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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別傻了,國昌本來就燒不起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別傻了,國昌本來就燒不起來作者
iLeyaSin365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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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問個問題:古往今來,在臺灣,

跟監/偷拍(揭發不法或私行弊端的偷拍
不是做愛盜撮那種偷拍)

是因為黃國昌一人做才有這種事嗎?

不是的話那麼歷來黃以外的爆料、新聞週刊等
資料,怎麼來的?

或者,只要是鏡週刊、蘋果報、自由報等
媒體去做的跟監與偷拍,
都因為是所謂的媒體公司所以大家就允許他們去做,
然後再由政黨透過持股或者輸送利益甚至是
持有一間媒體大樓就可以藉由媒體第四權名義
去專門對付所謂的政敵?

跟監/偷拍(揭發不法或私行弊端的偷拍
不是做愛盜撮那種偷拍)
到底哪裡有問題?

我就問:世界上有沒有壞人(尤其政治的人“政權要角、政要等)會一邊做壞事一邊
錄音、錄影、拿起相機好好拍照,做完徇私舞弊或是不法勾當以後,
把這些記錄整理好放進牛皮紙袋送去給檢察官
說:“請收下來,這是我昨天做的壞事,請處理或是公開給大眾看,謝謝!”


媒體爆料為什麼有時候沒有錯

不是媒體的人爆料,為什麼有時候沒有錯

難道跟監/偷拍是百分百錯誤的行為

政治人物尤其是政治權力擁有者
被跟監/偷拍與無權力的人民被跟監/偷拍
意義一不一樣?


如果監察機關不主動偵查各政治人物,
但是人民覺得政府與執政者可能有舞弊、
徇私不法,無公權力與檢察官檢查權調查權的人民如何救濟?


到底誰可以替人民去跟監/偷拍(揭發不法或私行弊端的偷拍
,不是做愛盜撮那種偷拍)
如果有必要的話?


我們該不該立法禁止對於政治人物與執政者的跟監/偷拍(揭發不法或私行弊端的偷拍
不是做愛盜撮那種偷拍)


或者是不禁止但是有身份要求:
只有警察?檢察官?媒體?立委(民意代表)?

包括得到上述人等授權


黃國昌他就是去拍不法、拍徇私舞弊、拍貪贓枉法、拍任何政治人物損害公益的事跡,
當然,我覺得政治人物都該被跟監,執政者擁有影響大眾甚鉅的公權力更應該被跟監/偷拍,
為什麼可以好像去侵害他們的人權,
誰喜歡被跟監?
但是誰又能讓他們主動把自己犯罪的資料乖乖
細心整理好呈給立委與檢察官請他們抓自己?
不可能吧?
否則那個叫做太子的朱什麼牆壁找到錢,
為什麼他自己不拍照自己交給檢察官?


政壇,
發生著,
滿滿的壞事

滿滿的滿滿的壞事

不管是不是政黨鬥爭,誰是誰的政敵,
互相抓,互相拍,
拍出來一件,對老百姓好事是一件。


我希望不只一個黃國昌,
我希望可以有一百個黃國昌。
這不是黨派的問題,是大家都應該來做的問題


※ 引述《takase (............)》之銘言
: ※ 引述《Scion (G8羊,專噓廢文)》之銘言:
: : 人體要燒起來是很困難的
: : 一般來說都要澆汽油,然後主要也是靠身上的衣物在燒
: 認真回啦
: 國民黨現在就拼命護航,想辦法把整件事壓下去
: 我猜國民黨會用出手幫黃國昌換年金停扣法案過
: 黃國昌大概也只能吞下去
: 即便之前顏寬恆等人被黃國昌搞過
: 為了"藍白合"的大局,也只能吞下去
: 這點心態也反映在板上眾藍粉那個"燒不起來啦、燒不起來啦"的論調
: 但以後藍營政治人物跟黃國昌交手時,要不心存芥蒂是不可能的
: 今天你可以派人去跟監綠營政敵
: 哪天派狗仔跟監對民眾黨不友善的藍營要角,藉爆料來介入國民黨內權力鬥爭
: 也只是水到渠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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