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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懇請立法院決議將法務部長鄭銘謙解職法辦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懇請立法院決議將法務部長鄭銘謙解職法辦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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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宇宙立法院,大法官的立法院,

在黃國昌的帶領下,通過決議要求國安會秘書長即刻認罪,下台,

建議黃國昌通過決議將法務部長鄭銘謙,還有惡檢林俊言即刻解職,認罪法辦,這樣才能救出
我們最愛的阿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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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71.5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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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974682 07/05 08:55哈哈

※ 編輯: Whitening (42.77.71.58 臺灣), 07/05/2025 08:55:23

desho 07/05 08:55直接決議阿北無罪不是比較快

bhenry1990 07/05 08:56好像沒有這個法源 只有叫總統換一個

bhenry1990 07/05 08:56行政院長的方法

murray 07/05 08:56沒有法源就立法就好 我們藍白委沒在怕的

andymi 07/05 08:58修法讓立法院有特赦權,然後表決特赦即可

HodorDragon 07/05 08:59立法藍白不得受法律限制即可

※ 編輯: Whitening (42.77.71.58 臺灣), 07/05/2025 09:04:18

JoJo2330 07/05 09:11立法中華民國所有行政機關人員由藍白兩

JoJo2330 07/05 09:11黨決定不能有異。頂嘴的直接判10~30年

JoJo2330 07/05 09:11有期徒刑。

luba2 07/05 09:31人事權是行政院長的,你要的話就倒閣,鄭

luba2 07/05 09:31銘謙自然就不是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