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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超馬好手林義傑遭搜索 涉無律師執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快訊/超馬好手林義傑遭搜索 涉無律師執作者
bluehttp
(公鯊小)
時間推噓 推:2 噓:2 →:12

: 無照律師騙很大的台灣近年最出名的應該是台南的漢摩拉比事務所
: 老闆余XX高中畢業假扮檢察官和律師很多年.....
: 生意還很不錯
: 後來被抓了
: PS 台灣很多智財專利商標事務所從所長下到員工沒一個是律師的
: (除了訴訟一堆業務根本不需要律師甚至法律背景好嗎?)
: 哪家沒辦這種業務?
: 通通抓去關好了


看看2015/4/11 自由的新聞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870569

挑唆提告要求分紅 「著作權蟑螂」被訴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三十九歲的洪男異想天開,先花錢在網路上買盜版DVD,主動向有著作權的公司請命、遊說向「侵權人」提告,要求平分和解金,大部份侵權人是學生,十餘年來至少六十件,和解金每件二至五萬元。此案檢方依違反律師法給洪嫌緩起訴,附帶公益捐款五十萬,他沒有履行,依法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男子洪英展沒有律師資格,他知道市場上充斥許多盜版商品,尤其是音樂、電影著作,網路上違反著作權的情形很多。洪便打著「盜版英雄」名號,先在網路上購買盜版商品,然後自動請纓,上門向有著作權公司,如亞洲公司、得利影視、大旗製作公司、基林企業等,遊說公司提告,由他當訴訟代理人,以最低律師費提告,如「侵權人」選擇和解,則與公司五五分帳。

10多年來至少60件 依違反律師法起訴

檢察官認為,洪某在網路上抓的大部分是個體戶或學生,利用享有著作權的公司不一定有意願或精力、時間提告,洪嫌挑唆提告,到各處法院遞狀提告、私下與對方談和解,從民國八十九年至一○一年間粗估提起訴訟的有六十件,每件和解金二至五萬元,表面上好像是協助取締盜版,其行為猶如著作權蟑螂、挑唆訴訟,依違反律師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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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案件跟林義傑有些相似

唯一差別在於 林義傑公司有"專屬授權"

專屬授權的被授權者 是可以提起告訴的

只是林的公司不到一年內就接了300個案件

這就要看法官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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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lla 06/08 23:36正義卻遭受打壓

dasuperray 06/08 23:37有影視作品的專屬授權這一點,質疑

orz151426 06/08 23:37獲利如果是來自和解金或訴訟,跑不掉

su4vu6 06/08 23:39這案是上網買了以後叫版權商告那些賣的人?

dasuperray 06/08 23:39既非發行商又非代理商

manbo024 06/08 23:39如果是版權所有人委託調查不就跟徵信社

manbo024 06/08 23:39很像?

bluehttp 06/08 23:40就是利用專屬授權 規避沒有律師執照

bluehttp 06/08 23:42不只委託調查 林公司有提訴訟

stvken 06/08 23:42重點是自己先公開上傳分享影片 然後等別人

stvken 06/08 23:42下載再提告

bigsun0709 06/08 23:49重點沒說到 他是自己上傳BT還開大流量

bigsun0709 06/08 23:49讓你快點下載完然後依照IP提告 一年就

bigsun0709 06/08 23:50提告1000多件

imkoalatw 06/09 00:05自己放種子釣魚,這樣有沒有陷害教唆

dioradio 06/09 00:17唉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