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名為變態的神父:嚴刑峻法非治理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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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為變態的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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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說,販賣及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應加重刑罰至10年以上,我覺得這基本上是來亂的.
這比性侵罪還要嚴重,真正與未成年人性交判罪卻更輕,這頗有變相鼓勵可能犯罪的人直接對現實人下手的意味,因為犯罪成本更低,也似乎放著真正侵犯幼童的權勢者不管,卻抓工程師肥宅開刀,重點在於,你「持有」就必須判十年.
我認為過高的刑期,忽略比例原則,只是在讓這法條無法被執行;而加重持有之罪,則可能指向廣大男性,使之成為潛在犯罪者,將持有者直接和黃子佼畫上等號,並視為共犯,這個邏輯是很有問題的.
以鏡新聞的報導為例,揭發這個事件的受害者小組,本身就是持有者,甚或還有一名男性,他也會潛伏在這些討論區之中,蒐集影像達幾tb,成為證據,他甚至也不諱言自己也有看過這些影像.「身為異性戀男性,他坦言自己有欲望,也會看色情影片,人都有欲望沒有錯,可是我認為欲望要有一個底線,不能去傷害別人.」
而過去,在法條還沒確立之前,很多人並不知道持有而不散播,也犯了罪,而且往後還會變成重罪,以過去的網路色情媒介來說,bt以及p2p工具盛行的時候,人們並不知道自己下載了什麼,只有標題,甚至內容跟標題不符,有些人批量下載,不知不覺就混入了問題影片,過去有很多emule(電騾)的判例,對方只是看一串不明英文字,「Booooo_05( 1) .JPG」之類的,夾帶兩張,很不幸的是未成年外國女子,就因此被判刑,因為下載了以後該軟體會自動上傳,他連看的機會,確認的機會都沒有,就犯罪了,法官不採信他沒看過無法確認的說法,因此被判了罪,丟了工作,毀了一生.
現在是連持有都有罪,那恐怕會造成這種案例越來越多,對於一些被潛在指涉的男性而言,我不得不說一句話,這有技術上的困難,那就是你過去收藏的a片,量太大,你也無從查起,一一確認是否有問題,混雜了奇怪的東西,再者,很多人只是一種收藏慾作祟,下載了一堆a片,你根本沒看,或看不完,有確認上的問題.
我可能必須坦白的說,有些理工男,d槽裡面放了什麼自己也不知道.
當然,我必須同意,「無正當理由持有」這法條對於兒少剝削與私拍外流的恫嚇性,特別是嚇阻霸社以及那股求上車的不正當文化,但我必須負責任地說,「沒有買賣,沒有傷害」,精確的說法,造成這股不正當需求的,出在買賣與求檔這個行為,他會造成實際的傷害,跟單純持有在道德面與實際面是有差距的.
我反對直接將持有者等同於黃子佼-大多數人更像是拾荒者,誤觸者,黃的行為更具有特異性,記住,他是在一個直接對女性和未成年女性進行犯罪的討論區,一個人可以產出200部所謂原創影片的討論區,去「購買」影片,他清楚而且認知到,就是要這種影片,並且間接和直接的,造成更多女性持續受害,獎勵加害人繼續產出,跟單純持有不散佈的人是不同的,另一個更大的不同,那就是他更涉嫌親自對現實女性犯下惡行,而這些持有的人僅只是滿足個人慾望,他們保有著一定程度的良知.
而創意私房上的偷拍影片,跟一般外流影片不同的是,他是直接附上被害者的個資,直接提供路徑去讓其他人騷擾被害者,羞辱他們,甚至重複犯罪,明知道這一點還去購買,跟單純持有者的犯行,不能等同,而霸社、或其他外流社群,以此去羞辱當事人,進行二度傷害,甚至是同個學校、同個年紀的人,又跟單純觀看的人不能相比,這是他們不會去做的事.
我必須指出在法律無法觸及的地帶,那些境外網站和社群,也是有純持有不散布或觀看的人,他們採取不同的策略,就是檢舉有問題的外流影片,並且通知被害者,甚或進行檢舉和抵制,以tg為例,這些經營者偷拍社群遇到的困難,不是法律和政府機關,而是內鬼,他們會檢舉和通報並且破壞討論區,使他們倒閉並且在公告上破口大罵,並且進行抓內鬼的活動,雖然力量微小,但不能否認他們有他們的抵制貢獻,沒有他們,可能受害者無從得知,甚或那些問題社群不會被知悉,被發現,如同創意私房營運十幾年.
他們的確持有、觀看,但很明顯和黃子交是不同的.
我同意范雲的說法,加重,應該朝向「提高購買兒少性私密影像的罰則」,而不是王主張的「持有就判十年」.
也許有些人會認同王的說法,並以國外為例子,不過持有即十年,這也是罕見的,若以美國為例,實際執行的情況是怎樣的?
2011年,美國加州一位婦產科醫師Mark Rettenmaier,送修自己的筆電,結果被維修人員發現電腦硬碟存有一張不正經的兒童照片,通報fbi,破門而入搜查該醫生家,並且起訴.
「那張有問題的照片雖是一名全裸的未成年少女,但並未露出生殖器,也沒有從事性行為,並不屬於嚴格定義上的色情,但Geek squad維修人員依然加以檢舉」
這起案件爭議之處,就是fbi竟然與該Geek squad維修公司合作,把他們的維修人員當成線人,檢舉一人便提供獎金,導致該維修人員經常偷偷檢查客人的硬碟內容.
這很明顯侵犯了隱私,光送修電腦,就會出事,而且還是政府主導的.
2020年,一名美國空軍上校,Mark W. Visconi,遭檢方在其電腦與手機內,查獲瀏覽未成年色情網站與保存兒童裸露圖片而起訴,經法院審理和嫌犯坦承罪行後,遭判處5年有期徒刑與15年強制管束,他除了被勒令除役,未來也將不能享有任何來自軍方的退役優惠與福利,除了進監獄外還得到社區服勞役,而他事實上是幫國家打伊拉克戰爭的老兵.
如果王鴻薇主張的嚴苛法條過了,將來可能會淪為政爭的工具,國民黨只要看誰不爽,或哪個國防高官,一律查他硬碟和手機就可以免除其職.
我不認為美國的國情跟台灣的情況有一致.
萬一搞錯方向,就糟糕了,因為以兒少性剝削39條來說,
「1. 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下面那一條就是iwin,
「2. 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第一次被查獲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接受二小時以上十小時以下之輔導教育,其附著物、圖畫及物品不問屬於持有人與否,沒入之.」
iwin機關以此法條,去查虛擬人物幼態,進而促使砍文,引發了iwin事件,而被砍的文當中的虛擬「兒童」,沒有露點,只是穿個泳裝,就被判定為違反39條.衛福部的擴張解釋,又引起廣大動漫迷的恐慌.
這也會造成如同神父之前說的,將來兒少剝削法會提高罰則,連持有都有罪,如果將虛擬人物關聯在一起,加重這些罪,就可能將無辜的人牽扯進來入罪,而政府單位或警政機關和防範真實兒少、女性受性剝削的資源,將會投入在這些抓本本和色圖上,因為很好抓,而不是保護現實兒少.
兒福聯盟請黃子交代言,甚或iwin機關無法處理被害者私密影像轉而去處理龐大虛擬人物圖,就是搞錯重點,失焦,能量用錯地方的例子.
台版n號房事件當中的被害者小隊,很有趣,他們曾經求助iwin機關,但沒有用,不管怎麼通報和檢舉,對方的社群就是繼續營運,甚至討論,預告,下一波要發誰的私密影像,被害者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自己的影片被上傳.
最後小隊當中的一人,可能是那名男的,用了一個弔詭的方法,那就是把血腥暴力的圖片po上去,然後按下檢舉,最後tg受理了,那個群整個炸掉.
要真正的遏止犯罪,我認為還是要細膩,有智慧,對症下藥,甚或有創意的思考,準確下刀,不能只靠華國式的包青天唯一死刑,只靠無限上綱的加重罪刑,以為能讓加害人得到懲罰.
但實際上不能懲罰到黃子佼,因為法不朔及既往,反而關了一堆根本沒犯罪而且也沒剝削少年少女意圖的人.
嚴刑峻法非治理之道,對症下藥才能治根治本,brother.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神父認為嚴刑峻法非治理之道,對症下藥才能治根治本,王鴻薇說持有即十年,違反比例原則,並舉出美國之現狀,有人送修電腦被發現有一張兒童影像,就直接被破門而入起訴,這個東西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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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支持就是煉銅
很合比例原則啊,持有二次元圖7年
耶
笑死,加重刑罰變成鼓勵幹小孩,這只有
母豬党的死忠仔才想得出來吧XDDD
綠痘貓:(滾動)
黃捷也說要修法把持有加重 神父怎麼看
你們最好趕快推爆這篇文 不然就把D槽砍掉
※ 編輯: g6m3kimo5566 (61.30.178.68 臺灣), 04/09/2024 08:46:14現在不都線上看,D槽有貨的要問綠營偷拍仔
ㄎㄎ 你說誰
※ 編輯: g6m3kimo5566 (61.30.178.68 臺灣), 04/09/2024 08:49:55李正皓啊
綠營這次目標看來是政壇納豆,內鬥真滴嚴重
餅書也是目標,幹,怎麼都又是飯雲思瑤好友
邏輯錯亂的垃圾玩意
塔綠班邏輯?
一群變態都在本能寺,讀歷史真的有用
從開頭就錯亂我整個笑死 先承認八年立院空轉
再承認現有法條嚇阻力不足 再來談其他的好嗎
我只能說只要智商比讀者高一些 講什麼都行
呆彎不是不夠重 是不敢重判
台灣最重量刑都是寫好笑的
認真的嗎 民進黨是屬於那種只要有好處
有狗洞就毫不猶豫鑽過去的那種 最低=狗洞
這跟不敢重判完全是兩回事
會有人說法官又不是民進黨 我只能微笑以對
說個笑話:蔡英文的社會安全網
蘿莉色色物就像毒品
販賣者跟持有者會傳教 罰死他們
而現實誘姦蘿莉犯罪者可教化
司法目前邏輯像這樣...
這什麼邏輯錯亂文章 幹嘛到處貼啦
笑屎...大家一起iwin
爆
[閒聊] 律師:兒少性剝削套用虛擬恐有擴張解釋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正後,衛福部認為,兒少影像無論是真人或人工智慧製作,只要會讓人 聯想到性就不應散播。不過,在法界卻有質疑。承萬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尚謙指出,兒少性 剝削條例是特別刑法,適用刑法處罰原則,但整部法律看不出有處理虛擬問題,衛福部稱 涵蓋虛擬或二創範圍,恐有擴張解釋疑慮。 蔡尚謙表示,兒少性剝削條例第二條是定義何謂兒童或少年性剝削行為,第三款雖修正為92
Re: [iwin]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聲明首先就事論事,我們先來看這個訴求: ※ 引述《spw050693 (線下潛水客)》之銘言: : : 「我自己就是童年性侵受害者,如果我把自身經歷畫成漫畫,呼籲社會重視,我 : 是不是會被抓去關?」77
Re: [討論] 某婦女團體工作的我對於iwin事件的立場既然是婦女救援基金會的ip,我想就可以單刀直入了。 既然你也引用了: : 中華民國法律,對於兒少色情的定義是: :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 :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19
[問卦] 隋棠臉書無論從道德面或法律面來說,喜歡看A片或是在D槽裡存放都沒有錯,只要內容拍攝合法,演員知悉。 但黃子佼前輩卻是選擇在一個大型的非法偷拍論壇裡,大量的、長期的去購買及觀看這些由壞人以暴力強迫手段奪取的被害人色情影像。 這些被散播的影像內容大多數都是被害人被拐騙誘騙甚至偷拍,是違反被害人意願的。 更可怕的是,他不只購買並持有這樣的影片,新聞中指出,黃子佼前輩還屬於此非法論壇的「高級會員」,意即他擁有更高的瀏覽權限,包括可以瀏覽女童被施虐,性侵等影像。 也就是說,警方查出他其中持有的7部包含「未成年受害者」的影片中,以及論壇其他那些還沒被破獲的影片中,那些被迫遭到性侵和施虐的女孩或男孩,可能只有5歲,可能只有10歲,是跟你我身邊正天真爛漫的孩子一樣的年紀,但影片中的他們卻被當成商品,在網路暗處被販售著他們遭到脅迫拍下的自拍私密照及性影像。24
[iWIN] 名為變態的神父FB衛福部擴張解釋兒少法第二條到虛擬人物,是很有問題的. 「三、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 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將防範兒少性剝削的對象,從真實兒童移轉虛擬人物,這絕對是錯誤方向,恐怕會大幅增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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