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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陳宗彥沒有受賄!!!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陳宗彥沒有受賄!!!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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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an3378 ()》之銘言:
: 剛剛在塔綠斑集散地
: 我看到最新的護航言論
: 塔綠斑們說
: 因為陳宗彥當時是台南市府新聞處長
: 新聞處處長管不到酒店業者裝潢問題啊
: 那是民政局的事情(還是xx局)
: 所以怎麼會成立貪汙治罪條例呢
: 這不關他職務上的事情啊
: 所以整件事情很簡單
: 單純酒店業者很好心的想要招待陳宗彥喝花酒
: 陳宗彥一時不察喝了花酒
: 罪不致死不是嗎
: 只是單純的讓廠商招待而已
: 這是私人情誼
: 媽的我被說服了ㄟ

因為他們是法盲啊. 法條只挑自己想看的看

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
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0 萬元以
下罰金。(貪污治罪條例第 11 條第 2 項)

這條就是要抓 行賄要求代為關說或施壓的狀況

都有新聞了

無黨籍前雲林縣北港鎮長蕭永義,2018年當選後販賣「清潔隊員」職缺牟利,透過白手套收賄750萬元,讓6人成為清潔隊員,6日最高法院維持一、二審判決,依6個貪汙罪的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有期徒刑10年2個月、褫奪公權8年、沒收不法所得750萬元。

他真的那麼理直氣壯 幹嘛辭 要我一定打死不辭 直到被開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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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27.1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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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stToDust02/19 11:39當清潔隊員要一百多萬喔 幹

kku686902/19 11:43他辭,是因為賴用最高道德標準要他辭。 國民黨是用最低

kku686902/19 11:43標準看待自己。 妙妙姐中東緊傅崑萁還要一些議長,當然

kku686902/19 11:43還有蕭景田

CenaC02/19 11:452樓在說笑話啊

taso556602/19 11:49陳宗彥又不是民選的公職

laiobart02/20 15:18一般民選的才不會遲,這種任命的政務官才可割可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