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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問罷團罷免賴清德被送社維法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問罷團罷免賴清德被送社維法作者
cigarette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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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有人問罷團罷免賴清德在這嗎

結果就被阿sir送社維法了

雖然說最後法官判不罰

不過原因居然是「該男子手機查有罷免賴清德抖音影片」

確實有誤會的可能所以無罪

欸不是 重點是這個嗎?

退一步說吧 言語諷刺罷團就要吃社維法?

看到這新聞笑著笑著慢慢笑不出來了

名字遮住以為發生在西台灣

有夠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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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09.4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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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domessage 06/15 20:50這也要社維法? 罷團連問都不給問

dodomessage 06/15 20:50就對了?

真的超傻眼

aaa11334 06/15 20:50罷免成功還是台獨不了啦

me0705 06/15 20:50啊不就人家報案只能送 結論還不是沒事

ji4mp6 06/15 20:50有些罷團神經真的有點敏感了克制一下吧

laladiladi 06/15 20:51你在路邊問龜頭大概會被當性騷擾

aaa11334 06/15 20:51傻鳥以為罷免成功就不用面對統一實在天

aaa11334 06/15 20:51

bluenan 06/15 20:51不爽死回支那 嘻嘻嘻

scratch01 06/15 20:51爽,要罷免自己不會去罷,說是問罷團

scratch01 06/15 20:52其實就是挑釁而已,說不定言語還很兇

LeeSeDol 06/15 20:52報案就會送啊,不然要被說吃案嗎?

你是不是沒有報案過 瞎雞巴報案都會送當人家都很閒喔

scratch01 06/15 20:52妨礙人家罷團,罷團不能報警喔

LeeSeDol 06/15 20:53不然你去問新北市長警察要如何判定?

scratch01 06/15 20:53要問罷免賴清德不會去問賴已認不肖亮?

dodomessage 06/15 20:54吶下次哪個網紅kol去別人場子鬧場

dodomessage 06/15 20:54直接叫社維法就好了

fongling 06/15 20:55只有一句話描敘也不知道當時是用什麼口

fongling 06/15 20:55氣和肢體語言

LeeSeDol 06/15 20:55你拿出當時的錄影再來討論是不是亂報案

LeeSeDol 06/15 20:55啦了!

https://i.imgur.com/L8NtrDu.jpeg

開著手機錄影問「我要罷免賴清德是在這嗎」並上傳抖音 原來這樣都要送反社維法

peterturtle 06/15 20:56情節輕微警察跟檢察官能先告誡不送院

LeeSeDol 06/15 20:59徐巧芯告一大堆人,最後無罪,他是不是

LeeSeDol 06/15 20:59瞎雞巴報案?

900是告妨礙名譽畢竟是公眾人物 罷團跟該男都是一般老百姓 標準差這麼多是在類比個鳥蛋

ghost610 06/15 21:00 阿不就擺明找麻煩嗎?

genjuromkiii 06/15 21:01應該是雞巴報案,不是瞎雞巴報案

LeeSeDol 06/15 21:11政治人物可受公評的空間才更大吧,這樣

LeeSeDol 06/15 21:11就告,應該很符合你說的瞎雞巴亂告

有法盲自爆了 公眾人物的民譽權跟一般人一樣 而是「起訴門檻較高」 這代表對公眾人物「較不易」形成妨礙名譽 但跟民譽權完全是兩件事 這涉及到法律公平公正性的問題 拜託要槓法律少有點基本的常識

LeeSeDol 06/15 21:29阿最後不就沒告成?你才自爆吧,前面在

LeeSeDol 06/15 21:29那邊講徐巧芯是公眾人物、現在又說名譽

LeeSeDol 06/15 21:29權一樣,都給你講就好了,打自己臉?

LeeSeDol 06/15 21:32你如果認同名譽權一樣,前面扯什麼徐巧

LeeSeDol 06/15 21:32芯「畢竟」是公眾人物,你是在「畢竟」

LeeSeDol 06/15 21:32什麼?

因為公眾人物的起訴門檻較低不代表應該放棄法律保護權 言論自由不等於誹謗免責懂? 應受監督與放棄法律保護權完全是兩件事 不過我想法盲應該不懂其中的差異 再來吧 本文的案例還不是像900那樣有個妨礙名譽的核心議題 瞎雞巴類比在一起完全就是缺乏法律常識的表現

LeeSeDol 06/15 21:40笑死,那你前面扯什麼罷團跟男子都是一

LeeSeDol 06/15 21:40般老百姓,徐巧芯是公眾人物?

對啊 900是公眾人物只代表起訴門檻低 但人家是有針對言論做犯罪行為的訴訟 這個罷團案例送社維法是在?

LeeSeDol 06/15 21:41所以罷團被騷擾要放棄法律保護喔?

這就回到前面說的了 問「罷免賴清德是在這邊嗎」算騷擾? 這才叫瞎雞巴濫訴好嗎

LeeSeDol 06/15 21:43那也是一種法律保護啊,你不爽去叫藍白

LeeSeDol 06/15 21:43修法啊,為何要罷團放棄?

社維法條看一下啦 法盲硬要槓真的很醜 簡單幫你整理一下 900興訟因為有「事實認定」的問題(是否XXX) 這個罷團事件送社維法是「行為定義」 完全不同的例子湊在一起真的非常彰顯你的法律素質

LeeSeDol 06/15 21:46你連當時的影片都沒有就在那邊叫,要說

LeeSeDol 06/15 21:46法盲,你應該請民代去關切那個警察是不

LeeSeDol 06/15 21:46是法盲,而不是怪罷團

上面不都把現場狀況用文字描述了 我以為你只是腦不好 原來眼睛也不好?

LeeSeDol 06/15 21:50所以影片呢?行為到底怎樣你知道嗎?

去看眼吧 腦順便也看看

LeeSeDol 06/15 21:58算不算騷擾交給法院判斷就好,你沒有影

LeeSeDol 06/15 21:58片自己在那邊腦補,自以為是警察還是法

LeeSeDol 06/15 21:58官?

https://i.imgur.com/L8NtrDu.jpeg

快去安排吧 不要拖

※ 編輯: cigaretteass (49.216.109.41 臺灣), 06/15/2025 22: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