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某婦女團體工作的我對於iwin事件的立場
※ 引述《b23951710313 (powertool)》之銘言:
既然是婦女救援基金會的ip,我想就可以單刀直入了。
既然你也引用了:
: 中華民國法律,對於兒少色情的定義是:
: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
這是38條,那麼為何不繼續講罰則呢?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實際上警察釣魚執法的則是39條第二項,
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
或其他物品,第一次被查獲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令其接受二小時以上十小時以下之輔導教育,其附著物、圖畫及物品不問屬
於持有人與否,沒入之。
--
39條的問題在於它並沒有特別規定為現實兒童或少年的圖畫、語音、與相關物品
故從106年以來一直有警察釣魚執法偽裝成買家並起訴賣家、書店
儘管它已經列為限制級限制閱覽。這些漫畫也沒有實際侵害到現實未成年人,
但還是造成了這些被告2~3年的訴訟,以及刑事案底。
裁罰這些人對現實兒少性剝削防治案件有所助益嗎?
答案是沒有。貴基金會長年的接獲裸照外流研究,其樣本就足以得知
真正會造成未成年人,乃至女性成年人性剝削的,是現實的裸照/影片外流。
這才會造成貴機構所關切的性剝削,也就是拍攝裸照、性影片再威脅
繼續維持拍猥褻照片/影片關係,恐嚇並繼續索求現實被害性交。
那麼,你能靠一個虛擬人物的兒少色情作品,而換取未成年人的裸照與性剝削嗎?
以歷年判決書來說並沒有。相反地,被告直接拍攝或偷拍就可以做到了。
實際上也並沒有必要用到虛擬色情,縱使這作品到底有多擬真,直接問能拍嗎最快。
現實就是你所想像的"性剝削"應禁止對象,實際上並非現實會侵害未成年人
甚至女性成年人的族群。你認為的兒福正義,反而讓一群無關的人被罰錢甚至入獄。
--
現實會侵害兒少性剝削的案例是長什麼樣子?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10 年度上訴字第 832 號刑事判決
親戚在自家廁所安裝偷拍姪女洗澡。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1 年度簡字第 2363 號刑事判決
兩人未成年交往後散布口交影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533 號刑事判決
兩人未成年交往分手後散布性交影片報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50 號刑事判決
騙稱為傳播公司對未成年少女猥褻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940 號刑事判決
提供價金包養換取未成年人拍裸露照片影片
我還可以繼續舉更多,這些都是並沒有使用虛擬兒少,但實際上
卻侵害現實兒少身體權的案例。
--
在這些案例中,你都可以看到一個成年人如何利用性剝削題材
例如當事人的裸照與性影片,並進一步達到同法第二條:
一、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二、利用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三、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
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四、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或其他類似行為。
本條例所稱被害人,指遭受性剝削或疑似遭受性剝削之兒童或少年。
但是你單拿出39條的圖片,再以虛擬兒少色情圖片,認為是性剝削
然而這些虛擬人物會因為你看了A漫、色情小說、色情遊戲,
就可以憑空變成現實兒童兒做性交、或者你可以拿A漫威脅裡面人物,
你就可以創造出更多屬於該人物的A漫嗎?
不行啊,因為最基本的定義,遭受性剝削或疑似遭受性剝削之兒童或少年
並不存在。這是不容置疑的事實與常識,就跟你對著蠟筆小新的圖片威脅要給我
更多屁屁星人的猥褻圖片,圖片也不會生出更多猥褻物而滿足所謂的性剝削不對等關係。
你對著蠟筆小新性幻想,並不等同於你是對蠟筆小新性剝削。
--
因為那個性幻想客體並不存在,除非你真的認為那個被你意淫性幻想蠟筆小新
是真實存在的自然人,那我建議你真的該看精神科。
自始至終,把虛擬人物視為實體自然人,根本來說就是荒謬的。
就跟你去戶政事務所說我要跟櫻桃小丸子登記結婚一樣,它也不會立案與成為法律效果。
你當然可以厭惡虛擬人物包括虛擬兒少色情,但達到讓你看不到以及也不讓未成年
看到,只要它並未是跟現實自然人連結,例如利用換臉來製作虛假的性影片,
而侵害了現實自然人的聲譽與人格權。這個於現在刑法已違法禁止。
剩下分級制度也足以做為區隔。
然而現在的問題在於,你要進一步地再把虛擬兒少作為禁止。
而立場是講本來法規就沒說可以,也不顧"性剝削"於一個不存在的實體,
無視你所謂的剝削客體只存在幻想,你僅僅是想禁止性幻想而已。
那麼現實會發生什麼事情?答案是首先一堆持有者會被貴機構跟標準檢舉與裁罰
然後他們會報復繼續對其他各領域報復性的濫用檢舉,於是原本能好好通報
避免現實裸照/性影片的案例受理時間會更加拉長,現實犯罪率並不會因為
禁止虛擬兒少後降低。就跟你舉例的美國一樣。
--
更糟的就是KPI錯置。
假設未成年虛擬人物性交也算39條的持有禁止事項。
那麼iwin受理實際並未有現實兒少侵害的a漫持有者檢舉,
是否可以列為該月績效?
可以。
那麼抓虛擬未成年人作品比較簡單,數量也多,還是現實裸照外流的案件為多。
答案也是虛擬未成年人兒少作品會比較容易,且數量也多。
那麼這樣就會造就一個很矛盾的事實:隨著二次元大量績效增加。
現實兒少侵害案例反而會不斷稀釋,以致於整個檢舉系統會更自我強化去抓
那些實際上不會去侵害現實兒少的人。
而這早在民96年的釣魚執法裁罰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就已經幹過了。
為何釋字623會出現,因為實際上警察要找到有性工作者跟未成年人性交的案例
根本沒有,然而換個角度只要舉證性工作者公然刊登廣告,可吸引未成年人要約
就簡單多了,甚至他們連實際網站已分級僅能成年人閱覽也不管。
他們大量的濫訴根本不想找未成年的性工作者,最後才會催生釋字623。
歷史都是不斷重複的,我認為不顧現有分級制度。
也不顧最基本的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的性剝削定義,僅僅是"我認為是性剝削"
--
就像這樣:
: 雖然沒有實際兒童受傷害,但這就是一種兒少性剝削。
認為自己的認為比兒少法還大。我想也沒什麼好談了。
以婦女救援基金會這個ip的發文來說,我對貴司感到相當遺憾。
因為這跟「我知道無關但我還是認為你有罪,而且法律也沒說你無罪」
的羅織入罪邏輯一樣。
--
衛福部司長 恩不里居:主觀認定 謝謝指教
對啊
推
智商堪慮又自以為是的保守團體最麻煩了
真的對該會的發言深感遺憾
我不知道有沒有兒童因此受害,但我覺得不行
他們就是這樣,不需要科學和邏輯,只要覺得
我感覺 我認為
沒有兒少相關二創產業文物,就不會產生兒少性幻想,
進而不產生潛在的剝削,我不相信現實是這麼運作的。
尤其在現在檢警因為大量詐騙案件而嚴重人手不足的情況下
還要追KPI的話, 可能後果會比想像中的嚴重不少
推,要保護兒少就更不該給這幫感覺治國的邪教徒亂搞
推
說你有罪就有罪
任何人不講科學和邏輯,只憑好惡行事,歷史已經見證過很
多次,最後都會變成一鍋屎
當年大躍進中共高層要產量,無視科學家提醒不可能有這麼
多糧產,最後結果就是各地高唱糧田豐收,然後一堆人挨餓
連大科學家錢學森,也因為毛澤東相信,也去研究那些玄乎
的氣功,還寫文章背書
原來是為了Kpi
這些兒少團體不把心力放在真實層面的事件上(他媽的割頸
案處理好了沒有?),只會找無關的二次元開刀,最後保護
到了誰?
所以說就是KPI阿 www
3次元都忙不玩了 還可以炒二次元 不簡單
因為防治現實兒童受害太困難才會拿二次元開刀阿
早說了,兒少是遮羞皮,信仰是羞恥骨
肥宅拿虛擬人物來發洩 信徒拿虛擬人物來崇拜
如果他們真的有本事處理好就不會有人被捅刀大腸包小腸都
掉出來 還有一堆鬼父性侵自己女兒了 啊是說基金會本身做
的本身也很有限啦 那應該是衛福部跟其他部門的工作 但看
看我們衛福部到底在幹嘛?
會不會以後拿下架多少件 就說我們拯救多少兒童? XDDD
哪個智商低 不言自明
本來以為他們定期要刷存在感,直到某司長出來各種發
言,還真的是聖戰
真的是三次元不管 管二次元
推
拯救無數精子於衛生紙跟馬桶吧
他們根本不是為了兒童 只是為了自己心裡舒服而去侵害別人
的自由
真要管三次元就是處理交友軟體
你講到重點了 KPI 這些人才不管對現實兒少有沒有幫助
反正只要可以當成績效就可以營造自己有在做事好棒棒的
假象
就是一群無能的官僚跟狂信徒才會想去管虛擬人物在幹嘛 諷
刺的是耶穌也是虛擬人物結果被他們神格化了
沒有什麼比自以為的偽善者更..
強加於人的善意也是一種惡意
不敢指責口交惡徒田,跑來抓罵口交惡徒罵最兇的ptt
平衡一下,三次元再如何宣導教育,本身偏離社會的還
是不會聽,講的動就不會有那麼多猴子再瞎鬼混了,不
少真的是家庭環境問題
小屁孩14歲前沒導正回來,一路歪的機會就很大了
就KPI小偷
51樓,重點是根本不是善意,是他媽教義
KPI小偷啦,裝忙
找不相干的人來開刀掩飾自己辦事不行,可憐哪
40%支持
怎麼沒用?增加稅金 KPI 升官發大致財啊嘻嘻
這點就跟那個執行長講的智障例子一樣 媽的我拿本蘿漫
跟小孩子說 你看書上都是這樣畫他們都好開心 所以你跟我
性交 我們一起來做快樂的事情 哪個小孩會信這個 轉而
拿聖經內容騙小信徒性交還比較可能
跟妳快樂的做愛 這麼熟練我反而懷疑這些人真幹過這種事情
敢反抗就是不虔誠
30歲處男(魔法師)因持有大量猥褻圖片遭逮捕,然後判得
推
比性侵犯還重,想到就覺得好笑又可悲
他只要能害到男人就好啊
對於沒有傷害真實兒童的二次元花這麼多精力要打仗
說他是為了保護兒童 根本詐騙 只是想賺業績欺負虛擬
把二次元也納入衝高績效就可以大外宣說政府有做事 輕鬆多了
不會有正常人想亂檢舉虛擬色情 那會消耗寶貴檢警人力
推啊
但衛福部和iwin不要臉 用那自以為是的雙標去搞這些
我覺得講簡單點就是三次元會做的就是會做 什麼政策
宣導、限制二次元創作物就好比學校主任校長在集會說教
一樣 學生根本沒幾個會聽他們說話 不會搞事的學生就是
不會做
推
推,抓虛擬作品就是在浪費社會資源
主觀認定 不爽來罷免
刑法靠感覺知道嗎
推結論
推 既沒邏輯又沒科學證據到底是能保護到誰
推 用感覺說你有罪的人可以趕快回家過頭七了
你舉的例子還少了成千上百被宗教騙色的受害者
推
拿聖經侵害未成年的有一堆案例,除非他們先把聖經禁了
,不然都是屁話
推
推
這些人只是想動最不容易反抗的二次元當業績,兒少侵害案
最大宗的權勢壓迫他們完全無解,畢竟是宗教跟社福團體內
控問題
親師案件就更不敢多話,教師工會跟家長團體可是好麻吉呢
推
現在就是為了自己的信仰發動聖戰而已
推 各種自以爲在搞 台灣明明就是無罪推定原則
還可以自己認為喔
就只是找好開刀的東西好當成自己有在做事的錯覺
推
這群人真的沒在跟你講道理的,超不爽
推
人家是社工系的
推
虧我朋友之前還偶爾會捐款給這基金會,看這言論,我想他
之後不會再犯錯亂捐了
歷史上以大義之名行剝削之實的案例還少嗎
推
論述清楚給推
這些人就是在評判事物的時候把自己的“感受”放太大了
殊不知自己的感受與現實的因果並無關係
以後捐款要注意了
推 第一次聽說623
一堆NGO團體表面上宗旨是做好事,實際就是欺善怕惡打壓異己
宗教干政,何來正義
自我滿足而已,對真正社會問題一點幫助都沒有
推清楚論述
原來是靠抓這個來感覺自己有在做事阿 真令人遺憾
邏輯清晰,屌打某基督徒
這幫人帶出來的孩子自殺率不知道怎麼樣,各種我為你好
出來啊 連討論都不敢喔
只是開始而已,兒少大旗太好用了,唉
WoW
「他們會報復繼續對其他各領域報復性的濫用檢舉」 所以
在他們的世界裡還是:「這都是這些愛看酪梨色圖的人造成
」 所以他們根本不會檢討是自己造成的,只會用這點把鍋
在甩到那些蘿莉控身上,嘻嘻
描述很清楚
推
恩不里居:我說你色你就色
這兩天不就有一個幹11歲女童的判4年
推 邏輯正確 可惜政府失智
推
某基金會:(忽視)
原來是要衝KPI啊 太可悲了 怪不得一直法條自助餐
教育搞不好就直接用法律搞人
協會發言真別怪人列黑單 沒保護到還稀釋真案件的能見率
推,一堆智商邏輯堪慮的笨蛋在搞事
@O@!
推 你的每篇文打臉都打的準又響 可惜被打的人沒感覺
XX
首Po鄉民大家好, 我是一個在婦女團體工作的小小員工, 看到版上對於iWin議題討論不少, 在這邊提供這議題專的一些澄清。 以下言論不代表機構發言17
抱歉 都是屁話跟幹話,容我留一句代表性廢話下來批鬥 為什麼不學日本? 日本兒童性剝削案例明顯低於其他想封禁二次元色的國家 為什麼不學?10
你這些看法就是前面的討論完全沒跟到 才會把跟衛福部保護司一樣邏輯謬誤的論點又重複一遍 我A了一下你好像主要興趣是在玩桌遊 如果今天政府說 『玩桌遊容易使人民喜好權謀爭鬥、破壞社會風氣、養成反抗政府的習性爆
廢文太長恕刪 以免傷害眼睛 眼睛很寶貴 一輩子只有兩顆 就好像某人說兒少安全優先於創作自由 保護眼睛也優先於你的童話創作自由68
我是不太清楚你到底有沒有看過CRC。 不過既然都提了我們就講一下: 首先第一個適法性問題,由於中華民國並非為聯合國會員。 故實際判定構成違法要件的並非為CRC,而是我國法律規定的施行法,12
順便先備份起來啊,以免到時候你受不了風向刪文 喔喔,這只是「我覺得」齁 ※ 引述《b23951710313 (powertool)》之銘言: : 鄉民大家好, : 我是一個在婦女團體工作的小小員工,爆
不知道你是單純搞不清楚還是想推卸責任,但是你講的東西和事實不符的地方太多了, 我必須回文。 : Q3:執行面上有甚麼替代方案? : Iwin有一個範例圖庫,針對檢舉有一套很嚴格的標準(甚麼姿勢、幾歲、露哪裡) 圖庫有沒有不知道,但是IWIN本身沒有嚴格的標準,XX
謝謝各位指教: 歐美國家、兒童公約沒有規範兒少色圖嗎?是有的 列舉美英澳三國當例子 中華民國法律,對於兒少色情的定義是: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爆
ID: b23951710313 IP: 211.22.90.7 ※ 引述《b23951710313 (powertool)》之銘言:
爆
[閒聊] 衛福部將制定子法訂出虛擬情色圖的標準前情提要: 有網友檢舉PTT上刊登某日本情色遊戲內容與網址,其中圖片涉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 例,遭iWIN通知移除,引發網友炸鍋,提供上千張各式圖片要iWIN「驗證」是否違法。 衛福部保護司2/1日表示將於3月與專家討論,制定兒少性剝削法的子法,訂出虛擬情色圖 像違法認定的通則。爆
[閒聊] 律師:兒少性剝削套用虛擬恐有擴張解釋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正後,衛福部認為,兒少影像無論是真人或人工智慧製作,只要會讓人 聯想到性就不應散播。不過,在法界卻有質疑。承萬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尚謙指出,兒少性 剝削條例是特別刑法,適用刑法處罰原則,但整部法律看不出有處理虛擬問題,衛福部稱 涵蓋虛擬或二創範圍,恐有擴張解釋疑慮。 蔡尚謙表示,兒少性剝削條例第二條是定義何謂兒童或少年性剝削行為,第三款雖修正為38
Re: [閒聊]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依規撤回修正三款 : 以排除不涉及任何真人、受害人的虛構作品作為取締對象)議題,依「公共政策網路參 與實 : 施要點」規定,已停止提議程序,特此通知。 : 未符原因:23
[討論]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討論以及政府首先看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目的:保護兒童及少年免於遭受任何形式之性剝削, 保護其身心健全發展 第二條則定義了什麼是性剝削 1.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16
[討論] 關於蘿莉本的法律問題討論之前學校分組作業的廢案,丟上來跟洽眾分享一下,覺得太爛麻煩噓小力一點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 本條例所稱兒童或少年性剝削,指下列行為之一者: ...... (中略) ......拍攝、製造、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 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14
Re: [新聞] 炎亞綸遭爆奪16歲少年第一次 外流性愛片這裡先不討論是不是非合意性交,強制性交大家都懂,在刑法221,可以自己去翻 我們把重點放在「未成年」 雖然兒少福利權益保障規定兒童及少年是指未滿18歲之人 但刑法中未成年的合意性交年齡是16歲以上 假如耀樂的指控中,自己那時剛滿16歲的說法是真的,那炎P在這部分是safe10
[問卦] 衛福部對兒少法標準 台灣會有多少人被抓張秀鴛反問,「凡是認定不是都主觀嗎?」她認為,如果10個人中有8個人看起來都像兒少? 或是外觀、體態、其他資訊透露角色是兒少,都是不適宜的 只要判斷看起來像未成年 通通有罪 還包含虛擬二次元人物 這個認真執行下去 台灣監獄要蓋多少?- 看到很多人都在怪iwin 真的很怪 行業自肅從某方面來說是一種保護 要記住 以現行《兒少法》來說 這些行為是要上法院 而且很有可能被判刑的 112年的修正理由:
4
Re: [討論] 要燒IWIN不如燒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第 38 條 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 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一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在虛擬人物的影像是否可能助長現實兒少犯罪無法有效證明的情況下1
Re: [問卦] 甲甲炎亞綸涉兒少性剝削檢調該出動了吧向北檢告發炎P之後就被檢舉無記者進桶, 今日才有機會跟各位報告後續進展: 臺端來信敬悉,惟臺端指述事項,業經士林地檢署分案偵辦,已轉傳該署參辦。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敬啟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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