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廢死聯盟對國中生割喉案之聲明(歡迎噓爆)
【以暴不能止暴】
2023/12/28廢死聯盟聲明
日前發生於新北市某國中的割喉案,被害人經搶救不治死亡,年輕生命的逝去,
令人感到悲痛、震撼。在案情尚未釐清之前以及社會大眾情緒高漲的當下,
我們更應該沉澱、冷靜。這個時候,最重要的是安撫與陪伴被害人家屬,
針對目睹事件發生的學生及相關人員,應盡速進行輔導與創傷照護。
廢死聯盟針對此事件,提出以下三點呼籲,盼媒體善盡社會責任,
勿擴大對立與傷害,避免造成模仿效應,同時也期待社會大眾能夠自制,
停止曝光嫌疑人等之身份或照片,停止惡意攻擊無關的人員,以避免造成更大的傷害。
廢死聯盟認為:以暴制暴無法讓社會更安全,網路公審無助於案件釐清,
謾罵攻擊亦無法撫慰傷痛。
正確理解少事法立法目的,重刑化無助減少犯罪
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對於少年的特別程序,因而將案件由
「少年法官組成的刑事案件法庭」審理。
少年事件處理法制定目的是「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
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依此,少年法庭會去尋找成因、連結資源,
改善少年的環境並矯正其性格。
近日許多留言、評論當中,有針對少事法提出質疑、做出錯誤的論理,
甚至要求對於嫌疑人判處死刑並執行。然而,由於少年的身心發展還沒完全,
若以處理一般成人刑事的法律來辦理,對少年並不適合;對於未成年人,
依法也不得判處死刑。我國少年司法的設計也與全世界在兒少司法權益上的
觀點和作法是一致的。對於兒少,應提供合適的資源,
使其能有健全的身心發展並回到社會,重刑化並無法避免未來悲劇的發生。
因此,呼籲大家應回歸少事法的立法意旨和理由,而非僅落入「懲罰」與「應報」
之思維去看待任何一個案件和個人。
偵查不公開,對未成年人更應加以保護
司法調查階段,無論是任何一個案件,相關司法人員本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不應隨意公開或揭露偵查內容。媒體應善盡社會責任,謹慎拿捏議題設定與報導尺度,
切勿抱持獵奇、煽動之心態,散播不實或惡意資訊,避免造成更多社會不安。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亦有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
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
現今社群媒體普及,隨手在網路上轉貼、分享、留言相關少年資訊,都有觸法之疑慮,
不可不慎。也呼籲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勿讓此類言論在網路世界中不斷被散佈。
重視心理輔導機制,照顧各種形式的創傷
並非個別案件的發生才需被正視的。本案除了被害者、加害者雙方的司法資源、
支持系統之外,協助校園其他師生以及家長之心理照護也是必須持續關注的。
無論是目睹、聽聞,或者以任一方式接收消息者,
都有可能產生不同程度的創傷與傷害,後續的諮商輔導中心、社工師、
心理師等資源必須要長期穩定的提供支持,協助其回復日常生活。
我們希望大家要持續關注並支持相關單位給予案發之學校更多協助。
此外,在教育現場或是家庭端的兒少關懷,是否能有更多資源挹注,
也是大家應持續關心的重點,身為這個社會的一分子,
我們需要一起努力修復創傷、預防未來下一個悲劇的發生。
*******
我個人的意見是: 廢話連篇。
這應該是李茂生一夥寫出來的碗糕,很有那個茂賊的風格,
簡單說就是說得很漂亮,實際要他們做都做不到...
順道提一件事:
田方倫跟廢死聯盟宣戰了耶!!!!
我沒想到他這麼有種,直接上廢盟官網宣戰...
--
柯糞浮木來惹 抓好
我覺得公務機關有保密的義務 但人民應該享有
言論自由談論當事人
新北市管不好,在那邊政治操作,好像
侯友宜都沒責任一樣
兒少法讓我覺得 限縮公民言論自由有違憲嫌疑
為什麼未成年犯法會變成公民不能談論的事情?
搞笑的是 家長也不知道班上轉來了 問題學生
連知的權力都沒有 真是活見鬼了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聯合國公約?我們又不是會員
這種問題學生怎樣都得列管
這種就是一張嘴巴的,要請他們教化又裝
死
爆
Re: [爆卦] 國中生案後,總統發文了!!未來的總統(希望啦)發文了 柯文哲fb 新北國中生發生激烈衝突,年輕生命就此逝去,我相信大家都感到難過與不捨。我要在此表 達我的哀悼,也期盼校方盡速啟動輔導機制,幫助師生早日走出陰霾。 ‧‧‧68
[抱怨] 廢死聯盟FB【以暴不能止暴】 2023/12/28廢死聯盟聲明 日前發生於新北市某國中的割喉案,被害人經搶救不治死亡,年輕生命的逝去,令人感到悲 痛、震撼。在案情尚未釐清之前以及社會大眾情緒高漲的當下,我們更應該沉澱、冷靜。這 個時候,最重要的是安撫與陪伴被害人家屬,針對目睹事件發生的學生及相關人員,應盡速XX
[爆卦] 廢死聯盟最新聲明【以暴不能止暴】 2023/12/28廢死聯盟聲明 日前發生於新北市某國中的割喉案,被害人經搶救不治死亡,年輕生命的逝去,令人感到 悲痛、震撼。在案情尚未釐清之前以及社會大眾情緒高漲的當下,我們更應該沉澱、冷靜 。這個時候,最重要的是安撫與陪伴被害人家屬,針對目睹事件發生的學生及相關人員,10
[轉錄] 賴清德fb-推動社會安全網2.0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賴清德fb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9X
[爆卦] 時代力量FB-向離世的少年表達最深切的哀年輕的生命,在校園中遭刀械攻擊,驟然逝去。 學校本應是讓學生安心成長受教的安全港灣,現在卻發生如此悲劇,沒有什麼事更讓人震驚 和痛心。 在此,我們向離世的少年表達最深切的哀悼。3
[轉錄]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1.轉錄網址︰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2.轉錄來源︰ ※ FB公眾人物、FB粉絲團名稱、其他來源 ※6
Re: [閒聊] 這次校園事件政令宣導一下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 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 或照片,使閱者由該項資料足以知悉其人為該保護事件受調查、審理之少年或該刑事案件 之被告。5
[黑特] 所以現在風向是要廢除少年事件處理法?國中生遭割傷命危 家屬怒盼廢除少事法 資深法官:排斥是最簡單的 剛看到這則新聞,雖然能體會家屬心情 但說到廢除少年事件處理法 因為看到雙方都是國中生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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