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哇靠民眾黨經營黨營事業耶~
如題
黨營事業
太屌了
民眾黨自陳
木可會給他們的黨員勞動酬勞
政黨法規定
政黨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並不得從事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以外之營利行為。
這個黨
根本就是違法亂紀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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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66.21 (臺灣)
※ PTT 網址
噓
民進黨的黨營事業多了個去,好意思?
→
募款物又不算
→
黨務人員從中獲得薪酬也沒有明確規定
→
不行吧
推
魅力無法黨
推
政治工作者只把從政當撈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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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只有柯把選舉補助拿去用自己名字買商
→
辦
推
綠能國家隊?別忘了雜誌說的一個綠
→
能外商的告白。你不是黨的人 你就
→
寸步難行。
→
超級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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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柯文哲承認競總、木可、黨部是同一組人剛剛柯文哲承認了 木可跟競總是同一組人 跑來跑去就亂了 等於承認木可是黨營事業 已經違反了 政黨法23條![[討論] 柯文哲承認競總、木可、黨部是同一組人 [討論] 柯文哲承認競總、木可、黨部是同一組人](https://i.imgur.com/kmnEPaU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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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民眾黨新聞稿來了政治獻金申報給木可的授權金,是授權木可代為管理的成本費用, 競選期間應援小物種類繁多、業務繁雜, 這些程序皆統一委託木可代為管理等行政作業, 包含理貨、寄貨、送貨、倉儲及客服等多項業務, 相關揭露的授權費用實為委託作業管理。![Re: [討論] 民眾黨新聞稿來了 Re: [討論] 民眾黨新聞稿來了](https://i.imgur.com/z7axyW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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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木可根本就隸屬於民眾黨阿,標準黨營事業如題 鬧劇演到現在 還可以出現更離譜的劇情 民眾黨要求木可公司補開一百萬發票 挖糙![[討論] 木可根本就隸屬於民眾黨阿,標準黨營事業 [討論] 木可根本就隸屬於民眾黨阿,標準黨營事業](https://i.ytimg.com/vi/sKACd5_UHO4/maxres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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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瀞瑩、陳智菡等4人恐轉被告!利用「折扣碼」發送小物#KP選戰經費自己募 #別以為我們好欺負 ——————————————————————— 依你所給的政治獻金法與政黨法規定![Re: [新聞] 黃瀞瑩、陳智菡等4人恐轉被告!利用「折扣碼」發送小物 Re: [新聞] 黃瀞瑩、陳智菡等4人恐轉被告!利用「折扣碼」發送小物](https://i.imgur.com/m0EGczN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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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大逆轉!民眾黨「延後提告」木可被搜索 關你民眾黨屁事 從出事以來 木可的聲明是民眾黨發的 木可的清算也是民眾黨記者會主持人宣布的![Re: [新聞] 快訊/大逆轉!民眾黨「延後提告」 Re: [新聞] 快訊/大逆轉!民眾黨「延後提告」](https://i.imgur.com/9AOalWI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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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木可公司是不是黨營事業?剛剛中午看94要客訴 民眾黨被爆料說YT抖內進木可公司 然後有些專案是不是可以從那邊支付這些 但後續回應好像就是沒有執行 我想說的是![[討論] 木可公司是不是黨營事業? [討論] 木可公司是不是黨營事業?](https://i.imgur.com/n3SOPT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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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政黨禁止營利,是不是扼殺小黨的惡法?關於木可公司被質疑是民眾黨黨營公司 違反政黨法 我們要知道 當初政黨法的立法 為了打擊國民黨家大業大的黨營事業 政黨法的打擊目標明明就是國民黨這樣的黨國機器大黨 民眾黨這樣缺錢的小黨 賣個木可商品/咖啡營利一下 增加自己未來選舉跟經營黨務的糧草 錯了嗎?X
Re: [新聞] 柯文哲用總統選舉補助款買4300萬商辦政黨法 第23條 政黨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 並不得從事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以外之營利行為。 政黨無法收租金,真的收租拿錢,賴清德會爽死 一般黨的辦公室,就要找人頭(王世堅)買起來3
[討論] 有沒有可能修法讓柯文哲經營黨營事業?如題 現在藍白佔多數 國民黨+民眾黨是多數 而柯文哲打算『創業』賺錢、募集資金 要創業開『小草咖啡廳』 說要賣泡麵給支持者吃1
Re: [討論] Z9踢爆 0730 Tshirt營收沒有歸民眾黨這坦白說有點沒料 絕對不可能歸民眾黨的啦 歸民眾黨的話就變成綠營側翼出來踢爆了 政黨法 第 23 條 政黨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並不得從事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以外之營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