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關於水桶的證據及板規依據(回應)
※ 引述《AngelBank (Miss You)》之銘言:
: 對於Cito版友如此關心此案,本人深表榮幸
: 容本人對此案作以下之回復
: 其相關文章出處很多,故不再贅述
我用了編輯的方式針對你的文字回應,
所以不是用回文的,不要懷疑有 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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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重判決:
: 這點當初在判決上有問題這點本人承認,且問題不小
: 以前可以在下面隨便喊聲,想講什麼做什麼都是自己的事
: 現在已經必須要照規範走,有依據就要照依據走
: 在此案申訴判決中,小組長的說明已經很明顯
: 加重判決的依據仍應以既有規範判定
: 這不光是經驗問題,也是對於立場上有著明確的不同
: 這點除了其他兩位版主外,也有不少人已經來關心過
: 在此僅能表達對眾多人的謝意,並對此事件引以為戒
你的加重判決讓別人拿了多久的退文?
你知道他還為了這個刪除首次的退文?
你知道他不花時間申訴的話會怎麼樣?
你根本完全不了解,這個判決的重量!
: 2.違規事項:
: 以PTT站內的狀況來看,能夠成為直接證據就那幾項
: 某些直接證據缺乏的狀況下,間接證據便具有參考價值
: 像是辱罵他人,其它版應該不少文可以參考
: 有些沒有明確指名道姓,卻仍然進桶
: 因為間接證據合理推斷目標對象是〝誰〞
: 間接證據仍有其實質效果,足以推斷該人行為
: 這也是心證、臆測或猜測?這還是有所不同吧
: 真要明確的"直接證據"方可進行判決,那全站判決可能有一半得改判
不好意思,人身攻擊這件事,
光間接證據就一堆被打槍的,
說真的,我覺得多管幾個板,
不是像你說的,那樣就能判,
練習管板不是讓你這樣搞的。
: 而needed案,參考依據是否可以用外站平台之證據?
: 站方本身就有參考外站證據之案例,本版應該沒有理由不行
: 假設證據無效或不合理、不合邏輯,或不足以證明其行為
: 那應該也有不少判決早就被推翻了
你說的這個根本不是藉口,
管板跟管站是兩碼子的事。
: 至於肉搜...太高估本人了...
: 也就A個ID,平台打個產品名稱,誰知道會有一樣的
: 本人還是先在海鮮看到,之後看到發文,覺得眼熟才查
: 如果當初沒看到的話,說不定早就沒事了
人家說站內交易不要蝦皮,
太會搜索把他退文桶一年,
多想想問題是會出在哪裡?
: 3.版規
: 本站至少也有個200個版主起跳,包含大小版
: 每個版主的"主觀認定"就不是完全一樣
: 就算是本版三個版主,當初主觀認定也是三套版本
: 跟前KS版主相比也不一樣,光是要磨合成87%相近就花了不少時間
: 漏洞無所不在,無論怎麼改怎麼執行都很難變的完美
: 舊版規沒有明定發文者須提供相關依據輔其佐證
: 同時也沒有明定發文者可不提供相關依據輔以佐證
: 兩邊都沒有直接證據就以間接證據推斷
: 這又回到版規漏洞與主觀認定上的問題
: 也是修改版規的最主要因素,期望減少模糊地帶的範圍
本站絕對超過兩百個板主,
來當板主就是要學習管板,
無的放矢的猜測不要亂用,
一旦做錯一步就很難追回,
物是人非不能拿處罰亂判。
何不想想被你罰的那個人,
處以一年水桶又退文重判,
惹到板友群起質疑你公信,
塵微小事遠在蝦皮變證據,
埃土深埋舊文還能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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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論是有罪推定或是無罪推定原則,我不認為這可以適用在所有的場合
: 我看的只有證據偏向哪一邊,哪邊具有其最決定性的證據
沒有法治概念是無法管板的,
有心想當好還是要補充常識,
辦案應該是做好準備才開始,
法辦變無法可辦這才是問題,
接著用規避這理由重判下去,
受不了這種邏輯為何能管理?
規避就應該改規範,再用新規矩來辦人,
而不是先用力處罰,要講法理再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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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真的有藏頭
我說你光說不練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沒有辦法接受 XDDDDDDD
推
藏頭有用心
推用心。意見很棒
退文真的很難處理...很多版連推文都無法了
我看再重新提一次罷免之吧
看了一下判決文,他被桶的原因是什麼?是
違反全新品嗎?可是他每篇間隔有超過2個
月
有藏頭給推
人家原文說無蝦皮,你硬要查蝦皮再桶人家
,這個官威會不會太大?
這就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概念啊
人家就說是先看到蝦皮才看到發文有什麼理由
可以說是硬要查,今天還真的被查到一樣的照
片,need自己說無蝦皮,就兩種可能啊,1.盜
別人圖片嘛2.你就專業賣家啊
管這麼多喔 賣個東西能圖多少利我是不知
道啦
就算是店家,只要在這裡沒牴觸板規就沒事啦
人家說沒蝦皮就沒蝦皮,這邏輯怪怪的
事主在組務板申訴有說了,蝦皮賣場是他的
沒錯,然後他要買一堆一樣的SSD,一些直接
全新在蝦皮折價售出,一條為了在二手板賣
所以特意上機一次就折價售出,都是他自願
虧錢,大家就參考一下吧
講白點.主機王都沒事了
不過同意組務的判決,事主在蝦皮出售多量
全新SSD,就算他是專業賣家,但他在這裡賣
的有特意上機過一次,頂多只能說他有規避
的行為,給人家直接加重到1年+退文真的是
不合理
ptt的網管通常都有這毛病,雞毛當令箭,
也沒真的有法律素養,甚麼最小侵害無罪
推定...一附山大王的樣子,以為苛政比較
文明~
反正一切照板規來.講義理容易起爭議
推藏頭
主機王沒事那是前任放後面跟,並不代表都可
那天碰到更極端的,連總量都限制就有趣了
所以你們要限制啊,但某版主卻用來做範例
限制這種事情等準備好會給站方來玩。
但是只要符合板規規定,管他是職業店家,
我看到時候的買賣環境可能更苛刻吧。
賣新品/大量二手,就是可以
我可是二手買賣不開放新品喔。目前只是妥協
前任板主這種爭議性的判決更多,
怎麼當時沒看到你出來發聲?
現在好不容易有人再出來服務,看板度過危機
有必要這麼窮追猛打嗎?
好屌 這藏頭
簡單來說就是新版主想要有作為卻管太多
擅自解讀一堆,判決無規定依據吧?
那不如回歸ks管法
怎麼這麼氣 繼續廢板公投啊
板規怎麼訂就怎麼判
板規最大.板規沒講的不管怎樣都不會有事
推藏頭
這麼不適任就罷免吧.反正還能補程序不是?
挺版主啦,幾個小丑見縫插針有夠難看
謝謝您的指教,謹記在心
錯誤改正道歉以後別犯即可
窮追猛打每個都臉腫腫有什麼好處
推51樓 ks在的時候怎麼沒看你出來:)
還是need是你的誰,這麼值得你護航
建議回到1人板主時代.一般人不能PO板務文
罷免+我
違規的桶.有問題的跑申訴.建議的跑站內
打錯 是+1
討論板規有人跳出來說別人小丑,請板主記
得以引戰處理。
學著點不能講小丑,要講黑名單之類的
既然都照板規跑,用詞還PO文也是有技巧
乾脆直接關版好了 每次只要一出問題就要
罷免版主 乾脆關版實在 反正沒版主就禁貼
文 前任版主動不動就退文 也沒看到有人抗
議 還不是被罷免
罷免是權益,不同意就去投不同意,如此而
已。這件事重點除了拿外站證據亂搞以外,
還有他以後都可以用臆測的方式判決,反正
先亂判你自己再去申訴,又不是他的時間。
再來,請問AngelBank你跑去查兩年前的文
章再去送多重帳號查詢要幹嘛?國中生吵架
翻舊帳?一切都你自己用臆測在判,不是板
皇是什麼?被送罷免其來有自。
然後前板主沒看到有人抗議是因為他不會讓
人這樣PO板上質問。
1599738428.A.A7F.html
蛤 跟867有關? 那我決定站在板皇這邊
還有人問以前怎不去挑戰KS前板皇XD
他還會放任你發文質疑啊?
板規->最大.水桶仔->就爛.害人水桶-沒違法
這樣就引戰?不好意思敲到玻璃
罷免也還好吧?後面的依次頂上來當啊
多帳查詢那個還ok吧,不就是查到三個ID的
蝦皮和line帳號一樣(怎麼從那麽多文章裡查
到的真的蠻厲害的...),然後因為其中一個I
D水桶中,當然送查詢看是不是同人水桶中分
身po文啊,哪裡是臆測?
擔心職業賣家?我還以為是鍵盤法官+律師勒
如果有查到案發前,我跟needed板友的關係,
記得跟我說,因為我自己也很想知道。
板規沒規定啦.人肉+臆測這樣母湯啦
要碼修改板規處理.要碼就是不管別桶
主機王都是二手的吧
need 若如上述說,感覺真的是故意規避法
規
賣一堆新的,只弄一條上過機的丟上來
某機王那一看就是專門包公家下來整理轉賣
的,不會被限制到真的笑話
況故意說不要去找xx賣場
然後提到 ks 前板主,要不要調查有多少人,
比起現在,希望繼續給他管的?不光是我的個
人意見而已。
這邊有禁止轉賣二手的嗎?只知道有限制
新品
只要符合板規 為什麼不能po?
兩年前分身是剛好ks前板主在工作區有留底
剛好近期違規,順便起出來一起送。
能包公家電腦整理來賣也是他的本事
只要價格便宜,其他人買到需要的東西
有何不可? 整理不用錢不用時間?
反而是開高價賣不掉,一直重貼洗板的毅力哥
癥結點是想訂出排除這類case的板規沒效益
要不要乾脆板規加一條 禁 職業賣家 笑死
需要有規範限制
站規不能營利,就看怎麼解釋而已。
就算板規有禁止職業賣家也無法執行啦
要怎麼定義職業賣家?
所以只能從新品這方面下手
要說沒規範就可以做.這只能說最低標準
公園發便當然後上班族去拿?沒違法啊
其實站規不能營利就是笑話
helpbuy版哪個不是營利
除非今天站方認真全禁 不然這就只是紙糊
營利是假議題
推推 當初應該出來選一下R
一些板主也在調侃站方。不過判營利也是權限
被營(套)利的板規罰到也是很痛的。
推推
說真的,當個板主,出面認錯有那麼困難嗎?
直接罷免了啦
藏得不錯
罷免掉就vi000246補上來,然後程式管板
程式有bug,開bug是開在這邊嗎?
程式的Bug,比人的Bug好處理多了。
應該是要重選吧?
推藏頭
只成功罷免掉一個的話,還有兩個板主在任。
兩位在任+一位重選?
不一定需要重選吧,事實證明,3個板主不一定
比較好。
三個和尚沒水喝 唉
好啦 通通滾 叫板皇回來 版務文全部桶
以前那樣也沒什麼不好的嘛 到底誰罷的
能證明是職業賣家的話,禁止剛好!
支持
就算是店家只要沒違反板規也是OK啦
如果桶到這種case,準備追殺到GG啦
前任板主發聲就被砍文了 某人好像不懂
前板主 KS 早期連未取貨都不能發黑名單呢。
我經歷過,也勸過,後來才開放未取貨的黑名
單
並不是那個時候沒有作什麼,而是很多人都幫
助了這個板的進步,使之越來越完善。
回到正題,據我所知,KS前板主時期,沒有這
次這種判例,當然當時也沒辦法發文反映。
有職業賣家,那有沒有職業買家?A這邊
買,交給B站外賣,只要不在這買和賣一
起,這樣有辦法抓營利嗎?
又要罷免哦,上次沒投到這次一定投反對
票
站外的沒在管的啦.怎麼管?板規怎麼訂?
當然要窮追夢打啊,不然這個環境要賺
錢的店家要怎麼活XD
你說交流?套利仔管你那麼多
沒違反板規啊.沒違反還桶人就板皇啊
現在的重點是沒違反板規還桶人
蠻多人搞不清楚這次判決的問題點
最後沒藏到 怎麼藏的像老人碎念啊XD
說不定最後差了一個沒開燈的”紙” lol
最後兩段應該是結語,應不算藏頭本文XD。
開頭結尾都沒藏喔,因為趕著打就沒藏到了。
竟然還有分段藏真是有才之人
但沒有比"隔空水桶"還能振振有詞的還有才。
我說錯了,是超越"隔空水桶"的"跨站水桶"
應該是雖遠必誅的"跨平台水桶"才比較適合。
程序走完再提一次了啦,他不會道歉的
要有人帶頭提罷免啊
cito你不是補程序了嗎?
沒那麼急 :)
不如先舉一個可以當直接證據的相關案
例再來批評比較合理,畢竟嘴砲大家都會
。
樓上這麼說,我到底是要猜板主群無能
還是故意放任秩序混亂,
好朝廢板/唯讀目標邁進?
新規則板主群訂的.
要找直接證據 應該是找板主群要吧!
繼續玩.最後就各商家丟1個新品+無蝦皮這樣
只要有7個商家+每商家7帳號,49個超好玩
像這個狀況下,舉證責任並不在我這邊喔。
沒違反板規.舉證也只是白工
lazyblack 小組那邊有送個多重帳號案可參考
文章內文同line ID 同蝦皮連結(同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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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宣判] Reewalker申訴Stock板板主BreezeCat一案作者: IanLi (IanLi) 看板: Law-Service 標題: [宣判] Reewalker申訴Stock板板主BreezeCat一案 時間: Wed Aug 26 21:46:18 2020 主旨:Reewalker申訴Stock板板主BreezeCat一案宣判 類型:組務申字號20200826-06
Re: [討論] 為什麼ubcs一直想當八卦板板主?我想用這篇來回應所謂中間選民, ubcs,xxxxgay這兩個給我選,我一定選四叉當板主, 因為四叉他當板主比較寬鬆,好啦,就是不管板, 那我再放一組, ubcs,q347這兩個我一定選q3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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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板務] 跳板違規退文處分1.板主沒有權限用與文章本身無關的理由退文 板主能夠退文的依據來自ptt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二、權限的看板文章管理權,也就是說退 文的理由必須是和他文章本身有關,你可以用他嚴重鬧板、廣告文之類的理由加重退文處 分,不能用他開VPN這個理由加重退文處分,因為那不是板主的權限,不是板主的權限板主 就不能隨便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