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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何不將"一諾千金"入法?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為何不將"一諾千金"入法?作者
KILLE
(啃)
時間推噓 8 推:10 噓:2 →:5

言而無信人太多了

隨口講講 不當一回事 讓人非常幹

古有明訓 一諾千金


那為何不將這立為法 ?


說到做不到 就賠對方千兩黃金


如 : "我先忙一下 今天結束前回你電"

沒回 賠千兩黃金

賠不起強制執行 抄家 + 薪水自動扣除


當然 若做樣子 那就算言而有信

11:45分 "我打給你嚕 抱歉還在忙 再見"

這就不需賠黃金


小時亂講話 "我大學要念台大物理"

若到時沒去念別校系所

那需賠償國家千兩黃金 一樣 強制執行


那為何不將一諾千金立法 端正社會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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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39.5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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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LLE (111.248.139.52 臺灣), 06/10/2022 18:18:36

brianuser 06/10 18:17民法好像有欸就是契約表示啊

Lenney33 06/10 18:17禿頭騙神仔:

coffee112 06/10 18:17民進党會氣死 很不方便

Tenging 06/10 18:18窩不知道

guaiacol 06/10 18:19很多官員入牢

不用 只要抄家就好

sexyATHENA 06/10 18:19妳父母會先波及

是的 該賠的就要賠

※ 編輯: KILLE (111.248.139.52 臺灣), 06/10/2022 18:19:50

Besorgen 06/10 18:20春宵一刻值千金。你的一諾又算啥? XDDDD

germania 06/10 18:26https://i.imgur.com/ezJxA5c.jpg

S2aqua 06/10 18:27一千兩那還滿貴的

leonhsu 06/10 18:29出社會就知道很多人一開口就是謊話

heyd 06/10 18:42開口就扯謊這種人才上得了位

Neisseria 06/10 18:50就民法契約啊。細節雙方自己訂

reil 06/10 19:02你忘了信口開河的塔綠班

brad001 06/10 19:04這樣官員要怎麼騙票

freakclaw 06/10 19:13開庭費十兩金

super10000 06/10 19:29吐槽點太多了

lovecoqu 06/10 19:45不錯 可以寫入天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