 但他說他根本沒有要認罪 通常檢察官會有當事人簽名,以證明那是他自己的意願 當事人是事後反悔無誤 不過當事人律師理應站在當事人立場 沒本事勝訴沒關係,畢竟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掰彎了當事人意願 然後當事人以死控訴 那你認為他真的有要認罪? 以相處時間而言,法院只有開庭時問幾句話那段時間 但律師有和他很長時間的溝通 律師應該要知道當事人要的是什麼 而且法律文字艱澀難懂 最後一哩路,也就是解釋這些文字 是落在律師身上

※ 編輯: HuangJC (49.217.46.0 臺灣), 01/30/2022 12:08:42

dslite 01/30 12:08我手肘不小心碰到奶子的 不要罰我

你可以主張,只是你未必會勝訴 本案最大爭議是被告說'我根本沒要認罪' 那你可以判他敗訴,不可以說他有認罪啊 反正他不認罪照樣要接受處罰 但沒認罪就是沒認罪,掰彎他對嗎?

※ 編輯: HuangJC (49.217.46.0 臺灣), 01/30/2022 12:11:06

kimkim9988 01/30 12:18中肯多了

sliencesky 01/30 14:38照這邏輯直接去銀行搬錢更快

你覺得你懂我的邏輯?

ESL63 01/30 15:07不是故意與眾不同就是對

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 不是先看風向好嘛! 《ID暱稱》ESL63 (靜電)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1882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4 篇 (退:0) 一個只發四篇的傢伙跟我談什麼是眾 我還想談什麼是網軍咧!

Tbyme 01/30 15:08主張不知道但拿了,所以是過失竊盜,那應

Tbyme 01/30 15:08該叫律師幫他拼無罪,也許阿伯聽完律師的

Tbyme 01/30 15:08分析也知道不太可能,認罪又認的不情願,

Tbyme 01/30 15:08但結果不起訴算是好的,可惜他沒等到

很多人認為無罪比有罪好 但無罪的前提是先認罪 阿扁也不肯為特赦先認罪啊 就算國民黨一直打包票說'只要認罪就給你特赦',他就是不要啊 因為認罪就輸了,即使不用關進去都輸了 (他那時在拼的,應該是不認罪卻被關的話,可以指責司法不公並且扛起十字架吧!) 他不要,我們有權替他認為認罪比較好嗎? 那是他的自由,他的律師能把他掰彎嗎? 每個人心中的利益不一樣,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將為自己負責 所以律師忠於委託就好了,雞婆幹麻 一個連死都不怕的人,怕被關? 也許他真的認為被掰彎成認罪才是污點啊!

k1400 01/30 15:30修但幾勒 碰到就算了 你還捏

k1400 01/30 15:31怎麼可能不小心

不信就算了;我曾經不小心手指戳入壓扁女生胸部一半 當天手又在她屁股後差點插進去(已經在她褲子和屁股中間了,她褲子沒服貼) 不過沒被告啦,當天是約她去喝酒 後來才知道原來我是有機會的 T^T

※ 編輯: HuangJC (49.217.46.0 臺灣), 01/30/2022 15:33:24

btofnc 01/30 16:10我砍你兩刀,但我沒有犯意

你沒爬文喔! 你沒犯意我當然無法凹你有犯意啊 過失傷人和蓄意傷人有差別 但過失傷人就該罰了

lovemusic 01/30 16:22

belmontc 01/30 18:20丟臉的邏輯

你可能不懂民主喔,邏輯哪有丟臉的? 你不能接受別人的邏輯,不支持就好啦 說丟臉的話,你最丟臉

piratesale 01/31 05:53同意你的觀點,鄉民們果然大部分都是

piratesale 01/31 05:53沒良心仇老的死年輕人

spath 01/31 09:09這篇為什麼會被噓到X啊?

damonter 02/02 13:24看不懂還在叫 豪棒棒

你確定你懂? 我為什麼要給一個在八卦板連發文都沒有的人噓啊?

※ 編輯: HuangJC (49.217.175.14 臺灣), 02/03/2022 05:2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