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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被控偷200元耳機 收判決書隔天陳屍百貨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被控偷200元耳機 收判決書隔天陳屍百貨作者
cs410567cs
(dinosa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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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的證據能力認定

經查,本判決下列所引用被告張景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檢察官、被告迄於本院言詞辯論終結前均未聲明異議,本院審酌上開證據資料作成時之情況,尚無違法不當或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亦認為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爰依上開規定,認前揭證據資料均有證據能力。

還在吵一面之詞有的沒的
如果上面那段還看不懂
再解釋也沒用
這篇跟推文都太奇葩了

ptt站方真的該把註冊的學歷顯示在id後
不然真的分不清是五毛網軍故意帶風向?
還是書讀的不夠多?
或是反串?


※ 引述《Assisi (Francesco d'Assisi)》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被控偷200元耳機 收判決書隔天陳屍百貨
: 時間: Thu Sep 29 20:31:4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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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reurl.cc/xQMX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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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書如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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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刑法認定時應採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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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訴訟法 第 154 條
: 1.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 2.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
:
: 這法條相信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法官 羅子俞
: 應該很清楚才是。
:
: 這件案子採用的證據如下
:
: 1. 全家超商草狀元門市店長林宇富 的證詞
: https://goo.gl/maps/4pK9TCqcFQ8zHgxx7
:
: 案發當天清點貨品時發現少了一副耳機,價值 299 元。他看了監視器,發現有男子: 下午三點半出現在店裡,買咖啡時順手牽羊摸走了耳機。
:
: --> 疑點:從裁判書裡沒有發現實際上檢閱店內監視畫面的情況,為什麼店長沒辦法: 出示店內監視畫面,或者是有出示但法官沒有述明在裁判書裡面呢?
:
: 店長聲稱大學生事後有再回來店裡和他討論和解事宜。
: --> 疑點:和解事宜並無白紙黑字,是真有此事,或是店長本人的自由想像?
: 店員確實看到了大學生有回到店裡和店長討論,但店員其實也不知道他們: 講了什麼。如果是如其家人所說,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那也不代表大: 學生真的有偷竊。
:
:
: 2. 大學生的祖母證詞
:
: 店外監視畫面,騎機車的人身影看起來有些像大學生,安全帽也一樣。
: --> 疑點:穿著黑衣黑褲的大學生多的是,再來如果你跟友人借機車,安全帽直接用: 機車上的安全帽也是很合理的事情,這樣就能證實真的是大學生嗎?
:
: 再者,如果真的是大學生,那有他帶著耳機離開的畫面嗎?
: 從裁判書裡面也並沒有看到這個部分。
:
:
: 最後,竊盜是公訴罪,無法私下和解撤銷告訴。但可以藉由私下和解表示誠意,
: 讓大事化小,換得讓檢察官不起訴或緩起訴,如此便不會留下前科。
: 所以在這邊大學生因為被告了,嘗試找店長討論,也是情理範圍之內。
:
: 今天店長為了 299 元的耳機,不願意和大學生和解,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可以理解。:
: 但法官在這邊最後卻覺得犯後態度不佳,判處四個月有期徒刑,雖然可以易科罰金,但就: 是會留下前科紀錄,而不是採用更輕微的裁決,這點是有些讓人困惑。
:
: 況且,從上面的證據看來,證據力並不是十分強烈,要根據這些證詞做出有罪判決,就更: 令人費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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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而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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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店長和大學生後來談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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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全家超商草狀元門市店長林宇富要堅持不和解
: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法官 羅子俞 要堅持做出有罪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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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問題希望有記者可以實際訪問當事人還原實際狀況與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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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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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誠勤,真善美;道德高,知識富
:
: 生活日求新,學業日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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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6ZZ3N-sg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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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48.249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Gossiping/M.1664454707.A.F0F
: → kcball: 厄, 這些名字可以公布嗎?! 211.72.70.115 09/29 20:33: 裁判書都是公開可以取得的資訊。
: → james732: 等等會有人噓你法盲 114.136.189.41 09/29 20:33: 噓 airbear: 沒監視畫面根本沒辦法判有罪 111.71.138.103 09/29 20:33: 推 wacer8486: 好了拉 1.174.219.74 09/29 20:33: → joumay: 判決書上面找得到啊 114.24.0.224 09/29 20:33: → justice2008: 不管啦 你就是法盲= = 114.32.14.43 09/29 20:33: → opm: 刑事判決書是公開的,可取得 180.176.81.122 09/29 20:34: → zoin: 遇過被告和解不成 跟你嗆沒錢要告去告的.. 220.137.250.103 09/29 20:34: → cccict: 草屯真的是法律專家耶 114.136.180.140 09/29 20:34: → haha98: 這邊就一堆可憐國考仔把533當神拜 看了很 111.71.212.37 09/29 20:35: → haha98: 可憐 111.71.212.37 09/29 20:35: 推 snocia: 這樣很正常吧,算我國特色 180.217.193.183 09/29 20:35: → kaodio: 4個月很了不起嗎 那也不算什麼前科 又不是 114.44.47.170 09/29 20:35: → kaodio: 殺人放火 114.44.47.170 09/29 20:36: → zoin: 一堆毛 送個前科也不痛不癢..脫產低端 220.137.250.103 09/29 20:36: → YuriLowell: https://i.imgur.com/NIjoyRu.jpg 36.224.147.37 09/29 20:36

: 推 andyahn: 檢視店內監視器..... 124.218.208.218 09/29 20:36: → kaodio: 證據多到爆炸又沒種擔 114.44.47.170 09/29 20:36: → shields5566: 4個月?很重嗎== 111.241.185.80 09/29 20:37: → zoin: 法庭演演戲搞不好還能緩刑 嘴硬就是這樣判.. 220.137.250.103 09/29 20:37: 噓 GX90160SS: 好笑 在那邊情緒勒索 受害者店長 123.194.128.135 09/29 20:37: → ChungLi5566: 都給易科罰金了處分很輕好嗎 123.0.217.139 09/29 20:37: → Risedo: 對好人來說 很重阿 111.242.160.5 09/29 20:38: → ChungLi5566: 就算和解也無法消除偷竊的罪名 123.0.217.139 09/29 20:38: → justice2008: 有前科才痛苦吧 以後就記錄在案 114.32.14.43 09/29 20:38: → ChungLi5566: 既然不想有前科 當初幹嘛偷 123.0.217.139 09/29 20:38: → GX90160SS: 認罪和解表示誠意 跟叫你說謊不同好嗎 123.194.128.135 09/29 20:38: → justice2008: 有類似的竊盜 警察就找上門了 114.32.14.43 09/29 20:38: 推 Tenging: 拿個破證據 誣賴一個可能根本無罪的人 219.71.161.211 09/29 20:39: → shields5566: 五年內不再犯 不會留下什麼 111.241.185.80 09/29 20:39: 推 aprendes: 被告說機車別人也會騎 好歹也講一下誰 1.171.53.227 09/29 20:39: → zoin: 騙和解的一堆...開庭演戲就好了 220.137.250.103 09/29 20:40: → justice2008: 出去找工作 老闆也會看你有沒有前科 114.32.14.43 09/29 20:40: → aprendes: 這種幽靈抗辯很沒說服力 1.171.53.227 09/29 20:40: 推 airbear: 死者為大 監視畫面也是破證據 111.71.138.103 09/29 20:42: 噓 SRadiant: 原來有人偷竊,先檢討受害人跟法官啊 114.34.103.217 09/29 20:42: 噓 sa87a16: 第一點都寫那麼清楚了塞入袖子,除非法 42.73.150.212 09/29 20:42: → sa87a16: 官檢察官都沒看,不然不可能捏造 42.73.150.212 09/29 20:42: 這是店長本人的證詞,裁判書並沒有提到有實際檢閱 店內 錄影畫面。
: 推 belucky: 司法 哈哈 39.14.23.27 09/29 20:43: → airbear: 檢察官跟法官都是眼盲 建議你搬離鬼島 111.71.138.103 09/29 20:43: 推 faryoo: 你沒看到?判決書都寫有"現場監視錄影畫面" 114.40.52.73 09/29 20:43: 現場監視錄影畫面是店外騎機車的 不是店內。
: 噓 GX90160SS: 只因為人死為大就反過來情勒受害者 123.194.128.135 09/29 20:43: 這是情緒勒索?
: → jyunwei: 我猜你判決的標準是根據原告自殺有無, 1.171.213.250 09/29 20:44: → jyunwei: 問題開庭的時候誰知道他會自殺 1.171.213.250 09/29 20:44: 理論上店家都應該要保留店內錄影畫面,但在這件案子看來並沒有。
: 再者,通篇並沒有提到在大學生身上找到該耳機。
: 最直接的兩個證據都沒有辦法呈現,這樣的裁判心證應該有討論的空間。
: ※ 編輯: Assisi (114.45.48.249 臺灣), 09/29/2022 20:49:49
: → sa87a16: 證人證詞說被告放入自己袋子,看是誰有 42.73.150.212 09/29 20:46: → sa87a16: 誤,通常證詞可能有誤差,但第一點寫塞 42.73.150.212 09/29 20:46: → sa87a16: 入右手袖子,我相信監視器一定有畫面, 42.73.150.212 09/29 20:46: → sa87a16: 除非台灣司法真的爛到炸 42.73.150.212 09/29 20:46: → wwvvkai: 我是不懂 監視器畫面又不用給你們看 49.159.178.155 09/29 20:46: 推 nutrino: 正常判決書都會寫有錄影證據 沒有寫出來 114.40.115.241 09/29 20:46: → wwvvkai: 一堆人就說沒監視器畫面? 49.159.178.155 09/29 20:47: → nutrino: 代表沒有證據 不然就法官失職 114.40.115.241 09/29 20:47: → ChungLi5566: 沒證據連檢察官都不會起訴好嗎 123.0.217.139 09/29 20:47: 推 henry6715: 判決書有寫查證監視器截圖啊,帶風向? 223.137.201.57 09/29 20:48: → jyunwei: 此案最好笑的就是在被告自殺前報出來的 1.171.213.250 09/29 20:48: → jyunwei: 話推文肯定一片撻伐,現在反去期待原告 1.171.213.250 09/29 20:48: → jyunwei: 跟法官被挖出來而自殺了,PTT就是一個逼 1.171.213.250 09/29 20:48: 推 LinEricX: 還再沒監視器 監視器又不是給你這路人看 223.137.26.167 09/29 20:48: → jyunwei: 自殺組織 1.171.213.250 09/29 20:48: → LinEricX: 的 223.137.26.167 09/29 20:48: → wwvvkai: https://imgur.com/a/sMnmleB.jpg 49.159.178.155 09/29 20:50
: → wwvvkai: 不是說有現場監視畫面截圖? 49.159.178.155 09/29 20:50: 推 nutrino: 只有祖母的證詞有監視器畫面 讀點書好嗎 114.40.115.241 09/29 20:50: → nutrino: 店長的證詞完全沒有畫面 114.40.115.241 09/29 20:51: 噓 sa87a16: 還在沒有,你想跟法官喝咖啡膩 42.73.150.212 09/29 20:52: → sa87a16: https://i.imgur.com/gXQSDrv.jpg 42.73.150.212 09/29 20:52
: → kcball: 樓上,那個是說拍到很像的人 211.72.70.115 09/29 20:54: → kcball: 現在沒有任何監視器是說店內的情況 211.72.70.115 09/29 20:54: 推 Tenging: 我跟鄉民輪廓相似 長相也相似的不知多少 219.71.161.211 09/29 20:55: → nutrino: 拜託去多讀一點書 連判決書都不會看 114.40.115.241 09/29 20:55: → jyunwei: 原po期待店長自殺對吧 1.171.213.250 09/29 20:55: → jyunwei: 如果先自殺的是店長,你就會改逼被告自 1.171.213.250 09/29 20:55: 噓 GX90160SS: 那輪廓相似又同款安全帽同機車的有多少 123.194.128.135 09/29 20:56: → jyunwei: 殺對吧 1.171.213.250 09/29 20:56: → kcball: 再看判決一次,只有店長的說詞 211.72.70.115 09/29 20:56: 噓 sa87a16: 嘿啊,那去提出司法救濟啊,不提出然後 42.73.150.212 09/29 20:56: → sa87a16: 自己先去留下家人傷心 42.73.150.212 09/29 20:56: → Tenging: 我看判決書裡面寫滿一面之辭 219.71.161.211 09/29 20:56: 推 kevgeo: 店長本人證詞是說放到袋子 哪有說袖子 122.118.63.224 09/29 20:57: → GX90160SS: 嫌犯自己也能提出有力證據啊 怎提不出 123.194.128.135 09/29 20:57: 推 henry6715: 快去上訴吧,有問題趕快上訴 223.137.201.57 09/29 20:57: → vicious666: 人死了人權消失,上訴幹嘛? 61.228.172.14 09/29 20:58: 推 faryoo: 如果沒有偷竊的綠影 難道超商隨便誣賴給一 114.40.52.73 09/29 20:58: 推 clark03188: 判決書未寫到錄影帶拍到偷耳機,拍到 111.252.58.5 09/29 20:58: 噓 sa87a16: 真的一堆人不連判決書都不先看就在喊燒 42.73.150.212 09/29 20:58: → sa87a16: 跟風失智的,還在那邊寫袖子,你滾出去 42.73.150.212 09/29 20:58: → faryoo: 個客人嗎? 114.40.52.73 09/29 20:59: → clark03188: 機車又如何能證明被告偷竊,僅憑店長 111.252.58.5 09/29 20:59: → sa87a16: 好不好 42.73.150.212 09/29 20:59: 那一個大學必修統計被當掉到大四還要找暑修的要進來討論嗎
: ☺ ☺ ☺ ☺ ☺
: → clark03188: 一面之詞 111.252.58.5 09/29 20:59: ※ 編輯: Assisi (114.45.48.249 臺灣), 09/29/2022 21:00:13
: 推 nutrino: 不會讀書就別出來丟人現眼了 貽笑大方 114.40.115.241 09/29 20:59: 推 cyc4aa12: 上面那一段寫11至16頁的又當作沒看見就 49.216.224.34 09/29 20:59: → cyc4aa12: 對了,到底誰才是不會看判決書的法盲呢 49.216.224.34 09/29 21:00: → clark03188: 沒幹的事情,本來就很難舉證了 111.252.58.5 09/29 21:00: → Mei5566: 重點是無罪推定原則,嘻嘻 111.82.235.207 09/29 21:00: → wwvvkai: 被告證詞在裡面啊 49.159.178.155 09/29 21:00: → wwvvkai: 我不記得有去過失竊店家,案發當時我應該 49.159.178.155 09/29 21:01: → wwvvkai: 人在家睡覺,不是我騎甲車去偷的 49.159.178.155 09/29 21:01: 推 chang564: 滿有趣的判決~~值得研究 101.12.26.27 09/29 21:02: 推 kevgeo: sa87 我是回原PO中間修文的部分啦 122.118.63.224 09/29 21:03: 推 henry6715: 被告當庭就沒聲明異議,你們要怎幫? 223.137.201.57 09/29 21:04: → henry6715: 說不會讀書讀判決的,到底是多會?來一 223.137.201.57 09/29 21:06: → henry6715: 篇大家景仰看看? 223.137.201.57 09/29 21:06: 推 godohmy: 啊店長說檢視店內監視器畫面講的鉅細靡遺 114.27.0.5 09/29 21:08: → godohmy: 還附在警察卷宗裡.你是法官你沒看過監視 114.27.0.5 09/29 21:09: → godohmy: 器畫面你判的下去嗎? 114.27.0.5 09/29 21:09: 推 winiS: 法盲用猜的就說人是受害者 114.47.176.47 09/29 21:09: 推 sa87a16: 沒讀書都知道要先把事情看完,沒看完在 42.73.150.212 09/29 21:09: → sa87a16: 那邊問那邊寫袖子,會讀書的好像也沒很 42.73.150.212 09/29 21:09: → sa87a16: 聰明耶,讀書人的驕傲? 42.73.150.212 09/29 21:10: 推 clark03188: 判決書從頭到尾,沒寫到勘驗錄影帶的 111.252.58.5 09/29 21:11: → clark03188: 偷竊畫面。這是關鍵證據。怎麼沒寫? 111.252.58.5 09/29 21:11: → clark03188: 這判決實在令人質疑 111.252.58.5 09/29 21:11: 推 rknung: 299的東西判4個月可易科罰金12萬??? 104.132.150.98 09/29 21:11: 推 Strasburg: "他自殺了 所以肯定是冤案" 116.241.208.133 09/29 21:12: 推 waldo34: 雖說無罪推定 但實務操作往往不是這樣 180.217.1.101 09/29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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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BBCALL 09/29 21:23證據能力不代表證明力夠,只是法院能拿

ImBBCALL 09/29 21:23來用而已

GX90160SS 09/29 21:24被告從頭到尾在法院上都沒對證詞反應

sbdr 09/29 21:24前PO說的是證據力 是強弱問題 跟證據能力

sa87a16 09/29 21:25鄉民的正義無所不在,法官沒在現場看到

sbdr 09/29 21:25無關 這扯在一起也不對 頂多說被告不爭執

sa87a16 09/29 21:25下手行竊的時刻都不能判有罪啦

GX90160SS 09/29 21:25反而是鄉愿的鄉民說證人是片面之詞

alegria 09/29 21:26國民法官你敢嘴?

heavensun 09/29 21:26 搞道德正確性 不可取 要講法理

brella 09/29 21:27有人真的看不懂

heavensun 09/29 21:279不知不覺 被情緒勒索 喊可憐就說他對

brella 09/29 21:27看不懂就算了,還在那邊亂噴XDDDDD

brella 09/29 21:27警卷、偵卷看過沒?笑死

RINPE 09/29 21:28反正網路嘴砲大多數時間不用負責呀

riker729 09/29 21:28被告沒異議 那就不用爭論了

brella 09/29 21:28一堆北七連證據能力跟證明力都不會分

brella 09/29 21:29剛剛還有人認為易字是簡易判決處刑

yfch 09/29 21:29被告沒聲明異議有可能只是因為不諳法律

riker729 09/29 21:29家人不支持他 才是走上絕路原因吧

brella 09/29 21:29我看到都懶得講了,後來他也刪文了

Tochter 09/29 21:32部分推文不用把被告講得好像很弱勢,他今

Tochter 09/29 21:32天家境小康,又是年輕人,不是不識字的老

Tochter 09/29 21:32人家,也請得起律師,不用預設人家不諳法

Tochter 09/29 21:32律才在法庭上任人宰割

yfch 09/29 21:32被告有不自證己罪的權利,就算都不爭執當啞

yfch 09/29 21:32巴,也不能因此判被告有罪

kenichisun 09/29 21:34戰學校 呵呵 怎麼不直接秀智商好了

nutrino 09/29 21:34就沒有請律師 第一次上法院不知道為自己

yfch 09/29 21:34弱勢與否是主觀意見,但他沒請律師就是事實

nutrino 09/29 21:34不知道怎麼為自己辯護

Peurintesa 09/29 21:35律師都不請要嘛太有自信要嘛自知穩輸

heavensun 09/29 21:35被告可能有精神上問題吧 被嚇到

nutrino 09/29 21:36不管沒請律師的原因是甚麼 法官的判決

henry6715 09/29 21:36這案例告訴大家要捨得花錢請律師

nutrino 09/29 21:36都應該一致的

trohlens 09/29 21:37一堆沒看過證據的信誓旦旦地說有看過證

trohlens 09/29 21:37據的所拼湊的事實非真實 有夠厲害

ImBBCALL 09/29 21:37還能上訴啊

ImBBCALL 09/29 21:37幹嘛那麼急

nutrino 09/29 21:38光主文跟內文贓物放的地方不一樣

nutrino 09/29 21:38法官就應該打屁股了

ImBBCALL 09/29 21:38法律風險就在那邊,真的被冤枉也別輕生

LYS5566 09/29 21:39沒請律師 沒答辯 沒積極收集保存證據

bettybuy 09/29 21:39每個都不是當事人講得都很知道事實一樣

bettybuy 09/29 21:40,保留一點說法對每個人都好==

waldo34 09/29 21:40警卷 偵卷看過原來是那麼了不起的事

LYS5566 09/29 21:40不輸也難 法律專婊沒準備的人

bettybuy 09/29 21:40現在人掛了沒上訴就輸了

LYS5566 09/29 21:41怕被冤枉還是要保護好自己

brella 09/29 21:41警卷、偵卷沒看過卻到處亂酸的更了不起XDD

yuponkimo 09/29 21:41去用低卡就好啦

yfch 09/29 21:42一個人不請律師可以有很多理由,但不請律師

yfch 09/29 21:42不應該是過錯

yfch 09/29 21:42像我出社會有錢我也覺得不需要請律師,因為

yfch 09/29 21:42我認為有無罪推定在保護我

henry6715 09/29 21:44只能祝福。

waldo34 09/29 21:44說得好像那是聯絡簿一樣 呵呵

Vassili242 09/29 21:45判決書光竊物放在哪竊賊偷竊後的動作

Vassili242 09/29 21:45就有兩種不同敘述,也沒有任何釐清和

Vassili242 09/29 21:45說明,是不能質疑喔?

belucky 09/29 21:4612,怒漢去看一下

ImBBCALL 09/29 21:46有時後認錯求個緩刑就過了,小罪真的被

ImBBCALL 09/29 21:46冤枉也不過就這樣

waldo34 09/29 21:46就像電蝦板有人認為每個人都應該熟知保固

waldo34 09/29 21:46政策一樣可愛

ImBBCALL 09/29 21:48人一生被誤解的場合多的是,何必這樣硬

ImBBCALL 09/29 21:48懟,你自殺就是有家人朋友會難過

ASUSboy 09/29 21:50他就低端硬要凹而已不用理他吧

brella 09/29 21:50鐵案疑雲,可以看看

dick929 09/29 21:53無罪推定沒錯啊~所以才需要監視器、作

dick929 09/29 21:53案交通工具、證人來讓法官做出判決

dick929 09/29 21:53不服判決就上訴

dick929 09/29 21:54質疑判決有問題應該是要上訴而不是自殺

dick929 09/29 21:55以死明志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概念

ELclaire 09/29 21:55這發文跟苗博雅虧人社會大學有什麼不同

westwood0402 09/29 21:55實務上審判中法官會再三跟被告確認

westwood0402 09/29 21:55相關證據有沒有異議

encoreg57985 09/29 22:00被告除了質疑有其他人也會騎那台車

encoreg57985 09/29 22:01沒有提其他異議

Yelich 09/29 22:02阿不就好棒棒

a94037501 09/29 22:04法官心證介入應該要偏被告阿你們司法院

a94037501 09/29 22:04自己定的

a94037501 09/29 22:05人的感官本來就不精準記憶也不可靠你

a94037501 09/29 22:05用兩個證人可以判有罪笑死

a94037501 09/29 22:06所以你耳機在哪裡啊搞不好被蟲洞吞了

wsxwsx77889 09/29 22:14太過分了

wsxwsx77889 09/29 22:14明天不在凱道看到遊行台灣就要完了

JAY711230 09/29 22:29台灣法官就垃圾啊,爽酒駕撞死人就判兩

JAY711230 09/29 22:29年。操你媽台灣垃圾法界

lorenzero 09/29 22:34濫情的人多啊

guanaco 09/29 22:43理盲濫情、易騙難教=呆丸郎

Oswyn 09/29 22:46你可以閉嘴,但車主阿駡說車都你在騎的

baseball5860 09/29 22:48超同意,這邊已經快比自己再嘲笑的

baseball5860 09/29 22:48低能卡還不如了顆顆

fcz973 09/29 22:50反正說不贏就罵你恐龍

a94037501 09/29 22:50就算真的是他偷的沒絕對證據也不能判他

a94037501 09/29 22:51有罪

jerrylin 09/29 22:55我覺得很多人的確閱讀能力有問題

a20351 09/29 22:57苗嘴社會大學不是問題 有問題是她雙標

yellowocean 09/29 23:06不去辯駁,是等公道天上掉下來?

alpha008 09/29 23:10被告既然在法院上都沒提異議了還吵屁?

hw1 09/29 23:14大家在罵廢死千辛萬苦只想幫死刑犯脫罪 我看

hw1 09/29 23:14版上根本一堆廢死預備軍

qmaper 09/29 23:16被告沒有提異議~表示認同超商拿出的證據

a94037501 09/29 23:17刑事庭又不是民事訴訟被告沒異議法官要

a94037501 09/29 23:17幫他反駁

keroro39 09/29 23:21我說你不反抗你就是小偷,這就是我們的

keroro39 09/29 23:21高學歷法官

Oswyn 09/29 23:21法官認為沒問題要反駁什?

lise1017 09/29 23:24我同意上面說的秀智商阿

lise1017 09/29 23:25PTT註冊需先經過PTT站方的智力測驗線上

lise1017 09/29 23:25沒通過該身分證字號永久不得註冊

lise1017 09/29 23:26在台大的討論平台起碼水平要差不多嘛

a94037501 09/29 23:29你的判決書證據只有兩個證人你覺得這沒

a94037501 09/29 23:29問題

a20351 09/29 23:31推hw1 鄉民整天罵那些幫死刑犯平反的結果

a20351 09/29 23:31這邊一堆同樣邏輯的

EddieWuRJJ 09/29 23:41證據能力跟證明力的不同很難在這裡解

EddieWuRJJ 09/29 23:41

EddieWuRJJ 09/29 23:41遇到刑案要找律師啊

EddieWuRJJ 09/29 23:42不然審判中有可能遇到同樣的情況

en90508 09/30 00:14沒上過刑訴的人誰知道159-5呢?

ismugi 09/30 01:24上過刑訴的人也不代表知道159-5

nalthax 09/30 04:25其實可以先去做法律諮詢,有很多免費服務

nalthax 09/30 04:26。不過沒找可能是怕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