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偷供桌1顆火龍果 「其餘6顆沒拿」判免刑
※ 引述《ytkuang (歪踢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林嘉東
: 3.完整新聞標題:
: 偷供桌1顆火龍果 「其餘6顆沒拿」判免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白姓男子肚子餓偷了基隆宮廟供桌上一顆火龍果裹腹,宮廟負責人提告,白男被依竊盜罪: 起訴,基隆地院審理認為,白男是因飢餓才偷供桌上一顆火龍果食用,盤內其餘六顆都沒: 拿,審酌火龍果一顆價值約七十元,價值不高,且犯後坦承犯行,犯罪情節輕微,情堪憫: 恕,依此判白男免刑。
: 判決書指出,白姓男子今年七月在基隆市中正區一間宮廟,見宮內供桌上擺放一盤水果盤: ,他偷拿盤內一顆火龍果,帶走食用。宮廟負責人事後發現盤內少了一顆火龍果報警,警: 方循線查獲居無定所的六十七歲白男,將他移送法辦,檢方調查時,白男坦承犯行,被依: 竊盜罪起訴。
: 法官施添寶審理認為,白男偷火龍果時,水果盤內還有六顆水果,並未整盤偷走,其餘六: 顆仍在供桌上,白男只偷一顆火龍果,可見不是貪心不足之輩,實因受貧窮所苦。
: 再說,我國民間信仰的供品是信徒所有,信徒將供品供給神明享用,供品屬該神明享用之: 物;當神明看到白男居無定所,又飢餓困頓,基於救難濟急,施捨一顆火龍果供白男果腹: 維生,神明還可以享用其餘六顆水果,陽陰兩相宜。
: 法官並認為,白男接受警詢時,自認偷水果的行為不對,有悔改之意,因此依刑法第五十: 七條規定,考量白男犯罪動機、手段、所生危險或損害、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後,認定白: 男竊得的一顆火龍果,價值甚低僅七十元,審酌施比受更有福等情節,其犯罪情堪憫恕,: 但即使依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規定依法酌減其刑,仍嫌過重,因而判白男免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56352
: 6.備註:
: 法官當起乩童 還可以知道神明在想什麼
判決書啦 → https://reurl.cc/YdD1E0
其中一段:
https://i.imgur.com/jBNl8oo.png
爰依刑法第61條第2款規定,諭知免除其刑,併啟被告平日自己應好好結交一些同行善友,切勿因身上沒錢,就可以任意進入宮廟內無償取用,因而致罹刑章,況且被告上開犯行致一般正常辛勤努力工作之宮廟人員,豈不是白白被人欺,隨是暴露於不可預測之被人竊盜風險中,因此,被告身上沒錢,並不是免責或值得同情,而是自己要檢討反省自己,為什麼自己會淪落至此,有無自己可以改進向上之不良宿習應捨棄,好好改過從善,才是日後不再犯案之根本原因,否則,人人效法被告身上沒錢,即可大無忌對人行竊,此乃違反法律平等之保護正常人民不被侵害,且應於尚未被侵害前就要保護良民,避免過度保護做奸犯科之犯罪人,反而引發社會疑慮之僅保護壞人,而置善民於不顧之本末倒置之嫌。再者,被告身上沒錢且生活真正困苦者,宜先向親朋好友請求接濟,亦可向當地里長、當地社區發展協會之善心人士、宮廟慈善團體善心人士、各區關懷協會、各鄰居或政府機關之社會處、福利單位亦有些善心人士會幫助,或許亦可用乞食請求接濟,絕非以上開犯行,滿足自己需求,此乃自私自利而造成社會亂源之因,並損人不利己,勿心存僥倖,否則,自做自受後果,後悔會來不及,且被告宜以同理心看待若自己是宮廟職事人員,遭遇上開事件,被告做何感想,亦請被告不要一直竊盜抉擇硬擠進牢獄的世界,苦了自己,為難了別人,自己何必如此呢害自己?因此,自己要好好想一想,依本分而遵法度,善人則親近之,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永無惡曜加臨,作事須循天理,則有善人相助,惡人則遠避之,併宜改自己竊盜不好宿習慣性,才是自己可以掌握、改變的,因此,善惡兩途,一切唯心自召,禍福攸分,端視自己當下一念心善惡,加上自己宿習慣性之運作,以決定自己不殘害自己,自己才會心安過好每一天,其有曾行惡事,後自改悔,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久久必獲吉慶,所謂轉禍為福也,因此,正邪善惡完全繫在自己這念心之當下抉擇,善惡兩途,一切唯心自召,禍福攸分,夫心起於善,善雖未為,禍已不存;或心起於惡,惡雖未為,福已不存,若存惡心,瞞心昧己,損人利己,行諸惡事,則近報在身,自己何必如此害自己呢?是日已過,命亦隨減,自己應反省之,亦莫輕竊盜小惡,以為無殃,水滴雖微,漸盈大器,竊癮惡習,歷久不亡,小過不改,積足滅身,且防竊慾如防逆水之舟,才歇手便向下流,是自己當下竊癮慾一念心之塞智為昏、變恩為仇、染淨為污,壞了自己的身心健康,更不要在自己生命盡頭往回看時,來不及救自己,才後悔,為時則晚,是自己乘目前還來得及救自己,早日改過從善,性格決定自己的命運,就從現在當下一念心正抉擇,將昔日竊癮惡習性格揚棄,心甘情願改過,保護自己亦係保護大家,則日日平安喜樂,永不嫌晚。
乍看之下我還以為是什麼勸世文
結果是判決書
這法官真的苦口婆心
感覺也是個有在修行的師兄師姐
不過流浪漢看得懂嗎?
--
微罪不舉,這四個字就夠了
推一樓
微罪不舉是檢察官不起訴 這個叫免刑 ==
由此可知文組法官的腦袋
為啥一個小事 要寫那麼長的文章 還文周周
就緊急避難,真的餓才偷,而且是只吃一
顆,證明是必要不得已
寫三洨 判決書拿來傳道
這判決書引用了太上感應篇
說實在,就給窮苦人吃一顆紅龍果會死膩
寫這啥雞巴 去割自己肉來喂他算了==
,有多客家?
不早說 我這火龍果吃到不想吃了
誰准你貼出師表
排版一下啦 這樣很難看
都給你判決書連結了 這麼長的東西 我才不要排版 ==
https://i.imgur.com/jBNl8oo.png
要吃 請 謝謝 對不起是不會說逆
寫得真用心
當作文寫喔XDD
一顆70?過譽了吧
法官文筆好,有想法
End
平安喜樂
要是我是宮廟人員,報案都不會報案
看了全文很勸世
因為那個水果也是大眾功德金而來
不是文筆好 是抄得好
拜完還不是分一分吃調
而且如果真有神明降世本該救濟貧苦
看完只想講。善哉善哉~
只是那街友應該問一下宮廟人員可不可以拿
不是要用偷的,行為不可取
但話說回來,真的飢餓如果頭腦不清楚
就不會想那麼多,如果身心狀況又不佳
懷疑檢察官腦袋裝屎
初犯真的沒必要報案吧
如果勸誡過重複偷再報案吧
看完都被度化了,法官很用心啊
原來是師兄XD
吃掉,更正
這哪是抄的,沒幾個法官會這樣寫啦
哇靠 =_=
有那司法時間和資源應該把
鬼島這些貪贓枉法的黑金政客
通通抓起來,不准外役監
沒必要找一個弱勢飢餓者初犯的麻煩
這法官也太苦口婆心了…
算是有引用到太上感應篇 但不叫抄
我大台灣怎麼有可能有這麼貧窮的人
而且肯寫這麼長的法官很少
案件很多 一堆判決書要寫 沒幾個會
這麼用心寫這些勸世文的
飢寒生盜心
笑死,是在寫經文嗎
其實去詢問取用應該都能拿到啦…宮廟的
這法官是來傳教的是嗎
貢品有時候都放到壞然後丟棄,他們多半
也樂的有人吃還能博名聲
這法官不錯阿,重點不是文筆
是他很認真在斷案,即便是一個那麼小的案
子,每個判決書都是一個案例
那是以後判決的參考,很認真啊
流浪漢會自行腦補總結,只偷一顆沒事。
檢察官怎麼都起訴這種的?
他文筆也很好啦,天書大概就長這樣
比這個案例文筆還好
笑死 寫這文言文給誰看
這種的起訴,其他權貴官商勾結都沒事的
話,台灣司法人員都會下地獄吧
謝謝 我被感化了==
作文高手喔
國文不夠好不能當法官
把他關起來 浪費納稅人的錢 變國家養他
這法官算有心了 不然判徒刑幾行字就打完了
那一串好長喔 說實話我沒耐心看完XD
認真寫判決還會被酸 八卦水準
供品不都是放到壞掉嗎 給窮人吃剛好而已吧
應該要讓中國台灣人組成的國民法官來寫判
決的
流浪漢會跟其他同夥講 一人拿一顆沒關係
這法官還有一個勸世重點,不要想不勞而獲
重點是這種小事情檢察官竟然讓過?
呵呵,宮廟也懂告人
宗教行善是有利益有掌聲才行善
根本文組廢文典範....=.=
法官很勸世欸....
法官是真的蠻同理因貧窮而竊盜的被告
,也有建議他尋求正常管道求助,我覺
得很用心啊,一堆酸的人是多可憐連憐
貧惜弱的心都沒有,社會上無奈困苦的
人真的很多,你們只會酸人就有比較厲
害?
勸世推,真的是語重心長
也太愛寫作文了吧
太長pass,不過監獄本來就不是關肚餓流浪
漢的
想吃免錢的 法官是在哭喔
滿分作文,可是被告原告都看不懂
結果是個慣犯
檢查官太閒缺業績
寫壞的說恐龍,寫好的哭太長,法盲噁心
法官用心寫判決書對眾人是好事
寫得不錯阿 推
書記官:
淪落至此 唉 法官這判決有夠佛
檢察官本就不該起訴
社會人才懂社會事
不怪法官太閒 而是怎麼檢察官起訴這種
我還以為法官在抄經文,落落長
直接要 不用偷拿啦
感覺就是施添寶法官
認真的法官,給推
文筆真好
流浪漢 就心存善念本性善良 知難行易
法官的勸世文判決寫的真好,應該要罰
偷竊者抄10遍
別的就算了,宮廟那麼好撈錢捨不得一顆火龍
法官用心 讚
拜完還不是進宮廟人員肚子,哪間廟這
麼小氣巴拉
也太用心 但被告應該看不下去
超長
是哪一間宮廟連一顆都要告?
悲慘世界台灣版
可教化
法官在判決書加了洋蔥
流浪漢才不會看
這判決書‥‥‥
也太用心
爆
[爆卦] 台獨機關槍酒駕?網路上看到一份判決書,名字和台獨機關槍同名同姓,一樣是29歲、已婚 戶籍在台北,案件發生在台南,是不是同一人呢? 以下是判決書分享: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1年度交簡字第772號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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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英雄聯盟》隊友內訌 他聊天室罵「真他很多人平時批評台灣記者,但是看到這種報導還是會上失智列車 判決書是公開可以讓任何人搜尋的,有興趣可以去看一下 連結 節錄其中一段 壹、有罪部分: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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