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到底助選的定義是什麼?
剛剛發文被人恐嚇要檢舉
我去查一下
Q:關於投票日當天禁止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之規定為何?
一、為維護投票日之選舉秩序,確保選舉之公正、公平,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依上開規定,投開票當日,投票所內或附近有競選或助選行為,如有拉票、散發傳單、傳送簡訊、重新張貼、懸掛或豎立標語、旗幟、使用宣傳車輛或擴音器、穿著候選人競選背心於投票所附近徘徊不去等情事,應已構成所謂「競選或助選活動」,違反者,應由主任監察員通知監察小組委員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5項規定,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
此外,另依第110條第6項規定,處罰代表人及行為人。雖無上開助選或競選行為,但易變相為助選之行為者,如:提供選民茶水服務或未穿著候選人競選背心於投票所附近徘徊不去等情事,亦由上開監察人員予以勸止。如已逾上開列舉之競選或助選情事,並具備妨害投票故意,以已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投票時,應由主任監察員通知監察小組委員,請檢警機關予以處理。監察小組委員亦應於投開票所附近,加強監察,主動依規定處理。
所以基本來說
除非很明顯拉票
例如拜託幫忙XXX、快去投X等這種字眼
否則一般來說不會有問題
此外中央選委會對檢舉
採取很慎重的處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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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定義影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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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銀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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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講越中立越好 = =
推
錢準備好就不用怕,反正不會留案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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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罰而已
推
白蠊教徒說的算啊
噓
敢就不要怕
噓
我被影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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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投票當日 「 八卦板 」 拉票算違法嗎???據 中央選舉委員會 了解!!!!! 【投票日禁止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 ⊕投票當日就別再宣傳了! 為維護投票日之選舉秩序確保選舉之公正跟公平投票日請大家踴躍出門投票、 靜候開票結果!![[問卦] 投票當日 「 八卦板 」 拉票算違法嗎??? [問卦] 投票當日 「 八卦板 」 拉票算違法嗎???](https://i.imgur.com/5cV5iDe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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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P剃在頭上 熱情柯粉瘋狂造型「衝一波這句話絕對是錯的 等著看他吞回去吧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 如果後腦杓刻著候選人圖像,叫做從事助選活動的話 那不只是不能去投票所投票的問題3
Re: [新聞]熱血柯粉後腦杓「剃上柯文哲」選委會:投票之前八卦也有人po類似新聞 : 彰化縣選委會第四組組長許瓊文:「民眾後腦杓刻著候選人圖像,是不能進去投票的,投: 票日當天是不能從事助選活動。」 我在那邊也回了 如果後腦杓刻著候選人圖像,叫做從事助選活動的話 那不只是不能去投票所投票的問題1
[討論] "投票日禁止競選或助選活動"是不是有漏洞為維護投票日之選舉秩序,確保選舉之公正、公平,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依上開規定,投開票當日,投票所內或附近有競選或助選行為,如有拉票、散發傳單、傳送簡訊、重新張貼、懸掛或豎立標語、旗幟、使用宣傳車輛或擴音器、穿著候選人競選背心於投票所附近徘徊不去等情事,應已構成所謂「競選或助選活動」,違反者,應由主任監察員通知監察小組委員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第5項規定,處以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 這條禁止的只有競選或助選活動 助選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而競選 我查的解釋是 "為某種特定目的,依法採取一連串有組織、有計畫的競爭行動,
[問卦] 投票當天可以戴髮飾嗎?選罷法說: 「為維護投票日之選舉秩序,確保選舉之公正、公平,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 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當日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依上開規定,投開票當日,投票所內 或附近有競選或助選行為,如有拉票、散發傳單、傳送簡訊、重新張貼、懸掛或豎立標語、 旗幟、使用宣傳車輛或擴音器、穿著候選人競選背心於投票所附近徘徊不去等情事,應已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