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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抓綠色蛋法辦那個太誇張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抓綠色蛋法辦那個太誇張了作者
chirex
(不含銅鋰鋅)
時間推噓 4 推:6 噓:2 →:16

※ 引述《oasis404 (綠洲404)》之銘言:
: ※ 引述 《forgetme (老頭)》 之銘言:
: :  
: : 他媽的不可思議到極點了,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深夜11點抓人,罪名是妨害名譽?: :  
: : 今天如果我買一台iPhone 15然後po文上網說過熱,警察是不是也要來抓我說要辦我妨害
: : 名譽?
: :  
: : 妨害名譽是告訴乃論罪喔。原告是誰?有人提告了?
: :  
: : 今天這個蛋你這樣子處理,檢察官起訴書要怎麼寫,然後法官要怎麼判?
: :  
: : 警察真的移送過去,檢座不把你噴死才怪。
: :  
: 一堆人覺得農業部告人合理就很好笑,今天要告也是全聯去告,關你農業部屁事。
: 如果這樣算農業部的話,那以後po文說買iPhone出問題,經濟部要來告嗎?po文說買書出問
: 題,文化部要來告嗎?po文說買藥出問題,衛福部要來告嗎?(不管是不是事實。)
: 如果上述這些都沒有部會來告,那憑什麼臭蛋就要農業部出面?臭蛋比較偉大是嗎?
: 有鑒於某些綠粉一直把話題往造謠與否帶,所以我必須再三強調,如果真的有造謠就去告,
: 只是不是農業部告,而是全聯去告。講難聽點,這件事他媽的關你農業部屁事。

很多人搞不清楚狀況,
農業部是行政機關,
又不是人,
那來的人格權告妨害名譽?
連法人都不是。

台農跟全聯才有資格告,
關農業部什麼事?
何況還有刑311條哩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
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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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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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llenshit 09/29 13:25恭喜出桶?

DustToDust 09/29 13:27侮辱官署罪

gzliu 09/29 13:30https://i.imgur.com/38k5mVE.jpg

oasis404 09/29 13:34如果這樣農業部都可以告,以後還能批評

oasis404 09/29 13:34商家嗎

oasis404 09/29 13:34買iPhone抱怨會被經濟部告、買書抱怨會

oasis404 09/29 13:34被文化部告

rjaws 09/29 13:39所以八掛版都被告了沒啦?

chengb 09/29 13:43為什麼你們還可以在此發言而不是去新疆呢

chengb 09/29 13:43

kisaraki1976 09/29 14:00因為沒去新疆,所以感謝黨嗎?

lono 09/29 14:10在生日時慶祝的不是長了一歲,而是羅禮士又

lono 09/29 14:10讓人活了一年。

lono 09/29 14:11把羅禮士改成民進黨也可以

hgt 09/29 14:27沒事找事!!! 蛋壞掉就丟掉阿!!!

hgt 09/29 14:27誰叫你去造謠??? 自作自受!!!

lesserpanda 09/29 14:42如果你的批評是惡意刻意的造謠,不

lesserpanda 09/29 14:42能處理嗎?

chirex 09/29 15:34惡不惡意是你自行認定的嗎?

chirex 09/29 15:35造謠不造謠也不是你說了算,台灣是

chirex 09/29 15:35講法律的

oasis404 09/29 17:06造謠也不關你農業部的事啊,是人家全聯

oasis404 09/29 17:06、台農的事

miya168 09/29 23:06推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