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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囤房稅加下去 租房族 會有陣痛期沒錯吧?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囤房稅加下去 租房族 會有陣痛期沒錯吧?作者
lpbrother
(LP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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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好,我正黑公道伯啦

公道伯一直提醒鄉民為什麼不能用稅的方式處理

就是因為稅金調漲會造成租金漲價或是轉嫁的後遺症

有些鄉民會說可以領租金補貼,

但是租金補貼的前提是要合法場租,

因為台灣的法規多如牛毛,

有些連地主或是所有者也不一定知道

這樣的場域出租,其實算是違規出租,

例如停車場有停車場的法規等等,

不是隨便弄個鐵絲網或是鐵門或是掛牌,

就可以收費。

其實這也是很多地主或屋主的痛苦,

莫名其妙被亂停車然後又不能用收費的方式嚇阻。


住宅其實也是一樣,

有些人可能會收購一些當初是商用辦公室或是旅館等等

再改裝成分租套房,

但是他沒有管道或無法變更,

就只能違規出租,變成月租套房。

假設租客試圖去申請租金補助,

那就見光死,結果就是被強制停止營業,

租客自己也沒地方住。

這樣子連正義的邊都沒有了,還遑論居住?

而且大部分的大量囤房者,

除了一部分的房子是自己後來買的,

也有很多房子是繼承來的,

而且繼承者不只一位,

所以就是共同持有,

又不是一個人決定賣就可以賣。

土地也許可以分割地號,

但是房子不能分割來賣,

也許鄉民偶爾會看到這樣的新聞,

房子拆一半之類的,

但那都是有一方想賣的人想要逼另一方一起賣的手段。

通常也只會造成更多糾紛跟社會問題。


公道伯認為最好的方法,

還是限制購買數量,

以及隔五年才能再交易

先用軟性的方式減緩可囤房的數量。

再去考慮提高遺產稅,

利用所有者過世的時機,

因為這時候一定要交換房地產所有權,

這時候就是思考重新分配不動產所有權的時機,

如果有一個很高的遺產稅,

繼承人才會思考要怎麼分配,

是要一人一間,大家各自繳各自的遺產稅,

這樣就不會有共同持有的問題。


大家說,好不好!!!


※ 引述《gogoto990 (汪汪隊立大功)》之銘言:
: 大師已經示範轉嫁消費者
: 如果真的大課稅下去
: 要囤房者拋棄房屋造成跌價的過渡期間
: 租房族是不是要苦一陣子
: 要先被割一段期間
: 而且是否有拋售潮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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