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摸錢再摸食物要罰
※ 引述《ffreakk ()》之銘言:
: 這件事都沒在討論
: 是很習慣吃早餐
: 看老闆手拿吐司拿漢堡去烤
: 再找零錢
: 還是
: 以為
: 這樣比較能增強抵抗力
: 也有一個說法說是要推行動支付
: 不過10個人裡面幾個現金付
: 就摸到髒東西了阿
其實這種奇葩事表面上看來,事態嚴重性還稍微小了點
在馬來西亞方面,有市政廳設下規定,「禁止」外勞/外籍幫傭(包括永久公民)出現在飲食店、檔口範圍內
在告知只允許本地人幫忙的同時,還要事前向該市政廳登記
違者的營業許可就會被撤銷
公示截圖:
https://i.imgur.com/iqegvuP.jpeg
而官員在受詢時,表示該規定在其他市議會(市政單位)施行已久,且在執行前已經給予寬限期處理解聘等事宜
到目前為止,還是不能理解這到底帶來什麼幫助,且有些業者表示「會考慮增加休息日,以減少勞累」...
話說回來,就「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修正內容來看,不僅「不能邊找錢、邊摸食物」而已,還有:
一、新進食品從業人員均需接受至少三小時教育訓練
二、需保留品管、檢驗、量測紀錄等文件內容至少五年
三、將外送平台業者、外送員納管
四、從製備菜肴至儲存、供應,有時間、溫度管理
這些綜合看來,說沒有「勞民傷財」才怪
只不過,既然說已經預告一年餘了,這看來是攤販接受與否的問題,很難在短時間內輕易解決...
衛福部主管的行政規定,要修改是無可厚非,但至少該先作好洽談後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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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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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做菜時候摳覽趴也要抓吧
為了勾芡??
黑黑臭臭的老麵店。少了老闆的招牌
指頭調味還吃的下去嗎
所以都不要管 出事再來罵政府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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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禁止找錢之後再碰食品政策是不是很棒最新政策,你碰錢之後再碰食物,重罰6萬至2億 很多攤販都一邊找錢一邊碰食品,的確是有衛生的疑慮。 所以一旦碰錢了,再碰食品就罰是不是很棒?這樣變得強迫老闆要多請一個人專門處理錢 ,這是不是就是擴大就業? 成本之後反映在售價上面,以後一個街邊飯糰可能要賣$120,大家看到物價漲得這麼高,3
Re: [新聞] 第一時間未帶走寶林食材 北市衛生局:食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41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確保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符合本法規定,得執行下列措施,業者應配合,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一、進入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場所執行現場查核及抽樣檢驗。 二、為前款查核或抽樣檢驗時,得要求前款場所之食品業者提供原料或產品之來源及數量、作業、品保、販賣對象、金額、其他佐證資料、證明或紀錄,並得查閱、扣留或複製之。 三、查核或檢驗結果證實為不符合本法規定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及食品用洗潔劑,應予封存。
Re: [新聞] 外送新制最低運費漲至60元 最快11月上八卦喔 這種基本運費 就是建構在 為降低外送員交通事故及違規風險,及強化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審計部除函請交通部督 促持續加強食品外送業相關監理作為外,並提出研議制度面及執行面改進措施等3項建議 ,包括:![Re: [新聞] 外送新制最低運費漲至60元 最快11月上 Re: [新聞] 外送新制最低運費漲至60元 最快11月上](https://www.upmedia.mg/upload/article/2022080510424851931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