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高虹敢誣告案無法獲得緩刑
宣告緩刑要符合四個條件:
(一) 法院判決的宣告刑必須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一些重罪是不可緩刑的,像殺人罪要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除非法院把法定本刑一減再減,從十年減到二年,才可以宣告緩刑,這種機會很少,因為減刑也要有法律上理由,不是想減就可以減的。
(二) 從來沒有因為故意犯罪而受到有期徒刑的宣告。
如果過去犯的罪是被法院判處拘役或者罰金,就沒有關係;或者過去犯的是過失犯罪,也不生影響。
(三) 以前雖然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的宣告,經過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五年以內未曾再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的宣告。
(四) 須法院認為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
高虹敢誣告一審被判十個月
即便上訴二審,除非大翻轉改判無罪
只要二審有罪,因卡到(二) 無法獲得緩刑
所以誣告案只要有罪就是關定了。
且
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
下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一審法院所為無罪、免訴、不受理或管轄錯誤之判決,經第二審法院撤銷並諭知有罪之判決者,被告或得為被告利益上訴之人得提起上訴: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所以本件誣告案二審就會定讞
高虹敢很有可能提早進去。
--
沒有認罪通常不會緩刑 水母是特例
所以 他上訴如果失敗 就一定會被抓去關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草可以去幫出律師費
我方派拿乳頭出戰 肯定能讓二審無罪
高的律師難道又是塔綠班?法盲草提出
的證據律師竟然不知道
二審也可能輕判給他罰錢不是?
不過坦白說有罪出乎很多法律人意外 二審
法官會不會有不同見解也未不盡然 看戲吧
高虹安乾脆找NARUTO當辯護律師好了
如果因為這條先被關會被笑死
民眾黨未來的訴訟建議通通委託支八版
桿精法盲草,他們總是能找出律師看不
到的有利證據
律師的執業紀錄被記上「誣告罪、敗訴」真
的會氣哭吧www
鍵盤草 大狀師 快快去幫鼻鼻申冤阿!!
在這當法盲鍵盤俠只會被電到失能而已><
判10個月跟判一年差不多 因為未滿6月不能
假釋 跟判一年刑期過半假可釋差不多
It’s time to go to the jail!
這律師超冤 遇到蕭婆拿清朝論文告明朝毀謗
她的律師要哭哭了 留下誣告經典判例
湯姆熊哥出動!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提前土城找安
A罪還沒定讞,B罪先定讞了,犯B罪會因A罪
而無法緩刑嗎
新政治就是不一樣
誣告這到底怎麼輸 笑死
她個性在女子監獄裡會很慘
回rw:B罪可以緩刑 但A罪被判後會被撤銷
高虹安在監獄應該會被大姊頭霸凌XD
韓劇黑暗榮耀的惡女下場
了解 謝謝回答
提前找安 有料
沒錯 我一直想到黑暗榮耀
安安一直在幫律師增加副本難度
這簡單,二審翻盤改判無罪就好了,
法官沒那麼討厭她的話應該有機會
大姐頭們會教她重新做人
沒差吧 反正貪汙低消7年了也不差這10
個月
笑死
,誣告也能被判有罪
沒新證要變無罪很難
要進去就會併案執行
現在想起來當初檢方沒收押高應該是黑暗兵
法 因為看守所只要進去幾天幾乎都會認罪
除非地院判決有問題,不然高院很少改判
助理費認罪+繳回多半會輕判 檢方就是認為
高不認罪乾脆讓你先逍遙再讓法院重判
護航草,快幫忙集資拚無罪,不然只
好組團去探監惹,哈哈哈
以前我實習時 老闆直接跟客戶說誣告罪都
不會成立不要告啦 不過我多年來告過一次
看了覺得可憐 扳倒高的居然是陳時奮
成功 那是很明顯拿假證據來告人 XD
誣告罪很難成立 高虹安律師變成笑柄
XD
輸給陳時奮 小草真的是氣死 哈哈
而且這個二審定讞就進去了
誣告罪要能判刑 這比日本壓縮機還少
誣告罪既要判刑又要執行 幾乎十惡不赦
放心啦 二審會讓她吃豬腳麵線的
場景同時要發生不是沒有很少很少
那麼讚喔
大部分都是毒販數罪 反咬公務員之類的
才會合併執行到
創下稀有案例,可以列斐陶斐世界紀錄了吧
輸給翁達瑞真的會讓小草一輩子陽痿,當初
嘴超兇的現在一個個都縮
誣告可以上訴三審吧
萬萬沒想到 竟然發生在前市長空安身上
三審也只是看有沒有違背法令,很常看到上
訴的被最高院罵一頓www
誣告坐牢有前例嗎?沒聽過
台灣要真的發監坐牢其實不容易
她為了誣告 改了兩次論文 還交給北檢
這就是偽證
她那封什麼辛大學倫會的聲明信本來拒
絕交出原信 後來法官命令交出來
發現根本不是什麼調查結果聲明
高虹安在法庭上拿不出證明她的博士
學位沒有被辛辛那提大學撤銷
其實可以再去告發它偽證罪
說真的 輸給那個食奮有點丟臉…
高虹安把她和學校聯絡的email 唬爛
成辛辛那提大學的學倫會公文
超過六個月不能易科罰金,也沒有判
緩刑,不上訴的話是一定要進去蹲的
一般人裝傻裝死都不可能成立誣告
那個翁達瑞被某些台派當成智障 一直再宣傳
不要相信他任何講的話 結果這個智障居然把
它就是假會還去創造證據 有夠白癡
高虹幹打爆 笑死
翁達瑞是幾所大學聘僱的教授 高虹安
死的不丟臉
連個老先生都打不過 快告自己律師
對 高虹安為要入人於罪捏造事實 翁
達瑞才可以提她誣告罪
事實證明空安邏輯性並不好
快進去
有點邏輯的人不會去幹這種白癡的事
理工人邏輯有夠差
土城找安
土城早安^^
它不動論文 永遠扯皮就沒有任何事情
土城早安
例如 感謝母校給我的支持
我本來也看不起陳時奮 現在得改觀了
還有他到底哪間美國大學的教授?校名都沒
土城找安
爽啊 繼續嘴司法 進監獄幾點繼續嘴
偷改證據還沒罪才是在藐視司法吧
進去關 進去關 進去關
https://imgur.com/54ZDCfd 一直跟翁不對
盤的趙君朔也佩服翁是高的剋星
高鼻安剋星應該是朝天鼻吧!
輸給翁真的超意外
安安不要去改論文拿來告人就沒事了 自己
壞
老綠男真的有夠會對女性使用性方面的羞
辱
破窗效應 沒想到能在自稱正義的機關看到哈
哈
拿改過的論文 偽造的郵件來嘴陳
法官是不是又看破高的手腳啦
最後因為這樣要進去蹲 草草你看看你
土城找安安~安安進去我一定去放鞭炮
二審會不會再兩年阿
誣告被關到例子不少,判決書網站查一
下就一堆好嗎,還有其實ptt有人曾經
誣告被關過
名人巫告被關的我只想到陳為民
變造證據入人於罪,實在惡劣!
高真的猛...哈哈哈哈哈
爽!
居然會用假證據去告人,天才!!
刑法沒有376條
青鳥 是刑訴376條喔
羅織罪名真的無所不用其極。虹安入監日,司
法敗壞時。 法院才是最目無法記的犯罪集團
先搞清楚刑訴跟刑法好嗎
沒意外的話大概就是二審還是有罪然
後誣告先進去關,再來貪污案訴訟流
程繼續跑
這部分不會等誣告關完才開庭,會依
照庭期視訊/借提帶到法院繼續開
有笑有推
以後應該會流亡海外
得罪垃圾民進党真他媽有夠可怕~操你媽民
進黨
高乾脆放棄上訴 提早進去關適應環境算了
黨要你死,你不得不死
你是法律系大一生還是鍵盤律師?
防爆部隊也演一下吧...
防爆部隊來了
來更正一下 刑169 誣告最重本刑是七
年以下
我自己也記錯就是了
所以誣告可以上訴三審
爆
[閒聊] TOYZ被判刑4年2月定讞+驅逐出境香港籍的Toyz於偵查期間曾被羈押2個月,又被送去觀察勒戒1個月,都可抵扣刑期,目前 他以150萬元交保在外,限制出境出海,因此須至少再服刑1年10月才能達到申請假釋基礎 門檻。 法院歷審皆未宣告Toyz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的刑事保安處分,但Toyz是因故意犯爆
[討論] 北檢:王郁文犯後無悔意,已正式提起上訴高虹安貪汙案 於日前法院宣判 一審判決7年4月 對此高虹安趕在今日上訴截止日前 委請律師提起上訴 台北地檢署 看完法院判決書後表示: 法院把助理們繳回小金庫的加班費,都當成是 私人財產、不列為詐欺犯罪,因此犯罪所得少了30萬多萬,導致量刑結果有違罪刑相當 原則,因此於16日 正式提起上訴14
[問卦] 中國法律vsROC法律用詞差好多為什麼中華民國的法規都要寫的這麼文謅謅?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又寫的太白話到有點好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 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8
Re: [IWIN] 展翅協會會長支持管制二次元→ s1001234: 裡面我覺得最危險的是那個刑責...最重七年,表示被判刑 → s1001234: 的話一定要被關,就算被減刑到6個月以下也不能易科罰金 → s1001234: 。這根本是要讓監獄爆炸的白癡刑責。不,應該說整件事 → s1001234: 都非常白癡,完全視憲法為無物。 看到這推文去找了一下7
Re: [新聞] 「火應該是我們弄的」!害慘中壢家樂福沒事啦 別瞎聽瞎說 第一他們沒犯意 第二應該符合自首 沒意外走173條 之2- 法官的邏輯跟一般人是不一樣的 他們喜歡 先射箭 再畫靶,自由心證無敵,什麼證據都不需要。 我覺得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毫無證據辦案的邏輯 比如說 館長被開三槍
6
Re: [問卦] 館長之前沒認真混黑社會?你可能誤會了 依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 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5
Re: [新聞] 高登涉詐「仍吃下國家標案」! 律師嗆相關法條瑟瑟發抖中 你們再吵,小心政府連這這幾條法律 都給修了告訴你們! 這樣有前科的,信用不好的,就不用 屈就於開早餐店了,懂嗎!4
Re: [新聞] 館長挨告誹謗嗆「罰罰錢又怎樣」 綠查了一下規定 好像不是罰罰錢就算惹餒 P.S.本肥非法律專業 歡迎指正 ------------------------------------------ 刑法310條 2.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2
Re: [新聞] 轉貼陳時中提醒別出門被當假消息 法院還原文吃光光 看有人在下面說為什麼兩個人發一樣的文 一個有罪: 一個無罪:
爆
[討論] 女生為何反對代理孕母居多?爆
[黑特] 台中火災9人過世92
[討論] 潛艇20億果然守下來了~~95
[討論] 台中全聯倉庫大火?78
[黑特] gogobar果然不是台灣人吧68
[討論] 網路上對綠營仇恨這麼深的原因是什麼?65
[討論] 今日青島東路 現況(圖)60
[討論] 世界首例罷免票數要大於當選票數才能罷免25
[討論] 黃國昌:請民進黨不要混淆試聽12
[討論] KingKingCold 你有身份證嗎?32
[討論] 學姐下屆還會上嗎27
[黑特] 阿公阿嬤這張圖看了令人鼻酸23
[討論] 立法院外目測300人27
[討論] 為啥民眾黨也支持修改罷免法案X
[黑特] 6000隻→453隻,根本是辱台!20
[黑特] 藍白共這樣吹捧民進黨的綠委好嗎????????20
[黑特] 台中為什不辦詐騙節?19
[討論] 大甲盧媽民調又要漲了吧?17
[討論] 明天盧媽滿意度會到幾%會衝到130%嗎?48
[討論] 柯粉:都火災了還在無腦扯政治,沒人性16
[黑特] 黃國昌真的是最噁心的咖14
[討論]剛剛朋友說 台中大火,消防隊員的裝備簡陋15
[討論] 國昌到底為啥急著讓民眾黨滅團7
Re: [討論] PTT站方真的應該警惕了15
Re: [討論] 白癡國民黨的政策操作 提高到30-33%門檻就好啊9
[討論] 警察也太多了吧?9
[討論] 綠粉是怎麼看昨天那個假摔小丑27
[討論] 民眾黨六都支持度剩不到10%33
Re: [新聞] 吳怡萱秀轉帳紀錄喊冤 只拿木可6千塊宣11
[討論] 盧媽滿意度484又要出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