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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柯文哲知道律師把光碟拿給黃國昌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柯文哲知道律師把光碟拿給黃國昌嗎?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推:1 噓:1 →:5

※ 引述《Whitening (whitening)》之銘言:
: 我們的阿伯,柯文哲,
: 目前正羈押在土城,身體虛弱想要趕快交保,但是,
: 我們的阿伯知道黃國昌在立法院公開播放偽造的偵訊光碟嗎?
: 那他知道可能是某個辯護律師把偵訊光碟拿給黃國昌使用嗎?

但問題是:

如果法院、地檢署有裁准「交付錄音光碟」,一般上都會同時告知「就取得之錄音內容,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為非正當目的使用」

因此不管該光碟內容是真是假,基本上黃國昌該隨時作好心理準備,要被法院、地檢署處以罰鍰了吧?



另外是說,游淑慧(國民黨籍臺北市議員)因為京華城案

於去年九月時,被某網友留言嗆聲「我覺得她是不是分不到應曉薇的賄款然候開始跟鍾二人一搭一唱挾怨報復齁,她要唬爛我覺得我們也不用客氣」

結果游氏提告「加重誹謗罪」,交由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



日前台中地院以「一一四年度原易字第三十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無罪

理由略以:

(一)觀諸被告所為本案言論內容,係針對告訴人於政論節目上對於政治事件之發言所為之評價,此觀諸被告留言之前後分別有第三人留言「淑慧加油!」、「上新聞面對面謝震武節目說明白柯文哲案從這位小姐的代辦場地費被高報三張說起就完全明白他們在搞啥了!」等留言,及告訴人於一一四年五月六日出具之刑事補充告訴理由狀及所附具北士科、京華城爭議之相關新聞可知,被告與辯護人稱被告為本案言論之動機,應可採信。且細譯被告上開言論,就「我覺得她(按指告訴人)是不是分不到應曉薇的賄款」之部分,其文義係指告訴人並未收受「應曉薇」之賄款,此部分並未具體指摘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又就被告指摘告訴人「然候開始跟鍾二人一搭一唱挾怨報復齁,她要唬爛我覺得我們也不用客氣」等內容,係先以疑問句形式詢問以求釐清,並表達其目的係欲喚起民眾對公眾事務之參與及發揮公眾監督之功能,故被告所述大體上係基於旁觀者之角度,針對告訴人於公開場合之言行之評價。則是否可以僅以客觀上發表文章者所敘述者,事後經查證為虛妄或發表文章者無法證明所發表言論之為真等情,即倒果為因,遽認其主觀上有妨害名譽之犯意,即有疑義。況被告之言論係針對告訴人於公職任職期間之工作態度及告訴人於政論節目之公眾場合所為之言論提出疑問,可認被告本案言論係以觀察告訴人任公職期間之言行與觀看政論節目所得拋磚引玉,欲引起其他人之討論與分享,藉此釋疑,尚難逕認被告之文章必將導致告訴人之名譽或形象受損之結果。

(二)再者,告訴人於本案發生至今均為臺北市議會議員為公眾人物,而政治性公眾人物之言行事關公益,在社會生活上負有接受監督之義務,此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與法律保護個人名譽權之權利衝突與調和。告訴人既為國內知名政治人物,自應接受監督並對於個人操守廉潔事項及其於公開場合言行之相關評論負有容忍義務,是為維護民主社會之言論自由,告訴人就他人之批評言論可能造成之主觀感情侵害,亦應有較高之容忍程度。被告本案言論內容係就告訴人任職公職期間之言行提出疑問,並對告訴人於政論節目之公開場域所為之發言而為評論,既係針對告訴人任公職期間之言行及其於公開場合所為之言論,均與公共利益有關,應確屬可受公評之事項,縱使被告之言論包含認為告訴人於政論節目之言行係「挾怨報復」及「唬爛」主觀之意見表達及負面評價,且用字遣詞可能使告訴人感到不快,然其言論係基於個人感受所為,與其所為客觀評論之事項有緊密關聯,且有明確之公益考量,堪認尚未超出適當評論範圍,固尚難認被告上開所為主觀上係出於惡意,而應屬對可受公評之事,所為適當之評論,依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被告此部分言論乃受憲法之保障,自不能逕以加重誹謗罪相繩。



因此目前看起來,柯文哲還不是照樣「贏麻了」?

反正在野黨一直在罵「司法迫害」的同時,卻對事實不敢直視,真相似乎已經近在咫尺,只是沒人有膽量直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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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
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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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ptic (180.74.68.89 馬來西亞), 06/17/2025 09:30:29

LYS5566 06/17 09:43黃國昌拿出錄音檔之前 都先問說公開偵訊

LYS5566 06/17 09:43光碟違反什麼法了(就個資法而已)

LYS5566 06/17 09:44那他使用偵訊光碟 去識別化 做demo

LYS5566 06/17 09:44是犯什麼法 又何必使用AI 模擬錄音

ddg1802 06/17 09:451樓知道腳尾飯2.0嗎?

LYS5566 06/17 09:46腳尾飯是法院認證 要告黃國昌去告啊

s81048112 06/17 10:17LYS5566 所以有先問會違法 懂了XD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