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都委會怎麼會通過京華城案?
北院認為,柯文哲並非都委會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柯文哲主張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並非沒有根據。
照上面這段意思,都委會是多數決,代表當初京華城案是表決通過的,至於柯主張信賴多數決決議,尊重專業,也沒說錯吧?
而且840%部分當初是彭振聲代決行,如果是柯文哲授意,在詢問時彭振聲早就咬出來了,今天柯也早就被押了。
關於都委會當初決議通過的票數分野為何,怎麼沒有人打這個部分?
全部參與審議的全部抓來一起問就好了,何必搞得這麼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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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了,都委會沒有決議這種東西
找都委會去說明了,不是?
億員加瀆委會就可以過840了,阿北可愛阿北
不用知
發言反對提高的都被換掉 絕對跟他無關
你去任何一個中央地方政府抓都市審議會議
記錄來看就知道
換人都是彭換的 對吧
不是都問過了
阿北不管滴滴答答的小事
反對的人都沒了
理由有特別指稱。是彭跟應主導的
去查都委會委員名單是不是柯文哲勾選的
所謂決議是指像我們管委會投票表決,所有
都審都沒有表決
那些名單當初簽核時應該會有公文
這應該就是都委會的人證詞來的
阿北只是搬石頭 阿北沒有偷聽
肯定都查過了吧 , 但應該缺乏關鍵證據
決議要有出席多少人投票幾票贊成反對然後
通過,有開管委會的人就知道
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
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
或指示
$$$
你去找都市審議委員會會議記錄有沒有這種
東西
怎麼會沒決議這東西 多數決就是
都審沒有投票表決啦看不懂中文喔
不投票哪來多數決 你好了拉
國會聽證過的話就叫來問啊可惜
台北市的流程圖,只有會議記錄沒有決議,
差兩個字差很多
現在屎在都委會身上,要吞下去每個應該都會
有事
我講過了很重要再講一次,台灣中央地方的
都委會都只有都審會議記錄沒有決議
國科會詐領案,讓我們知道眾人竊國無罪
那就全部贊成的委員都抓去當被告啊
都有會議紀錄還有錄影去看啊
沒有委員贊成這種東西,那是會議記錄並沒
有表決
好了拉還在沒表決 不然案子怎麼過的
贊成反對是有表決才有的東西
案子要過要市府蓋章啊
還是你想說都是彭一個人沒問題成員 獨自
你找出有決議的文件來反駁我啊
就把容積率成案這樣?
20%是柯決行的不是副市長
不必要阿 這是常識 謝謝
常識個頭你錯很離譜不敢看
好了拉 照你講話 他媽檢察官都低能
我貼台北市流程圖上面就是沒有表決只有會
議記錄
鍵盤辦案高手 先閃了 也許你可以不用急
等檢方抗告成功有新事證再來洗
講輸人開始跳針喔,表決在哪拿出來啦
抱歉 你要嘴砲 我寧願去聽名嘴謝謝
跳針? ㄏ 有料就趕快去告
都委會決議在哪拿一個就好出來啦
整個黨都草包拿不出來啦林北嗆你全黨
爆
[討論] 柯文哲無保請回理由剛剛新聞台記者有念了 法官認為柯文哲不是都委會的成員 無從知悉開會情形 他最後蓋章是因為信賴都委會的專業意見 不是明知創設獎勵容積違法而蓋章93
[討論] 李正皓爆京華城大料…..剛剛聽皓事之徒,打下來的 2020/3/10 會議。京華城陳情,柯文哲推給應曉薇。 2021/4/21 時間下午3:00-3:30 地點市政大樓11樓 市府代表:柯文哲、黃珊珊等人(無彭振聲) 柯文哲裁示:請都發局擔任PM。待京華城送件後,儘速積極協助辦理。29
Re: [討論] 苗博雅的質詢影片是否會成為證據呢北院給無保請回的說法出來了 裡面說到: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 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 ,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25
[討論] 彭振聲大概當余文了,難怪暈倒還記得上禮拜之前 彭振聲面帶笑容離開嗎? 結果才過個禮拜, 就變成彭振聲羈押,柯文哲無保請回17
[討論] 竟然沒人提到逃跑的關鍵人台北地院認為,彭振聲辯稱都是依照都委會決議、依法行政處理,然而彭振聲曾在都委會多次會議上或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之委員」以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之召集人 彭的作法超奇怪。 關鍵人邵琇珮逃亡了。 彭雖然沒查到金流但苗說的問題幾乎都是跟彭有關,而不是柯。 檢方也被媒體洗腦,導致辦案方向完全錯誤,邵琇珮不趕快歸案,彭也只是因為犯罪嫌疑重大。8
[討論] 柯文哲推給彭振聲,彭振聲消失中柯文哲和彭振聲並列被告 昨天柯文哲拍影片說市長只是「轉送」,市長無權決定,通過是都委會的決議,都委會的主 持人是彭振聲 可是之前彭振聲說「僅主持」,現在消失很多天了 大家覺得案情會怎麼發展?7
Re: [討論] 所以是彭在害阿北 把容積率給京華城?北院指出,彭振聲辯稱他依法行政,依照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的決議執行, 但彭振聲時任都委會會議主席及京華城案專案管理人,卻於都委會多次會議上, 不僅預設立場,或違反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的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的委員 及較無經驗的委員擔任專案小組的召集人。 北院認為,彭振聲為本案的上層及關鍵角色,與其他共犯的利害多有一致之處,且本案共5
[討論] 柯文哲交保的理由不適用彭振聲嗎?羈押庭的法官認為柯文哲是尊重 都委會專業意見,啥都不知道 所以裁定無保請回。 欸但是彭振聲不也是一樣嗎???? 照柯文哲被無保請回的理由,5
Re: [爆卦] 柯文哲FB四、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 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 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 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而本案為 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3
[討論] 8年的公開透明果然是有用的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 一、檢察官係以: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 罪,以及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等語。而本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 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乙事(下稱系爭 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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