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邱顯智FB:高虹安需要坦承錯誤
※ 引述《lukcat (LagCat)》之銘言:
: https://tinyurl.com/2s49vwam
: 高虹安委員,您需要的是坦承錯誤
: 延燒一個多禮拜的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隨著資料的揭露,真相也越辯越明。
: 高虹安辦公室除了拿出來的資料粗製濫造、連簽名都有造假之嫌外,今天所發出的自清: 聲明,更讓事件一錘定音:
: 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理應作為公費助理勞務所得的87萬多元,最後確實進到辦公室: 戶頭,作為增聘助理、甚至冶裝應酬的費用。
: 接下來,我再明確指出三個尚待當事人出面澄清,甚至司法和行政調查的疑點:
: 一、#有沒有虛報李姓助理的立法院加班費?
: 依據高委員澄清內容,李姓助理另有高薪「全時段」工作。同時,從林耕仁先生的資料中: ,可見李姓助理向立法院請領46小時的加班費。
: 助理是全時段工作,其他工作也是全時段工作,就算例假日休息日錯開,還是會有工作時: 間重疊的日子。
: 要報加班,縱使不是算術上不可能,也在生理上不可能。
: 此外,李姓助理在另外一份工作的加班狀況,會是判斷重要參考資料。
: 如果另外一份工作加班時數,也是報好報滿46小時(可以依據所得稅法節稅好節稅滿),: 那就更不可能加班那麼多了。
能釐清個屁另一份工作工作狀況都不知道就別說不可能
46小時聽起來很多
實際上一天多四小時12天就滿了
如果加上假日就更多了
: 二、#助理回捐薪資是事後自願捐獻或者依辦公室規定?
: 助理事後自願捐獻,是常見的抗辯。不過,只要有助理出來說代誌毋是委員說的按呢,比: 賽就結束了。
: 然而,這件事情的起源,正是內部人揭弊。
: 況且,就算相關人等口徑一致,但是助理在扣掉「自願捐獻」的金額後,每月實際留下來: 的錢都差不多,也足以推論那些多的部分,根本就不是助理的薪資。
內部人不是捐獻人
要有捐獻的人出來捅高虹安才有用
在此之前都別屁
: 三、#是否涉及非法政治獻金?
: 政治獻金法第5條規定得很清楚:「得收受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 限。」
: 高虹安委員或其辦公室,並不是合法收受政治獻金的對象,當然不能收受政治獻金。
: 而如果助理捐得心不甘情不願,甚至是以回捐作為僱用或續聘的前提約定,更已經違反政: 治獻金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僱傭關係或其他生計上之利害,媒介: 或妨害政治獻金之捐贈。」
: 違反的話會怎麼樣?政治獻金法第28條規定得很清楚:「(第1項)違反第六條規定者,: 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鍰。(第2項)公務員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真正有問題的可能是這個第三點
政治人物團體組織很容易踩到這個
這不是像MG149那樣的純私人
收錢募資款項都得多注意
很多新的民代民選剛踏入政治的人都會踩到
但是除此之外其他兩點都是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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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海邊加班時數基本上就0吧
一份正職標準工時8x22=176,兩份352,加上
其中一份加班46小時就398,周休一日也要每
天工作超過15小時
依照健康保險法,有兩份工作應該以時數多者
投保
所以李投保的正職,時數不應該低於立院助理
李在立法院擔任全職助理,而且報46小時薪水
,理論上就要做滿全職工時+46小時
未滿足工作時數,就報加班,這就是詐領加班
費
工作時間較長或薪資較相對較高
為什麼要故意跳過薪資那段?
IBIZA工作性質工時不是你想的那樣
責任制的工時怎算???
這是法律規定
規定就是工時長或者薪資高擇一
為什麼要故意跳過薪資那段的解釋?
打健保咬不下來 不就是因為薪資條款
那位就標準帶風向ID問他也只會繼續扯
只有立法院助理是固定工時,責任制工時就
是全滿而且重疊
我就想看他怎麼扯..怎看都有薪資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
所稱「主要工作」,應以被保險人日常實際從
事有酬工作時間之長短為認定標準,如工作時
間長短相若時,收入多寡得併予審酌
請Chantaljones不要瞎扯,哪來的或
是工時差不多,才以收入多者投保
@puritylife 我就問現在瞎扯的是誰?
你好像沒搞清楚上面講的責任制工時
今天助理ONcall跟他另份工作重疊滿
李在立院從事正職工作,申報46小時加班,其
工時應該有176+46=222
我請問你 你時間要怎麼算?
助理on call怎麼報加班咧
而且你自己也知道後面有薪資條款
你要報加班就是要滿族工時之後有時數吧
但不是你瞎扯的或
正職人員未滿足正職時數,如何報加班?就算
你是變形工時好了,也要滿足工時要求吧
李就兼職阿
IBIZA誰規定立院工時多少的???????
ibiza自己就科技人不知責任制?
依據立法院的規定.規定工時多少的是立委
本人.你在那邊算啥176根本亂算
說難聽點的,當助理不會是正常下班時間
18條?
不超過工時 是要怎麼領加班費阿XD
規定工時多少的是立委本人
你的老闆也可以規定你只需要工作100H
民代沒假日 假日從事助理工作都可以加班
嗎?
而你其他同事需要168小時.立法院助理的
規範前兩年在野黨提出了執政的不處理
我講的健保署專委說的阿 ^^
唯一會有明確規定的叫"休假"
我們也通常會照著民眾的意願繼續納
所以你要說健保署對外講的都不對?
對了假日加班算兩倍^_^
而且工時上面就跟你講了
唯一能說勞工未達工時的人就是老闆規定
一個路人隨便算一個176就說不可能
幾倍跟時數無關,就新聞報導,加班時數超過
40小時
@fridliou 責任制還領四十幾小時加班費?
???另一份工作責任制直接算滿
其實他不領加班費,他上幾小時外界管不著,
但他請領加班費,就應該要滿足基本工時
立法院這邊工時多少高虹安說的算
立法院沒有規定助理基本工時
笑死,工時是看實際工作情況,不是看什麼制
你跳針跳半天還在跳基本工時
好嗎
哪一條規定立法院助理領薪水要基本工時
依法,雇主應設置工時紀錄,紀錄勞工工作時
數
所以高虹安針對李姓助理設定的工時是???
工作時數太少,那就其實就是用部分工時詐領
全職薪水了
拿出規定來啊誰規定立院助理是176的
拿出規定來啊誰規定立院助理是176的
拜託,這公費,不是只有立委說了算
事實上立院助理就是立委說的蒜
沒規定就是看勞基法啊
你如果連這一點都不知道就閉嘴好嗎
立委設置的工時也要合理,不能說我每天做半
天,拿全職薪水
畢竟這公費
18174真的出來搞笑
拿出法條來
所以立委助理基本工時規定時數在哪條法律?
我都已經講得很清楚了,幾年前就檢討過
類似的問題要入法,結果被執政黨擱置
你扯這麼多,就是要紀錄勞工工作時數,哪邊
無法條的情況下就是立委本人決定
依照規定,要有工作契約,記載工時標準跟加
有規定立委助理的基本工作時數的?
班費標準吧
所以你現在手上是有李姓助理的工作契約?
要設置工時紀錄,紀錄工作時數吧
你什麼都沒有怎屁出176小時的
你請領標準吧不合理,立院會同意?
事實上立院就是同意
我講的是正常情況
不合理去把法條通過阿
是同意還是詐領?
正常情況立法院如果覺得不合理請修法
反正很快就知道了
合法為何會是詐領
I開頭的整個被臭電…..
你不是言之鑿鑿176?很快要知道啥
你的立院助理176到底依據是什麼
正常工時啊,李不正常的話就跟檢察官說囉
我們知道李拿了40小時加班費,所以他在立院
雇主是高虹安員工是李姓助理.跟誰說????
工時很多是必然的,他另一份工作必須更多
不是很有自信講176工時嗎?怎麼不繼續堅持
邱顯智的懷疑是有道理的
一個月假日上班加班五天就40小時了
你不知道嗎??
他有兩份工作,都要假日五小時?
你管人家另一份工作的工作狀況
而且依法不能連續上班,七天得休息一天
周休二日一個月假日上班五天哪連續???
現在就是要管啊,因為依法另一份工作工時必
須高或跟立院助理工作差不多
你是不是連數數都不會了
要不要我七歲的姪子來教你
誰叫他要保另一分工作的健保
1 2 3 4 5 6加班 7休假
笑死..人家上班只需要負責發呆關你屁事
我講的很清楚,他有兩份工作,兩份都要假日
上40小時,他假日不夠用
人家老闆爽讓人發呆到下班你有啥資格管
笑死,另一份工作的額外40小時呢
我講得很清楚.他立法院的工作加班
誰跟你說另一份工作加班了?????????
老闆讓公費助理發呆到下班再回捐薪資
另一份工作時數要超過立院啊XD
連邱顯智都沒有說有加班.你就直接冒40h
你立院加多少,另一份就要加多少
不就是詐領公費 你知道你都在講什麼嗎
放屁...加班工時不算在健保投保內
邱顯智就說時間上不可能、生理上也不可能了
abcdeffg我說另一份工作.立院工作他有提
工作報告.
我不就說了邱顯智在放屁阿
放屁規定就是看工時長短
健保工時長段是不計算加班的
需要再提醒你因此投保單位選擇規定嗎
健保哪有什麼工時,健保是薪資好嗎
連加班費都不計入健保投保金額了
你現在跟我屁投保單位選擇要納入加班
到底哪一條規定兼職加班46小時正職也要
40???哪一條規定拿出來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
所稱「主要工作」,應以被保險人日常實際從
事有酬工作時間之長短為認定標準,如工作時
間長短相若時,收入多寡得併予審酌
實際從事有酬
實際從事有酬工作時間
加班時數當然是有酬工作時間
不要捏造法條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 18 條 保險對象分屬二位以上被保險人之眷屬,且無本法第十二條規定難以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 保及退保之情形者,應依下列順序,擇一被保險人依附投保: 一、配偶或一親等直系血親。 二、二親等直系血親。 三、三親等以上直系血親卑親屬。 本法第十二條所稱難以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之情形如下: 一、父母離婚、分居、行蹤不明或未盡扶養義務,由祖父母扶養。 二、子女行蹤不明或未盡扶養義務,由孫子女扶養。 三、非婚生子女由祖父母扶養。 四、持有保護令或出示警政、社政機關介入處理及其他經保險人認定證明文件之家庭暴力 被害人。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情形。 保險對象有前項情形且無其他應隨同投保之被保險人時,應以第六類被保險人身分投保。
※ 編輯: smalltwo (61.228.182.195 臺灣), 11/07/2022 21:15:38規定我前面就引用過了,瞎了嗎
你他媽拿的是哪個時空的細則
遊戲的戲嗎
中華民國85年3月26日衛署健保字第85014944
號
再掰啊
所以你拿了一個早被廢除的東西來跳針
請你自己查"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笑死,這是解釋施行細則的號碼
告訴我你現在謊稱的18條在哪
請你去查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查完再來放屁這篇解釋中說的18條在哪
現在應該17條了,舊函釋沒更新啊
但函釋還是函釋
話說你們也太好笑了,跟一個炒房最大
的傢伙討論工時,無視他就好,他也只
會跳針而已
笑死,是你們跳針吧
擺明就是詐領入黨庫還要裝蝦
你們真的都有人相信高虹安的助理個個都很樂
意捐30萬
怎麼不繼續講工時了,被電爆有夠慘的
那就看助理要不要咬阿
裝睡的人叫不醒
是沒看到生理上之不可能喔....
助理不咬 是能怎樣(茶
鴻海領雙位數薪水的人 鴻海壓榨員工出名
哪裡電爆?你說剛剛主張加班不算的嗎
會有餘力做助理的工作還有時間加班
也就只有你們會相信而已
不是就咬了
今天內部報帳資料都流出了
沒阿 現在沒看到助理出面阿
要一刀斃命 就助理出面控訴 GG
只是還沒訪問到吧,據說是已經去調查局了?
那就等助理出來吧 之前那個也是
內部報帳單據都流出了,我是不知道還期待什
這年頭民意代表還凹助理 真的是扯
麼
很多吧 沒定讞之前什麼都有機會
例如之前沒判完 撐到修法無罪的www
政治上什麼都有可能....
委員洗頭也用助理捐的公積金
還在跳針詐領XDD工作項目都拿出來了
你是說預知今天就會簽,所以先打好簽核日期
的工作報告嗎
還能預知,高委員辦公室真的臥虎藏龍
反正就等助理出來吧 這很簡單判斷
然後我記得高也是有錢人吧
為了錢搞成這樣有點扯...
https://reurl.cc/9151Dj 簽名一致可能是電
子簽章,但你可以告訴我預知委員今天一定會
簽,所以先打好簽核日期印出來是怎麼辦到的
嗎
笑死還在完美疊合的車上喔
笑死,你哪個自己看到我質疑簽名?文盲喔
我質疑的水是為什麼你預知簽核日期,所以先
印出來在後面?
你自己講簽名一致的 我有看錯嗎?
簽名一致可能是電子簽章
你2/28打好,這麼有信心審核的人跟高虹安今
天都會簽,不會拖?
我是幫忙解釋簽名好嗎?你來解釋看看日期?
好啦 所以拖了 你想表達什麼?造假
還是怎樣?
有表單是這樣先幫主管壓好日期的嗎
簽名一致可能是電子簽章=>還在一致
所以你是想說製表疏失?還是造假?來
開始你的表演 與簽名一致一起
你那個紅框老實講我也看不出哪裡不一致
簽名一致可能是電子簽章>3<
是喔 有連跟沒連看不出來喔?
中間斷掉?感覺比較像墨水斷墨吧
所以一致了嗎?左邊的李有看到嗎?
電子簽章其實很正常,一致沒什麼問題
質疑簽名的是嫖妓沒帶夠錢的
有發現木子的子弧度些微不一樣嗎
我看到也覺得是電子簽章,不過電子簽章
就沒一致阿 你到底要講什麼==
會有完整紀錄
笑死,我重點根本不再簽名,是標題有,我幫
忙解釋一下,你們不要解釋不了時間,就集火
簽名好不好
簽名一致!看不出哪裡不一致>3<
不是阿 我就問你 要指控哪個 疏失
還是造假?
這個就高度默契的產品
知道做出來一定過,所以完全沒注意到有問題
所以你也是不肯明講阿 是哪個對不對
喔 好!不敢講 我就繼續簽名一致!看
不出哪裡不一致 >3<
工時委員規定就好,那規定100幹嘛,規定20
就好啦,超過都算加班
反正高怎麼示範 藍綠都做不到 只會裝死
kcudok你的工時也是你老闆規定就好
只要不超過勞基法的規定
32
首Po高虹安委員,您需要的是坦承錯誤 延燒一個多禮拜的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隨著資料的揭露,真相也越辯越明。 高虹安辦公室除了拿出來的資料粗製濫造、連簽名都有造假之嫌外,今天所發出的自清 聲明,更讓事件一錘定音:22
高虹安最新臉書回應: 針對對手陣營烏龍爆料人頭助理案一事,虹安今天召開記者會將連日來所準備的大量事證 貼在牆面上公開,也透過主動揭露工作對話群組,向外界澄清這位前助理確實有實質勞動 的事實,絕非所謂人頭助理或詐領助理費情事。6
這個時力很側翼唷 上禮拜故宮打破碗 他安安靜靜 現在新竹藍綠合 他也出來湊一腳33
抱歉 我看這句話幾乎是一整個問號 什麼叫全時段工作? 助理領滿一個月也才45k 這個薪資給你8小時上班18
嘖… 馬的 我以前居然有投票給時代力量過 我他馬到底當時是哪根筋不對ㄚ 簡直羞恥play5
這位除了高薪正職還低薪兼職... 難道只有我覺得是理工具人之光嗎? 這些工具人紀實看得我默默流淚 大家都知道國會助理待遇就兩個字形容 超可悲 他卻默默犧牲,過往給他兼職的超低薪水簡直是玷污了這份愛情20
從時代力量成立到現在, 哪次接近選舉的時候, 你看到時代力量跳出來是監督執政黨? 可別說國昌老師不一樣 ※ 引述《valentino78 (valentino)》之銘言:3
我想邱大概是有嚇到 看看徐永明的下場 以前國昌還在時,因為還有柯P 塔綠班雙線抹黑比較累,而且國昌也不是會站著給他打的 陳的話因為主線爐渣是在台南,不屌她就好了16
話說到底在意外什麼? 他又不是第一次 抓著柯文哲或旁邊的人打了 邱顯智一向如此啊 記得那張很出名的圖嗎?15
看一堆綠粉一直在說巧芯跟邱顯智一樣有上車 昨天巧芯的說法跟大多數的藍營議員一樣 像張斯綱也是 都是在講這個助理費部分若真的處理不當在法律上會產生什麼樣的危險 並舉出類似的先例的潘懷宗跟林穎孟是在怎樣的狀況而被定罪 並建議高虹安在這點得小心處理
43
Re: [新聞] 800億理賠巨災 邵之雋籲:讓產險業終止保險有保險法,是特別法 優先適用於普通法的民法 想用民法來終止契約, 退回保費然後不理賠喔 毋通喔12
[問卦] 防疫險理賠一定要立刻請得原因?金管會廣告打狠兇,說兩年內可以請是沒錯啦! 但是保險法第 34 條是這樣寫的 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8
Re: [新聞] 防疫險之亂/富邦將簡訊通知「重複投保富邦超猛, 超譯複保險規定, 對於已經核保的, 逕自片面解約。 請問富邦要如何證明保戶從其他保單獲得的保險理賠已足以彌補所受之損害?10
[問題] 在健身工廠受傷的保險問題如標題 上禮拜小弟在健身工廠運動時 手拿啞鈴移動跌倒 (可能被緩衝墊絆倒) 囧 手指受傷,獨自去急診處理9
[討論] 新冠確診者,若有住院日額一般醫療險,保新冠確診者,若有住院日額一般醫療險,保險公司應也要理賠住院 日額。 一、現行法律規定 1.傳染病防治法第44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傳染病病人之處置措施如下:一、第一類 傳染病病人,應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二、第二類、第三類傳染病病人,必9
[理賠] 詢問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可以不領?請教各位,如被保險人身故。 我是法定繼承人,還有其他繼承人。 我可以單獨不請領保險金嗎? 如果可以是否為其他人平均分配? --- 其實啊 有一個大法官釋字576 內容擷錄如下 簡單說,就是保險法36跟37條,說複保險你有義務要通知保險公司,你有保別家 但是大法官說了,人身保險不是用來損害賠償(物之財損那類),人身生命健康也不能用
8
[討論] 小孩團保為何被退保?收到公司委託的保險公司通知: "貴保戶日前為本函所列被保險人投保/加保本公司之團體傷害保險,經審核後, 因:本函所列被保險人於本公司及其他保險業累計已投保「被保險人滿 15 足歲前身故有 喪葬費用保險金」之保險商品, 已達到保險法所定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之上限(即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有關遺產稅喪葬4
[討論] 請益保經公司與被保險人的法律關係如題 最近在研究要跟保險公司或是保經購買保單 各自優缺點大致上都明白 但是有一個概念自己過不去 就是保經與被保險人或是要保人的法律關係
爆
[問卦] 看過熊熊打籃球的人應該感謝我爆
[問卦] 法官知道自己判不羈押的人跑了會怎麼想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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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threads:劉德華支持留島不留人69
[問卦] 第二位台人戰死烏克蘭的掛?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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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俄羅斯殺了台灣軍人是不是該出兵了14
[問卦] 有人老婆曾被別的男人內射22
[問卦] 蓬萊仙山的深夜節目尺度有多大?20
[問卦] 台灣哪間寺廟很漂亮?70
[問卦] 謝票 謝謝投給我的大家 嗚嗚嗚17
Re: [新聞] 在台失聯移工創新高...詐騙人頭戶、遣返16
[問卦] 劉德華演唱會沒有禁止錄影拍照?38
[問卦] 劉德華最經典的演出角色是誰?25
Re: [新聞] 颱風天陳啟昱「坐桶子」難落跑出境!檢調96
[問卦] 台南地檢地院跟台北地檢地院哪裡不一樣18
Re: [問卦] 第一次當版主有什麼要注意的嗎?嗚嗚11
[問卦] 好奇新加坡人怎麼看台灣的?14
[問卦] 日本人自己組一隊在MLB有沒有戲!?15
[問卦] 中華民國113年 ok 唱中國人不行?15
Re: [新聞] 在台失聯移工創新高...詐騙人頭戶、遣返14
[問卦] 公路車闖紅燈原來是情不自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