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被控偷200元耳機 收判決書隔天陳屍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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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的證據能力認定
經查,本判決下列所引用被告張景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檢察官、被告迄於本院言詞辯論終結前均未聲明異議,本院審酌上開證據資料作成時之情況,尚無違法不當或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亦認為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爰依上開規定,認前揭證據資料均有證據能力。
還在吵一面之詞有的沒的
如果上面那段還看不懂
再解釋也沒用
這篇跟推文都太奇葩了
ptt站方真的該把註冊的學歷顯示在id後
不然真的分不清是五毛網軍故意帶風向?
還是書讀的不夠多?
或是反串?
※ 引述《Assisi (Francesco d'Assisi)》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被控偷200元耳機 收判決書隔天陳屍百貨
: 時間: Thu Sep 29 20:31:4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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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reurl.cc/xQMX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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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書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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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刑法認定時應採無罪推定
:
: 刑事訴訟法 第 154 條
: 1.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 2.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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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法條相信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法官 羅子俞
: 應該很清楚才是。
:
: 這件案子採用的證據如下
:
: 1. 全家超商草狀元門市店長林宇富 的證詞
: https://goo.gl/maps/4pK9TCqcFQ8zHgxx7
:
: 案發當天清點貨品時發現少了一副耳機,價值 299 元。他看了監視器,發現有男子: 下午三點半出現在店裡,買咖啡時順手牽羊摸走了耳機。
:
: --> 疑點:從裁判書裡沒有發現實際上檢閱店內監視畫面的情況,為什麼店長沒辦法: 出示店內監視畫面,或者是有出示但法官沒有述明在裁判書裡面呢?
:
: 店長聲稱大學生事後有再回來店裡和他討論和解事宜。
: --> 疑點:和解事宜並無白紙黑字,是真有此事,或是店長本人的自由想像?
: 店員確實看到了大學生有回到店裡和店長討論,但店員其實也不知道他們: 講了什麼。如果是如其家人所說,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那也不代表大: 學生真的有偷竊。
:
:
: 2. 大學生的祖母證詞
:
: 店外監視畫面,騎機車的人身影看起來有些像大學生,安全帽也一樣。
: --> 疑點:穿著黑衣黑褲的大學生多的是,再來如果你跟友人借機車,安全帽直接用: 機車上的安全帽也是很合理的事情,這樣就能證實真的是大學生嗎?
:
: 再者,如果真的是大學生,那有他帶著耳機離開的畫面嗎?
: 從裁判書裡面也並沒有看到這個部分。
:
:
: 最後,竊盜是公訴罪,無法私下和解撤銷告訴。但可以藉由私下和解表示誠意,
: 讓大事化小,換得讓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如此便不會留下前科。
: 所以在這邊大學生因為被告了,嘗試找店長討論,也是情理範圍之內。
:
: 今天店長為了 299 元的耳機,不願意和大學生和解,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可以理解。:
: 但法官在這邊最後卻覺得犯後態度不佳,判處四個月有期徒刑,雖然可以易科罰金,但就: 是會留下前科紀錄,而不是採用更輕微的裁決,這點是有些讓人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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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況且,從上面的證據看來,證據力並不是十分強烈,要根據這些證詞做出有罪判決,就更: 令人費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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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而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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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店長和大學生後來談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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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全家超商草狀元門市店長林宇富要堅持不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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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法官 羅子俞 要堅持做出有罪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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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問題希望有記者可以實際訪問當事人還原實際狀況與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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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誠勤,真善美;道德高,知識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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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日求新,學業日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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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6ZZ3N-sgjk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48.249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64454707.A.F0F
: → kcball: 厄, 這些名字可以公布嗎?! 211.72.70.115 09/29 20:33: 裁判書都是公開可以取得的資訊。
: → james732: 等等會有人噓你法盲 114.136.189.41 09/29 20:33: 噓 airbear: 沒監視畫面根本沒辦法判有罪 111.71.138.103 09/29 20:33: 推 wacer8486: 好了拉 1.174.219.74 09/29 20:33: → joumay: 判決書上面找得到啊 114.24.0.224 09/29 20:33: → justice2008: 不管啦 你就是法盲= = 114.32.14.43 09/29 20:33: → opm: 刑事判決書是公開的,可取得 180.176.81.122 09/29 20:34: → zoin: 遇過被告和解不成 跟你嗆沒錢要告去告的.. 220.137.250.103 09/29 20:34: → cccict: 草屯真的是法律專家耶 114.136.180.140 09/29 20:34: → haha98: 這邊就一堆可憐國考仔把533當神拜 看了很 111.71.212.37 09/29 20:35: → haha98: 可憐 111.71.212.37 09/29 20:35: 推 snocia: 這樣很正常吧,算我國特色 180.217.193.183 09/29 20:35: → kaodio: 4個月很了不起嗎 那也不算什麼前科 又不是 114.44.47.170 09/29 20:35: → kaodio: 殺人放火 114.44.47.170 09/29 20:36: → zoin: 一堆毛 送個前科也不痛不癢..脫產低端 220.137.250.103 09/29 20:36: → YuriLowell: https://i.imgur.com/NIjoyRu.jpg 36.224.147.37 09/29 20:36
: 推 belucky: 司法 哈哈 39.14.23.27 09/29 20:43: → airbear: 檢察官跟法官都是眼盲 建議你搬離鬼島 111.71.138.103 09/29 20:43: 推 faryoo: 你沒看到?判決書都寫有"現場監視錄影畫面" 114.40.52.73 09/29 20:43: 現場監視錄影畫面是店外騎機車的 不是店內。
: 噓 GX90160SS: 只因為人死為大就反過來情勒受害者 123.194.128.135 09/29 20:43: 這是情緒勒索?
: → jyunwei: 我猜你判決的標準是根據原告自殺有無, 1.171.213.250 09/29 20:44: → jyunwei: 問題開庭的時候誰知道他會自殺 1.171.213.250 09/29 20:44: 理論上店家都應該要保留店內錄影畫面,但在這件案子看來並沒有。
: 再者,通篇並沒有提到在大學生身上找到該耳機。
: 最直接的兩個證據都沒有辦法呈現,這樣的裁判心證應該有討論的空間。
: ※ 編輯: Assisi (114.45.48.249 臺灣), 09/29/2022 20:49:49
: → sa87a16: 證人證詞說被告放入自己袋子,看是誰有 42.73.150.212 09/29 20:46: → sa87a16: 誤,通常證詞可能有誤差,但第一點寫塞 42.73.150.212 09/29 20:46: → sa87a16: 入右手袖子,我相信監視器一定有畫面, 42.73.150.212 09/29 20:46: → sa87a16: 除非台灣司法真的爛到炸 42.73.150.212 09/29 20:46: → wwvvkai: 我是不懂 監視器畫面又不用給你們看 49.159.178.155 09/29 20:46: 推 nutrino: 正常判決書都會寫有錄影證據 沒有寫出來 114.40.115.241 09/29 20:46: → wwvvkai: 一堆人就說沒監視器畫面? 49.159.178.155 09/29 20:47: → nutrino: 代表沒有證據 不然就法官失職 114.40.115.241 09/29 20:47: → ChungLi5566: 沒證據連檢察官都不會起訴好嗎 123.0.217.139 09/29 20:47: 推 henry6715: 判決書有寫查證監視器截圖啊,帶風向? 223.137.201.57 09/29 20:48: → jyunwei: 此案最好笑的就是在被告自殺前報出來的 1.171.213.250 09/29 20:48: → jyunwei: 話推文肯定一片撻伐,現在反去期待原告 1.171.213.250 09/29 20:48: → jyunwei: 跟法官被挖出來而自殺了,PTT就是一個逼 1.171.213.250 09/29 20:48: 推 LinEricX: 還再沒監視器 監視器又不是給你這路人看 223.137.26.167 09/29 20:48: → jyunwei: 自殺組織 1.171.213.250 09/29 20:48: → LinEricX: 的 223.137.26.167 09/29 20:48: → wwvvkai: https://imgur.com/a/sMnmleB.jpg 49.159.178.155 09/29 20:50
: ☺ ☺ ☺ ☺ ☺
: → clark03188: 一面之詞 111.252.58.5 09/29 20:59: ※ 編輯: Assisi (114.45.48.249 臺灣), 09/29/2022 21:00:13
: 推 nutrino: 不會讀書就別出來丟人現眼了 貽笑大方 114.40.115.241 09/29 20:59: 推 cyc4aa12: 上面那一段寫11至16頁的又當作沒看見就 49.216.224.34 09/29 20:59: → cyc4aa12: 對了,到底誰才是不會看判決書的法盲呢 49.216.224.34 09/29 21:00: → clark03188: 沒幹的事情,本來就很難舉證了 111.252.58.5 09/29 21:00: → Mei5566: 重點是無罪推定原則,嘻嘻 111.82.235.207 09/29 21:00: → wwvvkai: 被告證詞在裡面啊 49.159.178.155 09/29 21:00: → wwvvkai: 我不記得有去過失竊店家,案發當時我應該 49.159.178.155 09/29 21:01: → wwvvkai: 人在家睡覺,不是我騎甲車去偷的 49.159.178.155 09/29 21:01: 推 chang564: 滿有趣的判決~~值得研究 101.12.26.27 09/29 21:02: 推 kevgeo: sa87 我是回原PO中間修文的部分啦 122.118.63.224 09/29 21:03: 推 henry6715: 被告當庭就沒聲明異議,你們要怎幫? 223.137.201.57 09/29 21:04: → henry6715: 說不會讀書讀判決的,到底是多會?來一 223.137.201.57 09/29 21:06: → henry6715: 篇大家景仰看看? 223.137.201.57 09/29 21:06: 推 godohmy: 啊店長說檢視店內監視器畫面講的鉅細靡遺 114.27.0.5 09/29 21:08: → godohmy: 還附在警察卷宗裡.你是法官你沒看過監視 114.27.0.5 09/29 21:09: → godohmy: 器畫面你判的下去嗎? 114.27.0.5 09/29 21:09: 推 winiS: 法盲用猜的就說人是受害者 114.47.176.47 09/29 21:09: 推 sa87a16: 沒讀書都知道要先把事情看完,沒看完在 42.73.150.212 09/29 21:09: → sa87a16: 那邊問那邊寫袖子,會讀書的好像也沒很 42.73.150.212 09/29 21:09: → sa87a16: 聰明耶,讀書人的驕傲? 42.73.150.212 09/29 21:10: 推 clark03188: 判決書從頭到尾,沒寫到勘驗錄影帶的 111.252.58.5 09/29 21:11: → clark03188: 偷竊畫面。這是關鍵證據。怎麼沒寫? 111.252.58.5 09/29 21:11: → clark03188: 這判決實在令人質疑 111.252.58.5 09/29 21:11: 推 rknung: 299的東西判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 104.132.150.98 09/29 21:11: 推 Strasburg: "他自殺了 所以肯定是冤案" 116.241.208.133 09/29 21:12: 推 waldo34: 雖說無罪推定 但實務操作往往不是這樣 180.217.1.101 09/29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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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能力不代表證明力夠,只是法院能拿
來用而已
被告從頭到尾在法院上都沒對證詞反應
前PO說的是證據力 是強弱問題 跟證據能力
鄉民的正義無所不在,法官沒在現場看到
無關 這扯在一起也不對 頂多說被告不爭執
下手行竊的時刻都不能判有罪啦
反而是鄉愿的鄉民說證人是片面之詞
國民法官你敢嘴?
搞道德正確性 不可取 要講法理
有人真的看不懂
9不知不覺 被情緒勒索 喊可憐就說他對
看不懂就算了,還在那邊亂噴XDDDDD
警卷、偵卷看過沒?笑死
反正網路嘴砲大多數時間不用負責呀
被告沒異議 那就不用爭論了
一堆北七連證據能力跟證明力都不會分
剛剛還有人認為易字是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沒聲明異議有可能只是因為不諳法律
家人不支持他 才是走上絕路原因吧
我看到都懶得講了,後來他也刪文了
部分推文不用把被告講得好像很弱勢,他今
天家境小康,又是年輕人,不是不識字的老
人家,也請得起律師,不用預設人家不諳法
律才在法庭上任人宰割
被告有不自證己罪的權利,就算都不爭執當啞
巴,也不能因此判被告有罪
戰學校 呵呵 怎麼不直接秀智商好了
就沒有請律師 第一次上法院不知道為自己
弱勢與否是主觀意見,但他沒請律師就是事實
不知道怎麼為自己辯護
律師都不請要嘛太有自信要嘛自知穩輸
被告可能有精神上問題吧 被嚇到
不管沒請律師的原因是甚麼 法官的判決
這案例告訴大家要捨得花錢請律師
都應該一致的
一堆沒看過證據的信誓旦旦地說有看過證
據的所拼湊的事實非真實 有夠厲害
還能上訴啊
幹嘛那麼急
光主文跟內文贓物放的地方不一樣
法官就應該打屁股了
法律風險就在那邊,真的被冤枉也別輕生
沒請律師 沒答辯 沒積極收集保存證據
每個都不是當事人講得都很知道事實一樣
,保留一點說法對每個人都好==
警卷 偵卷看過原來是那麼了不起的事
不輸也難 法律專婊沒準備的人
現在人掛了沒上訴就輸了
怕被冤枉還是要保護好自己
警卷、偵卷沒看過卻到處亂酸的更了不起XDD
去用低卡就好啦
一個人不請律師可以有很多理由,但不請律師
不應該是過錯
像我出社會有錢我也覺得不需要請律師,因為
我認為有無罪推定在保護我
只能祝福。
說得好像那是聯絡簿一樣 呵呵
判決書光竊物放在哪竊賊偷竊後的動作
就有兩種不同敘述,也沒有任何釐清和
說明,是不能質疑喔?
12,怒漢去看一下
有時後認錯求個緩刑就過了,小罪真的被
冤枉也不過就這樣
就像電蝦板有人認為每個人都應該熟知保固
政策一樣可愛
人一生被誤解的場合多的是,何必這樣硬
懟,你自殺就是有家人朋友會難過
他就低端硬要凹而已不用理他吧
鐵案疑雲,可以看看
無罪推定沒錯啊~所以才需要監視器、作
案交通工具、證人來讓法官做出判決
不服判決就上訴
質疑判決有問題應該是要上訴而不是自殺
以死明志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概念
這發文跟苗博雅虧人社會大學有什麼不同
實務上審判中法官會再三跟被告確認
相關證據有沒有異議
被告除了質疑有其他人也會騎那台車
沒有提其他異議
阿不就好棒棒
法官心證介入應該要偏被告阿你們司法院
自己定的
人的感官本來就不精準記憶也不可靠你
用兩個證人可以判有罪笑死
所以你耳機在哪裡啊搞不好被蟲洞吞了
太過分了
明天不在凱道看到遊行台灣就要完了
台灣法官就垃圾啊,爽酒駕撞死人就判兩
年。操你媽台灣垃圾法界
濫情的人多啊
理盲濫情、易騙難教=呆丸郎
你可以閉嘴,但車主阿駡說車都你在騎的
超同意,這邊已經快比自己再嘲笑的
低能卡還不如了顆顆
反正說不贏就罵你恐龍
就算真的是他偷的沒絕對證據也不能判他
有罪
我覺得很多人的確閱讀能力有問題
苗嘴社會大學不是問題 有問題是她雙標
不去辯駁,是等公道天上掉下來?
被告既然在法院上都沒提異議了還吵屁?
大家在罵廢死千辛萬苦只想幫死刑犯脫罪 我看
版上根本一堆廢死預備軍
被告沒有提異議~表示認同超商拿出的證據
刑事庭又不是民事訴訟被告沒異議法官要
幫他反駁
我說你不反抗你就是小偷,這就是我們的
高學歷法官
法官認為沒問題要反駁什?
我同意上面說的秀智商阿
PTT註冊需先經過PTT站方的智力測驗線上
沒通過該身分證字號永久不得註冊
在台大的討論平台起碼水平要差不多嘛
你的判決書證據只有兩個證人你覺得這沒
問題
推hw1 鄉民整天罵那些幫死刑犯平反的結果
這邊一堆同樣邏輯的
證據能力跟證明力的不同很難在這裡解
釋
遇到刑案要找律師啊
不然審判中有可能遇到同樣的情況
沒上過刑訴的人誰知道159-5呢?
上過刑訴的人也不代表知道159-5
其實可以先去做法律諮詢,有很多免費服務
。不過沒找可能是怕丟臉
9
我報案之後,被告在同年8月間有到店裡找我,說要跟我談和解的事,被告說他願意賠償,並要求我跟警察說是店內自己遺失而沒有被竊之事,但我沒有同意,被告8 月份來找我時也是騎機車,當時騎的機車跟案發時相同等語(參見警卷第11頁至16頁,偵卷第11頁至12頁);證人即全家超商草狀元門市店員賴碧純於警詢中證述略以:被告在8 月間確有來到我們店內找店長,似乎是談論偷竊的事情,但詳情我不清楚(參見警卷第23頁至24頁,偵卷第13頁至14頁)。 黑心律師您好 您不覺得這段怪怪的嗎? 店長報案之後,警察根本還沒去找被告 被告不知道從哪邊聽到風聲9
如果本案有真憑實據 為何判決書不寫監視器有拍到車號 為何不寫警察是如何追查到被告的過程 反而定罪的依據是「被告若沒做為何要主動去找店長談和解」? 可見得本案根本沒有其他物證27
記者寫得有所出入 當然也許是聽了家屬的描述 1.事發在去年 2.應該是前天收到判決書9/14判決的 基本上判決的理由大概有幾個8
這判決書很好找 監視器有拍到被告的車 以及被告的安全帽跟自己的也相符合, 有拍到車上的男子偷拿了一付耳機 後來店長去報案 被告有私下來跟店長和解4
應該是他有心理疾病但又不知道怎麼跟家人求助然後真的被判決有罪又扛不住才選擇輕生。有一種心理疾病是他會從偷東西得到快感,我記得香港有個老歌手從舞台掉下去也是透過偷東西紓壓? 也有可能他跟我朋友一樣想了解罪犯心理所以選擇偷自己家族企業的貨物,結果被警察逮捕的時候還大喊什麼「我不是犯人!」笑死。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4
月 : ,可易科罰金,張男拿著判決書和母親討論不知該如何是好,並堅稱沒有行竊,覺得被 冤 : 判相當難過,昨天下午前往某百貨公司內的廁所輕生。 : 張姓男大生家境優裕,目前在外縣市讀書,家人還特地買間房子給他住,今年5月,張10
我學生時代 有一天 通識教師把全部同學帶到地院旁聽席 就這樣混兩小時 薪水小偷 但是那兩小時越想越不對勁爆
判決書: ‧ 超商店長稱自己10點盤點發現少東西, 調閱監視器3點半張男騎機車來買咖啡, 並說就是張男拿走東西27
㈠證人即全家超商草狀元門市店長林宇富於警詢中證稱略以: 我是超商店長,所以每天會定時盤點店內貨品, 案發當天約10時許我清點貨品發現少了一副耳機,於是===檢視店內監視器===, 發現有名男子在當天3 時33分許騎乘機車到店內, 男子穿黑色衣服、短褲、頭帶黑色安全帽,15
有一個人跟你長得差不多騎你的機車去超商, 監視器沒拍到臉只拍到安全帽, 但是拍到這個人行竊耳機 然後警察來找你你說你在家睡覺車子不是你騎的, 但是你祖母作證說你騎的,
爆
Re: [新聞] 楊蕙如養網軍辱大阪辦事處「爛到不行」補充今天最新出爐的判決書全文,供各位瞭解捏: 臺灣高等法院 111 年度上易字第 33 號刑事判決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蔡福明 上 訴 人爆
[爆卦] 台獨機關槍酒駕?網路上看到一份判決書,名字和台獨機關槍同名同姓,一樣是29歲、已婚 戶籍在台北,案件發生在台南,是不是同一人呢? 以下是判決書分享: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1年度交簡字第772號31
Re: [新聞] 被控偷200元耳機 收判決書隔天陳屍百貨判決書如上 我國刑法認定時應採無罪推定 刑事訴訟法 第 154 條 1.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31
Re: [新聞] 台中21歲富家子被控偷200元耳機 收判決判決書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1年度偵字第656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張景齊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耳16
Re: [新聞] 三寶爸竟「車震」9歲女童 家長怒告最終懶人包:手遊 極速領域 輕判原因:並未以強暴、脅迫等手段為本案犯行,犯罪情節、手段均屬平和。自承獨立扶養 3名未成年子女及母親,經濟狀況勉持,且犯後態度良好積極和解。 【裁判字號】111,原侵訴,2 【裁判日期】民國 111 年 06 月 21 日13
[問卦] 有沒有判決書查詢系統的八卦?如題,昨天蘋果一篇關於林男對前女友的新聞寫了很多細節,讓人知道這個渣男到底有多爛 。 但是我昨天上了判決書查詢系統的網頁,不管是用名、用審判日期、用關鍵字怎麼找都找不 到這篇判決書。10
Re: [新聞] 被控偷200元耳機 收判決書隔天陳屍百貨我知道了啦 說被告要來和解的也是店長 說有拍到偷竊過程的也是店長 判決書除了店長證詞外也沒寫到底有沒有拍到偷竊過程 都憑店長一張嘴2
Re: [新聞] 偷拍不雅照誆生殖器是手臂 法官勘驗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0年度易字第1363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游岱晟 上列被告因妨害秘密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緝字第418號),本院判決如下:
爆
[問卦] 原來台灣物價很高==60
[問卦] 新北怎麼一片霧茫茫66
Re: [新聞] 中配李貞秀遞補立委難放棄中國籍 陸委會17
Re: [問卦] 原來台灣物價很高==77
[問卦] 四萬月薪最高cp的職業推薦81
[問卦] 川普解散教育部27
[問卦] 一堆人在麥當勞門口排什麼?23
[問卦] 台北這個霧是在霧幾點的啊?39
[問卦] 現實女生做愛到底會不會叫床?17
[問卦] 活在這種空氣之下,人生是否躺平就好?39
[問卦] 台北空氣又臭了?14
[問卦] 中華隊今年怎麼突然變強?16
[問卦] 認真問...綠鬣蜥能入菜 (?)16
[問卦] 5點在排麥當勞的是有多閒?11
Re: [問卦] 原來台灣物價很高==13
[問卦] 玩個勇者鬥惡龍3一直拖棺材15
[問卦] 仇女同時又好色還撩妹?11
Re: [新聞] 900波波醫師名單流傳…北榮院長「早就收到」並做了這件2
[問卦] 張清芳就是30年前的蔡依林!16
[問卦] 做愛被叫啥順間倒陽16
[問卦] 霧的來源??8
Re: [新聞] 中配李貞秀遞補立委難放棄中國籍 陸委會9
[問卦] 5000塊的鍵盤打起來是甚麼感覺?5
[問卦] Yuma算普信女嗎??87
[問卦] 最喜歡梁靜茹哪一首歌?15
[問卦] 嚇!福隆火車站前便當$80!了8
[問卦] 拍手真的能拍到瘀青嗎?怎沒人實測?6
[問卦] 一年要存50萬是不是很難6
[問卦] 片片那麼多 GG卻只有一根 怎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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