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最高檢:貪瀆輕微案件可視情節請求免刑
台北市清潔隊員轉贈回收電鍋給拾荒婦遭起訴貪污罪,外界認為本案有情輕法重之虞,不符比例原則。最高檢察署今天表示,已發函各檢察機關,辦理相關案件應視具體情節,如符合規定可請求法院諭知免刑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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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貪污判7年4月 法院:詐助理費11萬餘元
北院認定,高虹安的犯罪所得為11萬6514元,陳奐宇的犯罪所得為506元,黃惠玟的犯罪所得為5642元,王郁文的犯罪所得為466元,總計12萬3128元。
高虹安是不是解套了?
高虹安才貪汙11萬而已,居然判7年
二審會不會逆轉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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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阿比也解套了
推
4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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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那種沒什麼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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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微的上限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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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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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有罪啊
推
他媽的微罪不罰是不是,下次一樣投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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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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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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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塊真的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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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像這篇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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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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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係就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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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在有沒有得罪民進黨 466關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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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在於金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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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又活了
推
466以下才是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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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繼續幻想吧☺
噓
視情節(X) 視黨證(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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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看認不認罪吧
噓
先認罪再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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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比要無罪選總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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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
推
小草:貪不到9000萬全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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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昔部屬庭上喊絕對合法 柯文哲紅了眼還在造謠啊! 人家彭前副市長就親口承認京華城案都委會根本沒有表決,事實上都是KP一人就核定了 還想賴給誰? 檢方詢問,柯文哲在2021年4月21日指定都發局當私人申請案PM,是否就是要將本該依法12
[討論] 有貪汙犯二審翻供認罪 高虹安認罪能不關嗎剛看一則新聞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 一審判刑10年6月 戴寧上訴二審 今天25號法院審理時,戴寧聲淚俱下 翻供且當庭認罪 承認有貪汙 願意將犯罪所得繳回 希望能獲得法官輕判。 我就想到另一個人 高虹安 也是因詐領助理費案 一審被法官判7年4月 高虹安也是有上訴到二審,那如果說 高虹安到法院二審的時候12
[討論] 高虹安最後判決的犯罪所得為11萬跟據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涉貪,檢方起訴她以國會辦公室零用金虛報酬金、加班費,不法 所得46萬30元,台北地院今判高有期徒刑7年4月,但犯罪所得酌減,根據合議庭認定,高 的犯罪所得是11萬6514元。![[討論] 高虹安最後判決的犯罪所得為11萬 [討論] 高虹安最後判決的犯罪所得為11萬](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7/26/realtime/30129347.jpg&s=Y&x=0&y=28&sw=1976&sh=1316&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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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完了!高虹安二審就算認罪也要關四年多剛看新聞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因詐領助理費,一審重判10年6月 二審改口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431萬,二審法院考量戴寧認罪有悔意、改判5年6月刑期減半 已經法院判例 可供參考了 一樣也是貪汙犯的高虹安 也是詐領助理費,一審被判7年4月、另又有誣告罪10月 這樣看下來的話 就算高虹安在二審認罪 貪汙罪 7年4月 刑期減半3年6月 + 誣告10月7
Re: [新聞]快訊/高虹安告陳時奮不成反被依誣告判刑看到高虹安 我只想到 立法委員 高虹安 有期徒刑7年4月5
Re: [問卦] 八卦怎麼突然認為貪污還好?: 高虹安貪污才11萬6514元 重判7年4個月 真的不符比例原則 建議高應該慎重思考花重金聘請的明星律師團 是否值得 當初 如果明星律師團給高的策略 是認罪、及返還犯罪所得 應該可以獲得減刑+緩刑的機會5
Re: [新聞] 高虹安犯罪所得法官認定11萬6514元 重判不是阿 既然貪污罪刑期就是7年以上 就算只貪了1塊錢也是一樣 更何況還有其他罪行 那麼判7年4個月算輕了耶4
Re: [新聞] 前桃園議員陳賴素美詐領助理費785萬你還好吧?人家這是認罪+繳回犯罪所得 才有的優惠 而且這優惠是緩刑五年,但褫奪公權3年 這個例子就跟潘懷宗幾乎一模一樣啊 哪來的綠營優惠,笑死4
Re: [黑特] 所以到底要怎麼救高虹安?認真說,真的要救的話,以這次判決來說 檢調起訴金額46萬。一審認定犯罪所得降到11萬 高律師團收到判決書研究一下,這35萬差距在哪邊。 二審繼續打,看二審甚至未來三審法院犯罪所得認定能否降到五萬以下,就有減刑(緩刑 )機會。![Re: [黑特] 所以到底要怎麼救高虹安? Re: [黑特] 所以到底要怎麼救高虹安?](https://i.imgur.com/WPUX7J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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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高虹安跟阿扁,哪個強?陳水扁: 貪污7億台幣,最終被關7年牢(2009-2015), 後面保外就醫: 檢方並在起訴書中指出,陳水扁夫婦在此三項案件中,犯罪不法所得為新台幣4億9415萬2 395元及美金873萬550元 高虹安不法所得46萬,被判7年: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檢方認定她以國會辦公室零用金虛報酬金、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