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3讀漏寫新台幣反質詢罰鍰變3倍最高NT60萬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三讀條文
被質詢人違反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主席得予制止、命出席,並得要求被質詢人為答復。被質詢人經主席依前項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https://cnews.com.tw/242240528a02/
郭國文指出,第25條罰鍰當中,漏寫「新台幣」,單位只有「元」,所以根據「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現行法規所定金額是元者,以新臺幣3倍計算。換句話說,第25條規範中,「被質詢人經主席依前項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最高會被處以新台幣60萬元。
藍國蔥最高機密的超高水準立法技術,3倍卷大放送
反質詢本來最低罰2萬最多20萬的新台幣
現在低消罰6萬,最高60萬新台幣啦
民進黨藏招喔,不說違憲和侵犯基本權的高層次疑慮
一堆小地方的文字瑕疵早就盯緊緊
就是看準你大陸國民黨跟有用的8席根本都沒人有看條文,等3讀過一條一條抓出來鞭屍
--
XDDDDD
真是.........屌爆了
........反正小草已經不要臉了
這個倒是第一次聽到@@
康乃爾的畢業證書是不是可以用雞腿換
啊
這個不應該是法律人犯的錯誤
這是真的嗎?
DPP為什麼不早說 幹
懂什麼,大法官的法官故意藏招的好嗎
原來還有這條?我自己承認我不知道這個規
定
這個公民課有教過吧?
我沒印象耶
為什麼元是乘以3? 理論是什麼
沒寫元就是銀元啊 銀元是新臺幣三倍價
好久以前有看過這規定,都很老舊的
法條才有
好屌
tmd銀元多少年前的東東了
銀元是三小東西……
一銀元=三倍新台幣 計算
銀元@@...民國前了吧
藍白狗立委是什麼法律專家嗎?嘻嘻
沒寫新臺幣才對 那銀元有夠老
這就刑法中的罰金制度啊
因為當初一堆罰鍰罰金金額很低的XX
X元
銀元一直以來的問題啊
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
現行法規所定金額之貨幣單位為圓、銀元或
元者,以新臺幣元之三倍折算之
藍白狗沒以為一銀元等於一人民幣就不錯囉
這個刑總我記得王皇玉會拿出來講
沒寫新臺幣等於銀元,要x3
這個細節沒什麼人會注意
銀元
@kshsescaper 法律人漏掉這個很落漆
罰鍰哪條有寫新臺幣胡說八道
@ameko34 你可以去看選罷法
真的耶 我剛隨便google交通罰鍰
這條早該改掉了 瞎 而且法條都沒在通膨
有加上 新臺幣
老實說我真的不知道這條,我沒常識……
這個老問題了 正常都會加新台幣 因為範本
都抄來的
有啊
國民黨議員大概連法條是什麼都不知道
我不知道改了沒,以前真的有教
對欸
現在也有教吧
公民都忘光了 = =
國中教的
沒寫新台幣就是銀元
老師有講過 感謝提醒
因為我們的法幣是銀元 這個沒人用的東西
沒寫元就變法幣www
6萬跟2萬的話差距感覺還好而已,但是20
萬跟60萬可能就有差了
沒有美江5倍,但有崑娼3倍
在在證明 這法 真的 是 沒實質審過的
屎
修法新台幣是法幣是法理台獨
刑法有修過,刑法都是新台幣
好古早的規定 以前有讀過,沒想到居然還
在
10萬直接變60萬
這個不該是法律人犯的錯啊 因為一定會教
因為這個的原因 刑法整部都有特別修正過
哇靠.....
搶著通關 還可用手寫改 屌爆
可見有多少國民黨立委根本沒看ww
我不信幾十個立委都不知道啦
如果你全部都只寫元,你還可以說那是新台
幣,你其他寫新台幣元,這條沒寫就變銀元
了
大概都沒看吧
蔥仔的屁股又糊屎了
根本沒幾個立委知道自己在同意什麼
那個就黃國昌和 國民黨立委的助理修出來的
你這樣跟我說民進黨有在審?
這什麼立法水準....
二讀的不是沒有上限?
超屌 哈哈啊哈哈哈優質國會
國會改革派 是少數立委在密室黑箱修出來的
大笑話
DPP的意見被拒絕 怎麼審= =
不是藍白強力過審嗎
itsforte 是誰強迫過二讀的
最高機密寫出來的啊
低級錯誤也能犯 秋西郎
哇,這個推給民進黨背鍋喔?
塔綠班好了啦,根據「現行法規所定貨幣
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那我把這個條例
修一下不就好了?又不是什麼大問題,笑
死
最好別急上車 誰沒讀書沒念法還不知
道
二讀都在睡覺喔?
不能喔 你這樣修其他法律都受影響
這條寫在刑法,這就是藍白立委的立法
水準
我印象有些稅就是用銀元
翻開陷阱卡 結束這一回合
LeeSeDol 你改了 全部條文都要動
噗 法案5/17 晚上7點才拿出來,是要審
屁審喔!國民黨不要老是在問到委員會要
討論時就保留,無法逐條討論,會發生這
樣的笑話嗎?
而且 等於法理台獨喔XD 改法幣
@pupu20317 寫在刑法就沒問題
藍白可以修成2024後立法的不用乘三倍,
這樣就解套了
公民其實不會教這個 但法系相關一定
會教
就沒再審查?漏字也不知道,立委好意思
領薪水
還有這關民進黨屁事,民進黨都被藍白
不給討論了
靠北 變DPP沒審的錯
cross 我公民課學過啊
!!!
rwhung 我沒有說這條有問題,而是說這
條是寫在刑法,但藐視國會法案是寫新臺
幣,但這邊新臺幣不見了,很瞎
法條沒統一定義貨幣單位就是可能這樣
這是三讀前發現的?還是三讀完?
誰寫的條文啦 不敢承認喔?
這個現在很多都改成新台幣計價了啦
至少我的年代國高中公民沒特地去教
說 罰鍰沒寫新台幣的要3倍啦…
@pupu 我是說寫在刑法上的罰鍰就是新台幣
我不認為藍白是故意的 因為他們的水準
本來就很低落 顯而易見的地方都能互相
矛盾了這種小地方肯定不知道
國中就教了
現在講銀元 大多人只會跟你 蛤? 你
在供殺小
有印象 不過沒人提我也想不起來 可是
我不是法學博士呢
哈哈 看國眾玩的真開心
我要幫 KMT立委說話,雖然他們可能水準低
落,但他們可能修法時都不
在,這是黃國昌主導的
看過法案如果只有黃跟傅兩個人的話
那就是某個法學博士的鍋了 笑死
rwhung ok 了改
白癡到有剩 連這個都會寫錯
也不是傅… 傅根本沒能力修法
八成就是 不用看了啦!他馬的給我快點過
!過!過!
反正罰塔綠班 沒差
這次都出現三讀改內文了不是嗎
我我我..我就是要罰60萬
沒差拉 小草準備60萬去繳就好 垃圾立委
過的法案垃圾支持者記得去幫忙繳
聽說是 黃國昌和 翁曉玲立委的助理主導
藍白共推的法案 還真細緻呢
3倍就3倍 我有^欠>你喔
不是狗蔥得意的法案嗎,自己努力改出
來的
這是故意的不可能犯這種錯
我就問,罰三倍不行嗎?
高中有教
你不犯法為何怕被罰?
康乃爾大學寫的應該是用美元計價
六七十年次以上的應該都知道吧
我還嫌他罰太輕呢!
2019有三讀改過一次刑法內文加上新臺幣
我不確定2019這個會不會自動算新台幣?
就算是罰60萬有很誇張嗎?
品質保證
2019 「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國昌:你早說啊!你早說啊!(噴口水
看起來還是會3倍 因為只是修正部分條文
這51席除了搗亂還會什麼?三讀幹了什
麼事
藍白紅不要臉
只有民進黨認真看耶
藍白就沒有法律人啊
三民自...哇咧,是師父的匯流@@?
再次證明民進党正事不幹只會扯後腿找碴
白癡選民 選出白癡北爛立委
蔥哥:沒、沒、沒錯,我本來就要罰這麼多
難怪是最高機密!讚喔! 都先騙你的~~
藍白會怪民進黨沒有認真看法案
可惜不是美元 這樣比較刺激
樓上,難得想推藍尾,而且照稿念耶,他一定
真心這樣想
法條上中華民國法定貨幣還是銀圓,臺幣
或新臺幣都只是不得以暫時使用
水準真的有夠低下的到底在搞什麼東西
這篇是質疑立法委員的法律素養嗎
立法委員怎麼可能不知道新台幣跟元
笑死 反映本國立委水準
笑死 規則還沒定好罰則這麼高喔
罰60萬有很誇張嗎? 在國會上坦承以對很
難?
那不是更好了嗎
可以請柯文哲去國會對民調嗎 誰沒穿
褲子?
我懷疑國蔥中文不是很好 之前「牆」就寫
錯字
有60%民意撐腰的法學博士 怎麼可能會犯這
種低級錯誤 肯定就是要罰60萬啦
這樣更好了啊 會不會是故意的
證明了這法有多爛www
國蔥老師寫的法案就是這麼滴水不漏
毫無破綻^^ 笑死wwww
在修法把三倍廢掉不就破解了
這是最最最最最基本的法律常識
樓上還有臉說是常識 有人去查證了 三
倍那條法早就廢止了
哦哦哦,我國家立法要不要參考比特幣
道德長城的嚴謹就是這種程度?
這很好啊,罰死那些睜眼說瞎話的王八蛋
傅狗: 不然來辯論阿
對一般民眾沒差,對用字嚴謹的行政跟執法
單位就有差,先不管顏色跟支持或反對的立
場,以這種專業跟嚴謹程度來說,第一個藐
視國會的就是國會自己本身,自己都不尊重
跟認真看待自己的專業事業了,然後過了藐
視國會法…只准州官放火?
這就是實質審查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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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內政部政次答不出早餐吃什麼 黃捷虧藐視越來越覺得高雄選出黃捷那一區的,是不是一堆豬哥...選一個除了年輕外一無是處的咖. . 條文規定: 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並不得反質詢。 請問次長的早餐是關於他承辦業務內容,或是內政部的行政體制、相關法條嗎?質詢啊!25
Re: [新聞] 挺反質詢 蘇貞昌:立委把官員當狗罵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25 條 1.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官員跳針 反質詢 違反法規 根據該條第三款 是主席要制止官員 可以喝斥的5
Re: [討論] 藐視國會施行後批評徐巧芯是不是關3年?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 15 案 口頭報告略以 其中第 25 條第 1 項及第 4 項規定,質8
[討論] 藐視國會罪誰來審判根據提案,國民黨主張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被質詢人質詢答覆不得超過質詢 範圍,同時除對國安有立即明顯的危害或依法應祕密的事項,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復、提 供資料、作虛偽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草案也規範,違反規定且情節重大者 ,經院會決議送司法機關,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4
Re: [新聞] 內政部政次答不出早餐吃什麼 黃捷虧藐視他就是在反諷啊。 你覺得她的邏輯不好… 問吃早餐吃立委的立委 把選民當笨蛋嗎… 但她不是真的問啊 … 她就是在反諷啊 用一個 正常人都能知道錯誤的提問,來突顯這條法律的不合理之處3
Re: [新聞] 國民黨團提國會改革 藐視國會最重判3年原來花蓮王說的, 要讓民進黨找不到人當部長, 是確實做得到的 讚!!!!早就該這樣了!! 由主席或質詢立委提議,出席委員五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可處被質詢人2
Re: [轉錄]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國會改革名詞內涵25條二讀的版本 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 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不得缺席。X
Re: [討論] 藐視國會施行後批評徐巧芯是不是關3年?我沒很關注,但是查了一下,請問一下,網友是被質詢人嗎? 還是你是來 認知作戰的 跟據沈伯洋的分類 你是中共在地協力者對吧 國民黨提案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被質詢人的答覆不得超過X
Re: [黑特] 被調查人=證人?拒答不會藐視國會 不自證己罪原則仍有適用 出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或表達意見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 二、逾越聽證會調查之目的所提出之詰問或對質。 三、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得拒絕證言之事項。- 首先藍白一直說我們抄美國的阿 沒錯,美國的確有藐視國會罪 但美國憲法是三權分立, 我們是五權分立 英國沒有實質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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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81
[討論] 聯合報:朱亞虎完全認罪71
[討論] 300多名台籍詐騙犯從緬甸被送中47
[轉錄] 周立軒Threads -黃國昌事件爆炸性發展26
[討論] 現實到底有沒有人在乎25
[黑特] 誰說我們宜容不道歉的!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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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很抱歉沒有保護好你們的孩子 幹你娘噁爛50
[討論] 勞動部霸凌事件,你身邊的人看法?22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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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鄉民還沒有發現問題所在嗎?15
[討論] 黃國昌是不是很屌16
[討論] 中華隊要打贏美國隊才能救民進黨了QQ13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13
[討論] 謝女道歉影片的角度13
[黑特] 所以根本不會有洪仲丘2.013
[討論] 被臉對臉咆哮還噴口水算職場霸凌嗎?11
[討論] 青鳥哪時候才會飛出來?9
[討論] 公務員 你動不了9
[轉錄] 陳智菡 Vicky:一起支持公益揭弊者保護法4
[黑特] 假棒球迷賴威廉現在還有心情看棒球嗎?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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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今天如果是小英會神隱還是道歉??9
[討論] 八卦仔為何不乖乖歸順朝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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