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法警小草:現在金錢是違禁品嗎?
笑死!這位自稱前警察人士顯然是沒有修過刑事訴訟法
第 133 條
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
為保全追徵,必要時得酌量扣押犯罪嫌疑人、被告或第三人之財產。
對於應扣押物之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得命其提出或交付。
扣押不動產、船舶、航空器,得以通知主管機關為扣押登記之方法為之。
扣押債權得以發扣押命令禁止向債務人收取或為其他處分,並禁止向被告或第三人清償之方法為之。
依本法所為之扣押,具有禁止處分之效力,不妨礙民事假扣押、假處分及終局執行之查封、扣押。
第 38 條
違禁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前項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以外之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而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前二項之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依照現行刑事訴訟法第 133 條及刑法第 38 條規定
得扣押之物包含:
1.可為證據之物
2.違禁物
3.犯罪工具
4.犯罪所得
5.犯罪嫌疑人、被告或第三人之財產(保全追徵)
違禁物不過是其中之一種,小草顯然是不讀書才會鬧這種笑話
※ 引述《oscarwu3041 (小羽毛)》之銘言:
: https://youtu.be/VcxYJlhrlfs?si=jGKLDC_QTuWIXElX
: 然後有一位小草高先生
: 自稱在新北市當過警察、也幹過法警
: 說他是讀過法律的
: 1.
: 他一上台先反問台下小草:
: 「市長知道違法會蓋章嗎?」
: (台下:不會!)
: 然後又問:「你檢察官是不是知道違法才蓋章?」
: 2.
: 接著又說:「你去他家搜索拿到錢,難道現在金錢是違禁品嗎?搜到錢可以聲押嗎?」: 然後又很氣憤的說:「那些印鈔票的,是不是要關起來?」
: 3.
: 最後他提到他看過柯文哲到學校演講,回答學生問題的影片
: 他認為阿北「思想邏輯這麼清楚」的人,他會知道現在蓋的章是違法的,然後還蓋下去嗎?
: 大家怎麼看這位小草的肺腑之言?
--
說個笑話 警察法律很好
10年左右有補7-1X年都考不上高普考的
某一年警特 忽然就全上了XD
19
[情報] 拍賣刑案沒收車輛 殺人罪扣押LEXUS超便宜拍賣刑案沒收車輛 殺人罪扣押LEXUS超便宜賣出 自由時報 2023/12/07 12:27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受嘉義、苗栗地方檢察署囑託,今天早上 10點在嘉檢大型贓物庫拍賣9部被告所有或供犯罪所用汽機車,許多民眾到場競標,拍賣13
[情報] 屏東地院:明揚火災事故 債權人聲請假扣押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有關「明揚廠房火災事故」債權人等聲請假扣押事件新聞稿 屏東地方法院 有關「明揚廠房火災事故」聲請假扣押事件,本院說明如下: 假扣押是保全債權的制度,債權人的債權被保全,債務人的權利亦因此受到限制, 且假扣押程序不公開,貴迅速,特重時效,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1項、第523條8
Re: [新聞] 學姊姊炒股 男半年賺1513萬遭判刑這個案件,源頭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8 年金訴字第 74 號刑事判決 事實 一、林XX明知永純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代號4711,下稱永純公司)、利機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代號3444,下稱利機公司)、精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7
[問卦] 詐騙不法所得會全數追討回來嗎?新的刑法沒收制如下: 「與舊制最主要的差別在於不再限於被告名下的犯罪所得才能沒收,第三人所有的資產在 符合特定要件下也可以沒收;此外,詐欺案在舊制時僅能針對犯罪所得原物沒收,而在新 制中,在犯罪所得原物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可以追徵其他資產,就算被告將不法所得 轉投資、購買豪宅、名車等,或轉登記第三人名下,檢方都有權追討。」1
[請益] 刑法選擇題2題1.甲明知A為詐欺犯,其所有之300萬元為詐騙所得,仍收受A贈與該300萬元。 有關該300萬元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300 萬元為詐欺罪之不法所得,係屬違禁物 (B) 甲明知300萬元為詐欺罪之所得而仍收受之,得沒收甲所收受之300萬元 (C) 300 萬元之犯罪所得之所有權仍在被害人處,故非屬於犯罪人A之不法利得1
Re: [問卦] 酒駕肇事為何不沒收犯罪工具?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但有特別規 定者,依其規定(刑法38條2項)。 所謂「供犯罪所用之物」,是指 對於犯罪具有促成、推進或減少阻礙的效果,而對於犯 罪之實行有直接關係之物而言。 又倘該供犯罪所用之物屬於實現犯罪構成要件的事實前提,即欠缺該物品則無由成立犯罪- 國考版首po~ 請問各位senpai 1.審判中檢察官有無扣押之聲請權? 2.審判中法官之扣押是否要讓被告以及 被扣押物之所有人(第三人)表示意
爆
[討論] 高雄最近幾年有變好嗎爆
Re: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78
[討論] 認真問不副署,藍白真的不敢提倒閣嗎 ?75
[討論] 翁曉玲:這只是序曲,我要端正大法官61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45
[討論] 原來國民垃圾黨惡搞大法官不是第一次53
[討論] 競猜本次大法官會通過幾席?47
[討論] 競猜明年大罷免會罷掉幾席藍委34
[討論] 台北拿比高雄台南多你真的可以?36
[討論] 政院不副署 藍白也不敢倒閣 法案會?27
[黑特] 大家一樣公式,為啥高雄台南覺得被搶錢?27
[討論] 財劃法簡易解釋版33
Re: [討論] 高雄最近幾年有變好嗎32
[討論] 額..徐委員,你戳破了鎖還在耶30
Re: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19
[討論] 反對財劃法真正理由23
[討論] 藍白說那為何綠營那八年不提自己的財劃44
[討論] 無實際討論,都在謾罵對方陣營27
[討論] 明明選的是賴清德 最後變成傅崑萁在執政15
[討論] 蔡壁如:柯文哲是永遠的主席、精神領袖15
Re: [討論] 政院明年不照財劃法編分配款會怎樣?11
Re: [討論] 劉仲敬會怎麼論這次的三法案?17
[討論] 目前反財劃法的首長13
[討論] 財劃法要怎麼分高雄才能拿第一多的錢?13
[黑特] 請政治廚放過MyGo!!!!!12
[黑特] 柯文哲簡直走向阿扁後塵!12
[討論] 明年哪些福利要消失惹?8
[討論] 承認吧 40%就是少數 乖乖服從多數11
[討論] 吳思瑤:民主就是比拳頭3
[討論] 是時候遷都高雄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