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演唱會跟小物都是政治獻金
演唱會售票收入及競選小物販售收入 均屬政治獻金
監察院強調,擬參選人為募集政治獻金而舉辦活動,政治獻金法並無限制募款活動之態樣,擬參選人自可展現創意舉辦不同型態之募款活動,包含委由營利事業辦理。惟該活動所售票券、販售之物品價額等,如構成對擬參選人不相當對價之給付,該募款活動之收入即屬政治獻金捐贈收入,不因該活動已依法繳納相關稅賦(娛樂稅、營業稅等)而改變其為政治獻金之本質,故仍應依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將販售之金額於法定期間內存入政治獻金專戶、開立收據並申報於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舉辦募款活動之相關成本支出,亦得列報為政治獻金支出。
多年來,擬參選人募款餐會或販售募款小物多按此規定列報,柯文哲於107年間競選臺北市市長亦曾遵循此方式申報該次會計報告書,為此,監察院再次重申,募款活動不論形式為何,均應依此列報。
好奇怪喔?是不是有發言人說這個不是政治獻金啊?
監察院說2018年柯文哲自己都申報過類似的東西了
現在是怎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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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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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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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要抓去關了是不是,阿,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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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北本來就在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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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520 掰掰 公益侵占要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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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抓去關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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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智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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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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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要被安樂死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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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帶貨還有折扣碼的人已經褲底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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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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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這公告,表示折扣碼的要開始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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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這個世界不是智障民眾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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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違法就是沒違法,去吃屎吧,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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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自作聰明,曲意解釋法條!這是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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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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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受訪自己都說是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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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陳智菡整理的起訴書重點 柯文哲呼吸有罪陳○菡的起訴書心得。 我是看不出北檢什麼時候說阿北呼吸有罪啦。 不過我是建議陳○菡趕快練習繞口令。 因為你應該會需要常常跟檢方說明什麼叫做:26
[黑特] 柯P智商果然有157柯文哲競選經費申報引發質疑,現在媒體人康仁俊再爆料,柯文哲選 前舉辦募款演唱會,一張門票8800元,最後總收入是77萬左右,但收 入沒有進到柯文哲競辦,沒有出現在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帳目上,質 疑錢全都在主辦的木可公。8
Re: [新聞] 遭疑直播募款踩選罷法紅線 黃國昌槓記者有看到邱明玉之類的提出質疑啦,先講結論,我覺得這沒有違反政治獻金法的問題。 1.政治獻金法有規範接受政治獻金對象:政黨、政治團體、擬參選人。 2.擬參選人只有選舉特定期間能接受捐款。 3.國昌大師是呼籲捐給民眾黨,沒有個人收受的問題。 4.民眾黨內規有規定黨職責任額,可以由黨職自己繳納,也可以黨職協助用政黨政治獻金3
[黑特] 演唱會不是募款有政治獻金問題嗎?政治人物不論藍綠白誰募款, 都需要遵循政治獻金相關規範, 我原本以為開演唱會就跟餐會一樣, 都是為了募款,所以要依法申報, 不過現在說演唱會不是為了募款,2
Re: [新聞] 利用「折扣碼」發送競選小物抽佣 學笑死,法盲還要自曝其短,到處丟臉? 政治獻金法第二條看過沒 一、政治獻金:指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 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但黨費、會費或義工之服務, 不包括在內。- 本次柯文哲政治獻金部分的起訴,來自檢方兩大認定 1.競選小物販售所得為政治獻金 如此狀態下,就會變成木可違法收政治獻金,當然後續變成所有支出都是違法,包含支付薪 水,授權金及黨公職販售抽成 至於販售小物是不是政治獻金,法院還有得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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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聞] 辦演唱會「募款」卻拒依法申報 綠民代監〔記者楊丞彧、黃皓宸/台北報導〕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明(29)日將舉辦「募款」演 唱會「KP Show」,實體票1張要價8800元,線上票也要500元,被質疑以商業演唱會名目掩 蓋募款事實,規避政治獻金法公開透明之規範,更有外國金流疑慮。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延 鳳與顏若芳今(28)日與民進黨基隆市立委參選人鄭文婷到監察院遞交陳情函舉發。顏若芳 直指,民進黨政治人物也曾辦過演唱會,都依法進行政治獻金申報,為何柯文哲、民眾黨辦2
Re: [新聞] 柯文哲演唱會盈餘?黃珊珊:木可已陸續回我覺得這個黨真的沒救了耶, 自己先說演唱會是純商業行為, 但是盈餘回捐, 那不就是政黨營利行為? 這樣直接認罪沒問題嗎?1
Re: [新聞] 監察院:罷免可否募款無明文規範 盼政院政治獻金法第5條, 得收受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限。 被罷免人一不是政黨, 二不是政治團體, 三也不是擬參選人。