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1.林銘仁300萬交保 2.郭哲敏檢抗告成功
1.新北議員林銘仁涉詐領新台幣681萬餘元助理費,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全案今天移審,林銘仁否認犯貪污罪,新北地院考量案件偵結、證人訊問完畢,裁定300萬交保。
2.新北院審理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案,合議庭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電子監控,檢察官提起抗告。高院今天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院更裁。
法院跟司法終於又活過來了
塔綠班敢不敢面對這兩件事情
整天只會阿伯阿伯佩琪33國昌民眾黨的
面對事實好嗎
這些事情難道不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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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爆
[爆卦] 黃國昌FB88會館醜聞:誰決定二度縱放郭哲敏? 在88會館醜聞中,一個迄今檢警都沒有說清楚的關鍵問題是: 郭哲敏為何能夠在執行搜索前,事前就逃跑出境? 針對這個問題,新北地檢署在今年1月13日發布的「行政調查新聞稿」中說:「惟因地下 匯兌等案尚在偵辦中,前開調查內容涉及偵查不公開事項,需俟地下匯兌等案偵結後再行![[爆卦] 黃國昌FB [爆卦] 黃國昌FB](https://i.imgur.com/06wQqZ7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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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方當庭抗告!!高院的新聞稿 節錄如下 壹、主文 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 [討論] 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方當庭抗告!! Re: [討論] 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方當庭抗告!!](https://tph.judicial.gov.tw/Styles/Common//images/thumbnail_pi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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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北檢抗告成功!柯文哲無保請回遭撤銷檢 : :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為涉及京華城弊案,遭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 禁 : ,但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卻認為檢方指控柯文哲的「犯罪嫌疑不足」,裁定當庭無保13
Re: [新聞] 鄭文燦二度交保檢再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裁幫大家節重點 主旨 1.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重點節錄 被告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Re: [新聞] 鄭文燦二度交保檢再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裁 Re: [新聞] 鄭文燦二度交保檢再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裁](https://tph.judicial.gov.tw/Styles/Common//images/thumbnail_pic.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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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鄭文燦1200萬交保,檢方當庭抗告!!如果是高等法院裁定交保,檢察官就不得抗告 但此案高等法院的裁定是撤銷發回,而不是自為裁定 所以檢查官還是可以再次抗告 我們der高等法院基本上不會直接推翻原審法院的裁定 只會判定原審法院程序完備→維持原裁定 or 程序不完備→發回更裁
Re: [新聞] 鄭文燦二度交保檢再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裁刑事訴訟法對於羈押與否的裁定救濟的規定: 地院的部分是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404條第1項第2款: 對於判決前關於管轄或訴訟程序之裁定,不得抗告。 但下列裁定,不在此限:二、關於羈押、具保、責付 、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之裁定。
![[詢問] 有關官網文字記錄 [詢問] 有關官網文字記錄](https://i.imgur.com/a9eD9SVb.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