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京華城弊案最後公務員體系中誰有責?(發p)
現在情況是這樣
我本來以為 因為市長不知道 所以不關他的事
中午我還想說以後 就不選台北市市長改選副市長就好
但今天從新聞看來是說 這位前副市長也準備說他不知道
我們以著同一標準來看 這位副市長也不是都計相關科系畢業
確實也跟前任市長一樣的狀況 我們要標準一致
所以副市長應該也是不知道
那問題就來了
現在按照北院第一次羈押庭的裁決書來看
這是弊案 財團行賄 議員牽線 但財團跟議員都沒核決權限
所以一定得是公務員有蓋章 這容積率弊案才會核定公告
但因為長官也都不知道 所以就得往下找個知道的來負責吧
但我已經猜不出來 到底最後是誰會說
這我知道的
請大家幫忙猜看看 京華城弊案(依北院裁定書看起來是弊案)
有核決權限的北市公務體系 北市府誰會有法律責任
還是有蓋章的大家 都得一起負責任
但這刑期怎處理? 假設最後判5年 蓋過章的共有10個 每個人分半年?
但這是幾百億的案子 以圖利金額來講 這刑期不好估阿
還是最後乾脆 最基層的扛
不知道大家怎看?
歡迎猜看看
每10推100p 推到今晚21:00
謝謝
MAX
--
吾無道。吾始乎故,長乎性,成乎命,與齊俱入,與汨偕出,從水之道而不為私焉。
此吾所以蹈之也。
吾生於陵,而安於陵,故也;長於水,而安於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
--
那顆章 長那衰樣上面刻著"柯文哲"三個大
彭賴不掉拉,他就在會議裡
都有委員把反對理由跟他說
字害我們阿北要負責 建議大卸八塊拿去火
葬
法務局也在會議上面提過
都委會沒有創設容積率的權責
都發局局長
照柯說的有簽名就全部抓去關吧
雖然覺得是市長要扛 但是律師太強難說
市長以外
中華民國公務體系竟然容許行政首長裝傻就送
財團三百億
彭根本就死好
真要究責 就都發局局長 他不能說不知道
以後都更有問題要找蔣萬安還是李四川?
北市府替代役扛
畢竟蔣萬安也很像那種我不知道的人
現在就打算賴執秘啦 說多的20%是她發明
的
下屬的苦勞 是上司的功勞
上司的貪瀆是下屬的責任
京華城是私人建物,這群人到底在幹嘛?
中華民國司法體系也容許行政首長裝傻就沒事
42.73.133.102 09/03 19:03
看有沒有人收到不當利益? 不然依規辦事
又錯也是制度有錯!
羈押庭說這容積是弊案喔 所以沒有依法辦事喔 如果有依法辦事 羈押庭就不會說是弊案了
其實下屬不管發明什麼,都是依照長官的
要求去工作的。屬下提出方案,要不要執
行其實就是長官的責任,如果對方案不懂
就不應蓋章,蓋了章,責任就是要扛。
民眾黨;賴清徳要負責任
我是覺得要市長要出來扛刑事責任
其餘相關人等對內要有懲處
全部推給彭副市長
不然市長一個不知道 變成責任都下面扛
顆印章的師傅吧
看是那個科員送的吧 自己出來認錯
然後市長完全沒有任何責任或懲處 這很荒謬
這打了當時投柯當市長的選民臉,選
一個什麼都不知道平白無故財團得利
的市長
柯文哲 的印章,那顆章100%
stlinman 哪裡有依法規?
如果章是彭副蓋的 問題是那是阿北你授權
42.70.166.230 09/03 19:07
就大家依照委員會的決議做 真的該查委員
依當時台北市法務局的會議意見是都委會無權多給獎勵容積喔
我賭「收發文」阿姨,因為知道有這份
文
都委會算是可以發容積的單位嗎?
彭
推
柯文哲沒有授權副市長做違法決議阿
這樣連結太弱了
都委會是依現有法規給出意見
市長跟副市長都不知道 我可以接受
我只是想問 最後誰扛
彭 柯 一個都別想逃!
公務員以後被交辦什麼最好都錄音錄影存
證
彭阿,我不是說了?
他就是主謀
小草:底下找來開會的專家責任最大
這是真的,我在別串文章底下看小草推文
以後更沒人想當公務員
阿北的理論是每個人都分一點責任, 就不需
要有人扛了
甲章不代表無責,這是全授權的意思
。如果有事可以不用扛,何必多蓋這
個甲章?
如果你是問法律責任 可以先看刑法12 有
基本概念就懂了
猜最後容積率違法但沒人有罪 嘻嘻
最後佔狗廁所的再把火燒到萬安公子就好了
自認專業的有責
行政上 若廠商確有行賄 違法取得容積 那
市府當然會有停工撤照罰款等行政上究責
方式 政府也有行政跟監察的懲處 另外則
是政治責任
220.130.183.235 09/03 19:26
要就全台容積獎勵的大案攤出來看啊
攤阿 你去檢舉
北院劉德華判例:貪官沒有專業,無罪
柯文哲以外的人
當然是都委啊
市府沒人可以負責,贊
印制公文跟發送的員工吧,搞不好都變
師父認定的共犯?
門口的保全要負全責 因為他放公務員
進市府辦公 才會讓精滑城得利兩百億
窩不知道啦
6年的審議進出這便當會的人有多少
61.30.181.216 09/03 20:12
@ 以上紅底標記4位,每人100P(稅後)發送完成! by AutoGiveP 2.12
阿北可以決定都委會人選,怎麼可能卸責?
況且當初在會議時就有人提出疑議了
都委會人選誰決定的,會議紀錄總有吧?
如果全權是彭做主,那甲章為何要市長蓋?
打掃的阿姨
收錢的有責
打掃阿姨 司機 門口保全
涉及現場的事務 通常是第一個跟第二個蓋章
的基層公務員跟主管要倒大黴 但都審會紀錄
蓋第一個章的公務員可以說他只是照實記錄
沒有任何決策權 理應也沒有任何責任(如果
法官腦袋正常的話 就不會叫一個做錄音檔轉
逐字稿再精簡文字的人負最大責任)
都委除非有收錢 不然涉及圖利罪還要有責 那
以後誰要當委員
他們只是提供意見而已 法律上的行政決定權
還是在台北市府
收到100P..3Q
44
[討論] 高虹安搞笑嗎 找副市長查弊案= =?靠北 真的反串成真了嗎 副市長不是應該找來做事的嗎= =? 對文化 或對交通 或對科技 或對觀光 不管是什麼領域的專才都好啊21
[討論] 小草高興什麼?京華城不是弊案?小草在那邊高興什麼? 柯只是暫時無保出來 那他出來 京華城本身就不是弊案了嗎? 原來只要他沒事 這京華城就不是弊案? 當時台北市誰主政?27
[討論] 北院認為容積率違法 北市府總要有人扛吧如題,清晨羈押庭結束,彭副羈押阿北交保 根據台北地院正式新聞稿中的第三點: 三、就系爭20%之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亦 即認: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蓋無「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不符合「都市更新 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22
[討論] 為什麼搞得好像無罪定讞的樣子?羈押庭無保請回。 檢察官會放棄起訴嗎? 一審判決會無罪嗎? 京華城案子目前看來是弊案, 畢竟應曉薇、沈慶京那邊都查出10
[討論] 高虹安棒球場再怎麼挖,林智堅也不會有事高虹安三不五時拿棒球場的挖土做文章 說穿了只是拿來塘塞媒體的版面 感覺好像有做事一樣 但任何在公家機關參與過重大工程的就知道 工程品質有瑕疵問題 再怎麼樣也不會有首長被送辦 除非你今天能證明林智堅有拿錢包庇 但這不是靠挖土能證明的7
[討論] 小草:柯沒涉入 京華城就不是弊案小草邏輯 只要最高首長無涉入或者收賄 底下的人貪污瀆職腐敗都不關主政者的事 現在柯文哲既然被認為暫無問題 OK啊 當然沒事 單獨拎出來排除 京華城一案 目前被羈押的有副市長 議員 財團老闆8
[討論] 徐巧芯當議員時有質詢過京華城弊案嗎號稱“揭弊立委”的 現任國民黨松山信義立委徐巧芯 當台北市議員的時候也是松山信義的議員 京華城弊案就是在徐巧芯的選區 請問這位前京華城弊案選區的議員7
[討論] 所以都委會是撞到頭嗎?北院說法是20%違法,那都委會當初幹嘛這麼好心給京華城一個違法的獎勵容積?這個案子也太怪了,財團涉嫌行賄,涉收賄議員跟市長便當會,市長叫副市長去搞,市長稱沒有專業所以相信都委會,然後目前沒收賄新聞的都委會給了違法20%。 這啥劇情啊……。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M115F. --5
Re: [新聞] 昨批柯文哲比五大弊案還扯 王鴻薇:立院柯文哲身為市長,京華城弊案有沒有責任? 肯定有 即使都委會都是專業人士、又是由相關專業的副市長帶領 身為最高長官、肯定會有連帶責任 但是被懷疑的圖利跟貪污 跟這個責任 根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如果以這樣的標準都叫圖利,那所有公務體系的長官通通都不敢蓋章了吧1
Re: [新聞] 高虹安小內閣人事異動 副市長蔡麗清你也腦補得太多了 她要離職很簡單 因為棒球場弊案要開始移送相關公務員去牢裡蹲了 如果檢調體系的繼續當副市長 要怎樣移送?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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